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69版)

  五、投资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年度编制投资项目计划,建立动态预算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项目。公司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风险控制,以拉动主业经营为核心,实现计划目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10.97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3.9元,共计募集资金23,442.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842.7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2.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5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九亭支行、杭州银行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0日注销,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

  申请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3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授信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1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拟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不超过2亿元。

  ● 被担保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01.88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3,299.1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徕木”)、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芯谷”)2022年度拟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奉贤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七宝支行、宁波银行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汉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滚动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授信业务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专项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等,具体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1、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江苏徕木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5,201.88万元);

  2、所属子公司徕木科技、康连电子、湖南徕木、江苏徕木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1亿元(含实际已发生借款担保余额43,299.10万元);

  二、2022年度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授信额度2亿元,并为所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租赁方式包括回租赁和直租赁。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依据公司相关流程在上述融资租赁额度、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内办理具体融资租赁、授信、担保及基于授信的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额度及范围的授信及担保、融资租赁,则超过部分需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3、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

  4、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

  5、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融资租赁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融资租赁额度仅为公司拟办理和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融资租赁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融资租赁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01.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0%;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3,299.10万元,(其中借款担保余额43,299.10万元,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1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申请融资租赁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申请融资租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且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全体监事及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证券。

  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号),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所需。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意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计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能勤勉、尽职、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各项内容,确认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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