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下属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
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4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下属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下属项目公司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西环保”)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需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2022年4月29日,由公司和进出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定西环保和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固定资产类贷款)》,合同编号:HET022800000720220400000027,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亿元,借款期限为144个月。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公司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92亿元的担保,其中对定西环保的担保审批额度为3.90亿元,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旺能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详细信息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36),此次担保额度在该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1月4日

  核准日期:2022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王培峰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孵化中心十三楼1306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固体废物处理;环保技术咨询;环境污染防治。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3.主要财务状况

  鉴于定西环保项目还在建设期,尚未开始运营,截止2022年3月31日,定西环保资产总额为5,222.61万元,净资产为3,706.36万元,净利润为-33.97万元,负债总额为1,516.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0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2.债务人: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债权人进出口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定西环保形成的债权。

  5.借款金额:人民币3.00亿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下属项目公司定西环保申请银行借款,并由公司对其借款进行担保,是因定西环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需要,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定西环保为公司全资项目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定西环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7.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年度)资产总额126.74亿元的37.60%、占净资产53.79亿元的88.59%,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范围内。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4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供热管网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2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宇能”)与淮北欣旺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欣旺”)正式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淮北宇能将其拥有的供热管网资产组按照评估价格3,700万元转让给淮北欣旺。

  此次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热管网资产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40)。

  二、正式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淮北宇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淮北欣旺热能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资产

  1.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甲方拟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所有的供热管网资产。

  2. 甲方保证其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权利人,对转让资产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所有权,转让资产上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负担,亦不存在被依法查封、冻结等影响受让人取得所有权的情况。

  第二条 资产估值及转让价格

  1.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叁仟柒佰壹拾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37,107,500.00元)。

  2. 基于上述估值,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并确认,本次资产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仟柒佰万元整(小写:37,000,000.00元)。

  3. 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前如乙方已开始实际使用甲方管网资产,乙方同意自实际使用之日起至交割日期间(不含交割日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管网使用费,费用金额为17万元/月(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折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资产转让价款分三期进行支付:

  1. 第一期: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万元整(小写:14,800,000.00元)作为第一期资产转让价款。

  2. 第二期:交割日起六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30%资产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万元整(小写:11,100,000.00元)。

  3. 第三期:交割日起10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剩余资产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万元整(小写:11,100,000.00元)。

  4. 乙方应在交割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管网使用费。

  第四条 资产交割

  (一)资产移交

  1. 甲方应于收到第一期资产转让价款后10日内将转让资产及相关权属凭证移交给乙方,如需办理过户登记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转让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如涉及经营许可、资质批复主体变更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主体变更手续。

  2. 转让资产全部移交给乙方且过户登记手续及相关主体变更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转让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等一切权利均转移给乙方。

  (二)债权债务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交割日前形成的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债务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发生任何转移;如乙方因本次资产转让受到甲方债权人索赔的,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五条 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各方依法自行承担。

  第六条 保密规定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任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泄漏因本次合作获取的关于对方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该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不得提供或授权任何代理人或者代表向任何其他方提供任何有关本协议的信息,但法律法规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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