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1.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

  1.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总经理刘燕松先生、财务总监杨屹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公司”或“本公司”)是2009年7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为北京市。

  公司注册资本为2,830,954,182元,现有股东3家分别为: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5090%,蒙特利尔银行持股16.2408%,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2502%。

  2.1.1 公司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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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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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其他事项

  2.1.3.1 公司选定《证券时报》作为本次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年报全文将备置在公司注册地址及网站供查询。

  2.1.3.2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2.2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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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治理

  3.1 公司治理结构

  3.1.1股东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共计3名,其中主要股东为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资本”)、蒙特利尔银行。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粮资本,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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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 中粮资本

  报告期末中粮资本的控股股东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2.78%;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出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粮资本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除中粮信托外,报告期末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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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中粮资本与中粮信托股东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方,中粮资本是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扩大所能支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的一致行动人。

  中粮资本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其所持有的中粮信托股权进行质押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1.2 蒙特利尔银行

  蒙特利尔银行注册地为加拿大,系境外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为其全体股东。蒙特利尔银行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的关系。

  除中粮信托外,报告期末蒙特利尔银行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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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特利尔银行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其所持有的中粮信托股权进行质押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1.3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第三大股东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3.74%股权;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其所持有的中粮信托股权进行质押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3.1.2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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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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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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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司监事会暂未设下属委员会。

  3.1.4 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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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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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愿景与使命

  中粮信托的愿景是:成为有产业特色、有行业美誉的一流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平台。中粮信托的使命是:做服务实体经济的源头活水,做助力共同富裕的春风润雨。

  4.1.2 经营策略

  2021年,中粮信托在监管环境进一步趋严,信托行业转型进入攻坚期的背景下,顺应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监管要求,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定位,坚定转型方向,加快转型步伐,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业务转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搭建四大业务体系、四大赋能支撑体系,推进七大保障模块建设,确保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中粮信托优化行业布局和业务组合,重塑业务体系,搭建了基础资产、金融市场、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四大业务体系,确定重点业务发展方向,在聚焦业务领域深耕客户,形成可持续的业务发展模式。基础资产板块专注不动产、基础设施、产业金融和特殊资产领域,通过传统赛道新打法,实现专业赋能、细分领先。金融市场板块聚焦资产证券化、权益、固收等业务,以产品赋能、差异竞争的策略,做大做精金融市场版块业务。资产管理板块从家族办公室、资产配置业务开始,逐步实现大类资产全市场覆盖,并通过特色化赋能,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财富管理板块全力推进销售管理、产品管理、客群管理、营销管理和组织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从产品销售到财富管理转变,使财富中心从成本中心变为利润中心。

  为适应经营转型需要,体现公司转型发展导向,提升专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及业务分工的优化调整,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运营管理体系及数字化体系四大赋能支撑体系,在推进专业分工的同时,强化跨部门协同。公司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2.0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和质量控制,提升中台审批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前瞻性风险管控,提高新业务领域风控能力。公司优化选人用人机制,狠抓人才队伍建设,激发组织活力,提升组织能力。公司确立“大运营”的发展方向,通过组织架构设置,将标品运营从传统信托运营中切割开来、独立发展,设立交易室,逐步提高标品领域运营能力。公司根据需求特点及自身实际情况,建设更加全面的、服务公司发展战略的数字化体系,明确数字化发展采用“自研+外采”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升级金融数字化。

  此外,中粮信托提升公司治理,强化内控管理,推进战略管理、资本管理、研究支撑、行政管理、品牌建设、质量控制和纪检监察等七大保障模块建设,为公司发展赋能,实现行稳致远。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固有资产运用与分布表(母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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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母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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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市场分析

  2021年,信托行业监管政策、市场环境与展业逻辑发生着深刻变化。监管部门持续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监管,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切实提升信托公司治理水平;引导信托公司遵循监管导向坚定转型,有序压降融资和通道类业务,坚守风险合规底线,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实现行业稳健转型。

  信托行业作为金融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充分发挥金融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促进经济增长。尽管面临着较大的转型发展压力,但行业将会遵循监管导向,继续有序压降融资和通道类业务,深化结构性转型,立足受托人定位,建设受托文化,全面深化受托服务,回归信托本源,推动高质量发展。

  4.3.1 有利因素

  2021年,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我国顶住了压力,防住了风险,经济保持持续恢复发展态势,并以相对较小的政策成本实现了经济较快增长和较低通胀的优化组合,国内生产总值达114.4万亿元,同比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为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当前经济结构的转型调整给信托行业带来持续的挑战和机遇。在结构政策引导高质量发展下,信托行业迎来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制造强国等发展机遇。各家信托公司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根本导向,积极融入国家新发展格局,升级业务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手段,努力为自身可持续发展和行业转型探索有效路径,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及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了增强金融体系服务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能力,国家深化资本市场建设,鼓励直接融资与标准化转型。信托公司积极拥抱资本市场,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新机遇,构建差异化的资管能力,发展固收、证券投资等标准化业务,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及财富管理需求。

  此外,碳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将引发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中国经济将迎来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信托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展,为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带来新的机遇。信托公司应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灵活运用信托工具,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探索绿色信托、慈善信托支持绿色公益等多种方式,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4.3.2 不利因素

  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信托行业面临较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托公司资产结构面临挑战,业务模式面临重塑。

  监管对于信托行业保持着强监管、严监管态势,进一步压降融资类、通道类信托业务规模。信托行业资产规模持续压降,资产结构、业务模式都在发生快速变化,信托公司面临转型发展的压力较大。

  同时,由于宏观经济增速下行以及地产等部分行业面临结构性调整,金融市场风险事件不断曝露以及信托业务深化转型,信托公司既面临着存量风险管理压力增加,同时又面临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新领域风险压力持续提升。

  另外,随着金融行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深入,资管新规的正式实施,信托公司面临大资管领域其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相较其他资管同业,信托公司在标准化投资领域投入与积累较少,在产品资源、渠道资源、专业人才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信托公司需丰富产品线和服务线,提升投研能力,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打造核心竞争力。

  4.4 内部控制概况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与完善,以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提高合规意识,树立合规理念,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议事规则和运行模式,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合理制衡的机制,明确划分治理层和管理层间的权限;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信托与关联交易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各自履行相应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有规可循;完善流程控制和运行机制,做到有据可依。

  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文化的建设,组织高管和员工参加行业培训,学习同业先进经验;通过定期举办内部培训讲座、发放内部宣传刊物、线上学习、项目复盘等形式,树立员工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效提升员工合规观念和职业道德操守,使员工内部控制意识不断增强。

  4.4.2 内部控制措施

  4.4.2.1内控制度体系

  公司建立了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了对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内部控制相关组织架构及职能部门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管理层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运营中心、财富中心、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数字化中心、审计内控部和纪委办公室等。

  4.4.2.2内部控制措施

  机制保障。构建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各部门的权限与职责,设置严格的内部管控流程,实现业务操作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制度完善。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制度及操作流程中与公司现阶段发展不符或不适合的规定、要求及时修订。

  强化监督。结合外部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年度内部控制独立评价,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

  推动整改。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定期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发现的缺陷,逐个确认相关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缺陷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健全和完善。

  信息化建设。公司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对信托业务系统、自营业务系统、财富管理系统、办公系统及其他主要系统等逐步优化,提升审批效率,将关键控制点纳入系统管理,提高公司风险控制能力。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定期报告的形式将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传递给股东、董事和监事;通过召开经营及项目评审会议,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将经营管理动态向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及时汇报。

  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和流程审批,认真按时报送各类业务信息、报告和报表,对监管机构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公司给予及时、详细的信息反馈或制定整改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披露信息。在公司官方网站等媒体上及时发布公司年报、披露重大事项,同时公司通过热线电话系统,加强与外部客户的交流,接受客户意见反馈。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通过各项日常会议,实现管理层对业务的持续监管。董事会通过听取高管层工作报告、月度、季度运行分析报告等,检查公司的日常工作,监督高管层的日常经营;监事(会)列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对董事、高管层的行为实施监督;高管层通过各部门月度、季度运行分析报告、部门日常汇报、签署业绩合同、绩效考核等形式,保障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通过督导会和问责会,对有关问题及时处理,有效纠正运行中偏差。

  审计内控部作为公司独立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经营、财务活动等实施评价监督。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应用指引的要求,参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制度规定,审计内控部制定了年度内部控制独立评价工作计划,对公司重点内控环节开展全面评价工作,关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等,排查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内控缺陷,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追踪核查,逐一落实问题整改。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守风险底线回归信托本源,进一步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政策落实,针对经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声誉风险,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流程。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决策、风险监测、风险处置、风险问责六个环节为重点,彼此紧密联系,形成了有机的管理闭环;以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为基础,承载和支撑着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顺利运行。扎实开展项目评审与中后期管理工作,完善风险防控报告及督导机制,严控新增风险。严守合规底线,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加强信托专业素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忠实、良益、信任、托付”信托经营理念,保障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4.5.2 风险状况

  4.5.2.1 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指公司开展信托和固有业务时,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合规风险事项。

  4.5.2.2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因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出现的不能履约导致交易资产价值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在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等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遭受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存续项目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4.5.2.3 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投资于有公开市场价值的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时,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即公司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同时,市场风险还具有很强的传导效应,市场风险很可能引发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市场风险事项。

  4.5.2.4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管理制度、内部程序、人员岗位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4.5.2.5 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

  4.5.2.6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表现为宏观政策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经营环境和发展所造成的影响。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政策趋紧,城投平台公司债券发行政策趋严,公司提前预判并积极应对,未发生因政策变化造成的风险事件。

  4.5.2.7 声誉风险状况

  声誉风险指由于公司操作失误、违反有关规定、资产质量下降、不能按期兑付、不能向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综合金融服务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对公司外部市场地位和声誉产生消极不良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声誉风险。

  4.5.3风险管理

  4.5.3.1 合规风险管理

  公司专门设置法律合规部作为合规风险的主责部门,持续完善确保合规工作正常开展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公司日常合规管理计划得以有效实施;项目合规审查与实质风险审查同步开展,确保每个项目的设立均能满足外部/内部合规要求;配套建立合规绩效考核机制和问责与激励机制,确保合规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合规管理工作有章可依、违规必究。

  4.5.3.2 信用风险管理

  针对信用风险,公司对项目投前审查、投中放款、投后管理实施全流程风险管控。投前审查根据不同类型业务的客户和项目特征、监管要求变化等适时修订更新业务指引,明确风险偏好与风险策略,有针对性的匹配风险管控措施。投中放款严格执行放款流程,确保资金合法依规使用;投后管理严格执行风险监测,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关注重点业务交易对手与项目运营情况,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早化解。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反复、房地产市场下行、证券市场波动加剧等外部风险,公司进一步加强风险预判、风险监测和风险应对,保持了业务平稳发展,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4.5.3.3 市场风险管理

  针对市场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了如下管理策略:一是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注重低风险多元化对冲策略配置,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关注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变动,严格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通过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并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同时积极发挥信息系统在证券投资及风险管理方面的功能作用,提高证券估值效率和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强化预警平仓等风险防范措施。

  4.5.3.4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内部控制流程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对所开展的业务工作进行操作流程优化。公司按产品线全面梳理、检视各类产品中后期管理中的缺陷与风险点,重点厘清了重点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揭示各业务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持续优化业务内控管理制度,提升制度时效性、灵活性;加强系统建设,优化系统审批流程和数据报送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操作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4.5.3.5 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坚持稳健运营的基本原则,合理制定固有资产投资策略,审慎进行固有资产的投资,在固有资产配置上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为首要原则,提高流动性资产的配置比例,在确保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

  4.5.3.6 政策风险管理

  公司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政策风险管理,坚持认真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紧密结合政策变化导向和公司实际,适时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制定展业经营策略。定期选取与国家政策引导方向相契合且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相关联的课题进行深度调研,研究新业务领域的风险演化规律和趋势,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4.5.3.7 声誉风险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将公司声誉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企业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对可能影响公司声誉的业务坚决予以回避,尽职管理受托资产并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加强舆情监测,不断完善舆情管理体系与舆情处理能力,积极维护公司良好的声誉和企业形象。

  4.6净资本管理概况

  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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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XYZH/2022BJAB20424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粮信托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粮信托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中粮信托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粮信托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粮信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粮信托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粮信托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粮信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粮信托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中粮信托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

  5.1.2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资产负债表(续)

  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5.1.3利润和利润分配表

  合并利润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利润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权益变动表

  2021年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合并权益变动表

  2020年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母公司权益变动表

  2021年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母公司权益变动表

  2020年

  ■

  法定代表人:刘燕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屹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丁明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下转B18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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