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31版)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也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905 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2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发行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发行超短融的方案

  1.发行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超短融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3.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超短融审批注册进度,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发行超短融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以满足企业运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5.发行期限:拟发行超短融的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6.发行方式: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融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利率: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融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8.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融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二、有关授权事项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及降低融资成本,特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融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并由董事会:(1)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注册发行本次超短融过程中代表公司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等),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及采取任何有关行动;(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融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三、本次申请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融已经公司2022年4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2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年4月29日,经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为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轮代理”)之全资子公司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国运”)为外轮代理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空运”)因开展业务需要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在8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内向航空公司等出具履约保函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800万人民币,担保时间为1年。

  2.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2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履约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8月8日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屿南三路4号之一至之三

  法定代表人:陈景宽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快递服务;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林业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

  股权结构: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外代空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8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协议中其他重要条款:

  (1)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担保的本金及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2)保证人仅对原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业务合作期间内发生的主债权,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仍为原定期间。

  (3)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5)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四、其他说明

  1.担保的原因:外代空运在开展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时,航空公司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外代空运可使用中行的授信额度委托中行出具履约保函。在无担保情况下,中行要求外代空运在其账户中存放800万元保证金,造成较大的资金占用;外代国运提供担保后,外代空运仅需按照使用额度的25%存放保证金,从而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外轮代理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外代空运和外代国运均为外轮代理全资子公司,外轮代理均持有100%股权;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对上述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

  3.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涉及外代空运代收代付的空运运费、关税、场站地处费,产生资金回收的风险较低,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若外代国运因出具履约保函而导致承担相关损失的,外代空运同意外代国运可以直接从外代空运归集给外代公司的大额资金中扣除等额的款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301,06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8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2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年4月29日,经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为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公司”)因代韩国班轮船东HMM CO.,LTD(以下简称“HMM”)在厦门口岸收取集装箱班轮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并按约定结算等事宜向HMM出具履约保函,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USD 2,782,667(担保金额按保函开具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

  2.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2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履约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22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潘铁彬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从事国内船舶代理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无船承运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旅客票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受合法设立的酒店企业委托对其进行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互联网销售;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60%股权;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外代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本保函一经开立立即生效,于2024年12月31日保证人对外营业时间结束时失效(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以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准)。

  3.担保金额:USD 2,782,667(担保金额按保函开具当日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

  4.担保协议中其他重要条款:

  (1)本保函为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后,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核定索赔文件是否符合本保函的约定,并在核定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付款。

  (2)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担保金额将随着代理人的履约或者保证人的赔付而相应递减。

  (3)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4)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5)保证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仅限于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形成并经保证人核定确认的,不超过本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的范围。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保证人。但无论是否退回,本保函自失效日起均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本保函对保证人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

  (6)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说明

  1.担保的原因:外代公司与HMM签订了船舶代理协议,为其提供在厦门口岸的集装箱班轮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收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等。为了确保外代公司代收的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可以足额、及时支付给HMM,HMM要求厦门外代提供符合条件的单位为上述事项出具的履约保函。

  2.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外代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对上述两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

  3.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涉及外代公司的代收代付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业务,该业务不会产生向HMM垫付款项的情况,亦不会产生资金回收的风险,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若贸易公司因出具该履约保函而导致承担相关损失,外代公司同意贸易公司可以直接从外代公司归集给本公司管理的大额资金中扣除等额的款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301,06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8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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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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