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二○二一年度报告(摘要)

二○二二年四月

2022-04-30 来源: 作者:

  1.重要提示

  1.1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股东会已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

  1.3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峥、主管会计部门负责人高晓俊和会计部门负责人杨黎文声明并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信托”或“公司”)前身为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92年。在历经股权变更后,2010年,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实施增资重组,并重新登记,更名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监会关于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0〕485号)。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资全资设立的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引入国际著名的信托金融机构日本三井住友信托银行(Sumitomo Mitsui Trust Bank, Limited)以及多家国内知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确立了“国有资本把方向、境外资本扩视野、多元化资本增活力”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公司注册资本金32.71亿元人民币。

  紫金信托秉持“行远者,必有信”的企业价值观,践行“责任、专业、开放、分享”的企业文化,围绕成为“为客户提供定制式服务的财富管理人”的愿景,不断迈进建设“特征鲜明的细分市场领军企业”步伐。公司坚守受托人定位,立足信托主业,回归信托本源,围绕“固收+”战略提供差异化的固收产品,以及体系化、数字化的信托服务,满足客户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需求。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缩写:紫金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Zijin Trust Co.,Ltd

  英文缩写:ZJT

  法定代表人:陈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0层

  邮编:210008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S://WWW.ZJTRUST.COM.CN

  公司电子邮箱:BGS@ZJTRUST.COM.CN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晓俊

  联系人姓名:高晓俊

  联系电话:025-66775859

  传真:025-66770666

  电子信箱:GAOXIAOJUN@ZJTRUST.COM.CN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0层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10层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1)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47号国金中心一期27、28层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8、9、10楼

  2.2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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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治理

  3.1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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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董事

  (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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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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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董事会成员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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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监事

  (1)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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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事会成员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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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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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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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2021年度经营目标: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加强信托文化建设,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经营方针:按照“固收+”业务架构,“坚持赛道,换工具”,通过优化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巩固非标业务,做大标品业务;“坚持方向,换思路”,完善产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客户财富管理需求,推进新一轮战略规划更好落地。战略规划:坚持“为客户提供定制式服务的财富管理人”的发展愿景,致力于成为中产家庭美好生活的坚定守护者、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推动者。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经营业务和品种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许可经营项目为:

  (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3)从事同业拆借;(14)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外资比例低于25%)

  一般经营项目:无。

  4.2.2公司资产组合和分布

  4.2.2.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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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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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市场分析

  4.3.1影响公司发展的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保持稳健发展,为信托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21年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国宏观经济继续保持稳健发展,全年GDP同比增长8.1%,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为信托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资本市场改革深入实施,有利于信托业更好发挥直接融资作用。以注册制改革为重点,2021年中国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平稳运行。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为信托公司带来了标准化资产投资机遇,有利于信托公司拓展直接融资业务,促进金融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3)财富管理需求提高,有利于信托发挥本源优势。2021年虽然受到疫情不利影响,但是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然保持较快增长。与此相应,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不断提高。凭借资产隔离和灵活性等信托制度本源优势,信托公司在财富管理市场的地位继续提升。

  (4)扎实促进共同富裕,慈善信托承担历史使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提出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慈善信托是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新型慈善工具,是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第三次分配过程中承担了重要的历史使命。

  4.3.2影响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

  (1)信托业开拓资本市场,核心竞争力有待增强。顺应监管导向,信托公司2021年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业务。面对券商、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的强势竞争,信托公司尚需通过实践探索,强化主动管理能力,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品线,打造细分领域差异化竞争优势。

  (2)信托业部分业务领域风险水平上升,对信托公司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以房地产领域为重点,2021年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持续推进,财务杠杆过高的房地产企业违约事件有所抬头。信托公司在房地产领域的展业风险提升,对于风控体系建设和全周期风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责和制约关系,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权责和授权制约关系。公司高级管理层与下属部门形成了有效的授权分责关系。

  公司坚持“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风险文化理念,建立“平衡、奇正、预防、权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坚守风险底线,顺应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将防范风险作为风险管控的核心,实现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的平衡。面对各类风险高发的外部环境,始终秉承“风控至上、合规于心”的内控文化底色,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原则,形成业务不断发展和风险有效控制的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合规经营环境。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完善、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

  公司坚持“内控优先、稳健运行”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细化工作,不断完善有关基础管理和业务管理制度,全面覆盖信托业务、固有业务和基础管理工作。公司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建立并逐步健全严格的隔离制度,实现四个分离:即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相分离;不同的信托财产之间相分离;同一信托财产运用与保管相分离;业务操作岗与风险管控岗相分离。

  对于信托业务,在信托项目尽职调查、业务审批、产品销售、存续管理、信息披露、清算核算、风险管控等各环节分别制定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业务运行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在设立环节,公司通过制定各专项业务项目的尽职调查指引,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托业务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流程开展信托项目审查审批,根据法律法规制定规范的信托文件等措施实现内部控制;在运用环节,公司对信托财产运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实现信托财产的审批、运用和保管(托管)分离等措施;在管理环节,公司初步建立各类信托业务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报告控制体系,公司信托业务的前、中、后台信息交流保持渠道畅通和信息对称,建立信托项目及时分析、跟踪检查的管理制度,设立业务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实现内部控制;在清算终止环节,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信托文件制作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同时规范信托业务档案管理机制,以实现内部控制。

  对于固有业务,公司全面加强资金投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业务运行继续保持良好。遵循谨慎原则,建立健全固有业务决策机构和决策程序,制定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与决策权限进行报审与审批,加强对固有业务的投资策略、规模、品种、结构、期限等的决策管理;公司坚持自有资金“低风险、高流动”的配置要求,根据经济形势、市场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固有业务投资策略的调整。公司通过合理的预警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度、规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控制固有业务的运作风险。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信息共享、传递、披露和反馈的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建立了清晰完整的报告线,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和员工的职责范围和报告路径。

  对客户和社会公众,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经营场所等多种方式,从公司和业务两个层面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与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实现信息共享。

  对监管部门,公司通过非现场监管报告、信托业务事前报告、关联交易报告、临时事项报告等方式报告有关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内控监督体系: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稽核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进行报告;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审计检查及后续整改跟踪机制,管理层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定期的审计交流,确保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予以整改完善,持续提升公司的内控水平。

  2021年,公司内部审计通过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各类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评价,从问题出发,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加固管理闭环的质量,使公司的内部控制更加有效、趋于完善。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国家经济、金融政策方向,按照监管部门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逐步建立与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年密切围绕年初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目标,统一部署,审慎经营管理。公司固有和受托资产总体风险可控,圆满完成风险管理目标任务。

  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不断优化资产结构,主动调整各项信托业务规模,控制融资类业务,压降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在落实监管要求的同时,提升全面风险防控能力。整体业务运行保持平稳,各项管控业务均在限额指标以内,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形成“全面、全员、全覆盖、全流程、全市场”的风险管控体系,对风险的管控包含在项目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义务而给公司带来潜在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在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资产管理办法》,办法中确定了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风险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以五级分类结果为基础,形成计提基准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尽职管理职责,全年信托产品均如期兑付,未发生兑付风险,全部现有存量固有、信托资产安全受控,未发现重大风险隐患。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主要指市场利率、汇率或金融产品等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股票、债券、票据、外汇等资产因价格变动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选交易对手、谨慎选择项目或标的物、严格的投后管理措施、对股票类标的物进行实时盯盘及设置预警机制,确保市场风险可控。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操作风险事项。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包括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和集中度风险。

  流动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兑付集中度和清算压力较小,流动性风险低。

  声誉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有任何信托项目赔付,存量信托项目运行正常,潜在赔偿责任风险较小。

  集中度风险:信托资金运用涉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城市公共交通业、商务服务业、环境管理业、水利管理业、批发业、零售业、银行业、房地产业、其他金融活动等行业,资金运用投向较为丰富,集中度风险较低。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1)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公司执行标准化的管理流程,覆盖从客户尽职调查、信用评估、风险资本测算、风险审查审批、资金划拨至融资后监控的全部环节,业务种类覆盖产业金融、不动产、普惠金融、资本市场、投资银行、金融同业等不同业务品种。

  (2)完善信用风险限额管理。为减少单一主体信用恶化对公司的财务影响,降低集中度风险,公司在融资业务领域中的基础产业板块设置了严格的区域限额管控,在不动产业务板块推行单一主体风险限额管理。根据交易对手信用状况,严格控制抵质押率,保证足够的安全边际,确保抵质押品安全可控。

  (3)严格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导向,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机会及风险特征,制定内部行业投融资政策,充分利用客户分类、名单制管理和行业限额等多种手段,严格审查行业和客户的准入资质,防范行业风险。

  (4)加大存续项目信用风险的监控力度。设置科学合理的监控指标,提高监控频度,通过多方面信息的监控和整合,及时掌握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并根据监控信息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5)多方位引入新型风险管理工具。

  4.5.3.2市场风险管理

  (1)关注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对业务的影响,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投资原则,注意防范系统性风险。

  (2)审慎推进有市场风险敞口的投资业务,对投资类业务设置准入门槛及禁入领域,并由评审会授权证券投资决策小组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专家把关。

  (3)在资本市场中,对股票质押类、证券投资类等业务进行了专项风险排查,从风控阀值安全边际、价格波动性、质押率、风险影响等多个角度进行风险评估。

  4.5.3.3操作风险管理

  (1)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并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针对关键操作环节和跨部门协同环节,重点强化操作风险防控。

  (2)在操作风险首问负责制基础上,法律合规部对操作风险管理内容、操作风险报告进行扎口管理,及时报告操作风险事件。

  (3)通过建设计算机系统及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核心业务系统、CRM系统和财务系统的功能性建设和优化,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4)从内部举报、案件防控、合规问责等各个层面,加强案件防控及员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防范和降低操作风险。

  (5)加强检查监督工作,通过法律合规部的扎口管理、稽核审计部的定期检查,做到操作风险早发现、早处理。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其他风险管理举措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声誉风险管理和集中度风险管理等,其中重点为管理流动性风险,具体举措包括:

  (1)坚持审慎性原则,充分识别、有效计量、持续监测和主动控制公司整体及相关产品的流动性风险。风险管理部牵头,充分研究、实证求验、利用多种流动性管理工具基础上,形成多部门统一协作的公司流动性管理的整体框架,多管理阀值、多层次的流动性管理的处理机制。

  (2)定期对存续项目的偿付风险进行排查,对交易对手的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以做到流动性风险的尽早掌握和及时预防。关注资金市场变化,及时根据资金面的变化调整业务期限策略,控制长期限产品的投放。

  (3)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重点流动性监控,实时测算现金缺口,审慎评估每笔投资实施后的流动性风险变化情况,加强对资金和资产的期限匹配管理,从公司整体层面考量,从严管控现金缺口,防范流动性风险。

  (4)按照审慎原则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评估流动性储备的充足性,确定其应当采取的风险缓释策略和流动性应急措施。

  4.6净资本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净资本678,328.57万元,符合该项指标需大于等于2亿元的监管要求。固有业务风险资本122,553.57万元,信托业务风险资本85,246.69万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207,800.26万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326.43%,符合该项指标需大于等于100%的监管要求,净资本/净资产为88.71%,符合该项指标需大于等于40%的监管要求。

  公司净资本和风险资本满足所有监管指标要求,抵御风险能力良好。基于业务发展的前瞻性考虑,加强了各项业务以及未来业务发展耗用净资本的管理,安排了专人进行净资本的测算及复核,根据净资本承载能力制定相应业务策略,审慎进行净资本耗用的预测,为业务发展提供前置引导。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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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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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3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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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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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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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陈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心怡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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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陈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晓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心怡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与上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了以下变化: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以财会【2018】3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2)执行新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新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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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行为。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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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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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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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4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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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投资损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计入披露年度利润表的金额。

  6.4.1.5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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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其他表外业务余额如超过5000万元,需详细说明业务品种。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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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4.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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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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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2.2本年度已清算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信托项目(按集合类、单一类、财产管理类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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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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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3本年度已清算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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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1)创新服务乡村振兴

  2021年公司坚持贯彻实施中央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聚焦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等重点领域,创设了“振兴系列”产品,以金融活水润泽农业发展。拳头产品振兴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创新性地将现金收益和老淮猪消费权益结合起来,一方面为现代化养殖设施更新和饲料采购提供了资金支持,推动东海老淮猪特色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方向迈进,另一方面,以消费权益的形式带动消费,提高了东海老淮猪的市场认知度,给企业提供了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

  (2)深耕绿色信托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公司积极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国家“双碳”目标达成提供新路径和新动能。2021年,公司以绿色债券投资的方式为企业光伏发电项目和污水处理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预期投放资金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395吨、减排二氧化碳7,982吨、二氧化硫2.86吨。此外,公司受托的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该项目是行业内首批公募绿色公交客票收费权ABN,发行规模17亿元,基础资产为公交运输收费收益权及相关权益,募集资金用于南京公交集团将部分公交线路的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车,有效践行了绿色发展理念,助力南京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设。

  (3)探索资产配置业务

  伴随行业转型加速,资产配置业务成为行业转型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2021年,公司紧抓时代发展机遇,以TOF业务为切入点持续探索标品业务新路径,为发展以资产配置为核心的财富管理业务夯实根基。基于对高净值客户投资需求的深刻理解,公司通过对投资顾问、子基金管理人开展广泛细致的市场调研,成功推出了首只多资产多策略型TOF产品一一稳盛1号。该TOF产品配置了市场中性、套利、CTA和指增四大策略,实现了对股票、债券、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等主要资产的有效覆盖,并将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有效把握资产轮动机会,实现波动控制和收益增强。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已为受益人最大利益行事为基本职责,认真履行以下义务:(1)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义务;(2)忠实义务;(3)分别管理义务;(4)亲自管理义务;(5)保存记录义务;(6)定期报告义务;(7)依法保密的义务;(8)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为3,966.6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为20630.53万元。报告期内未使用,均存放于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境内中资商业银行。

  6.5关联方系及其交易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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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身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身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身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信托业务执行的会计制度为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9,332.35万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933.23万元、计提信托赔偿准备3,966.62万元、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4,839.24万元,2021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62,593.26万元。2022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为2021年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取整后即18,778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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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平均所有者权益=(a0/2+a1+a2+a3+a4/2)/4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复核准,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和股权结构调整。公司注册资本新增81,807.55万元,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股东认购65,421.51万元注册资本,股东三井住友信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认购16,386.04万元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公司原股东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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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3月17日,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关于刘燕松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的报告》,刘燕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

  2021年7月12日,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层相关岗位聘任的议案》,聘任韩何为公司总裁。2021年10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韩何先生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任职资格(苏银保监复〔2021〕443号)。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21年9月22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苏银保监复〔2021〕404号),公司注册资本由245,300万元增至327,107.55万元,并于9月30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发生重大未决诉讼事项1项。该事项是以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信托业务诉讼事项,涉诉金额141,737,250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该类诉讼事项共计1项。该事项是以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信托业务诉讼,于2019年5月10日立案,2021年2月23日结案,涉诉金额289,935,740.27元。判决结果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21年7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及整改情况

  江苏银保监局于2021年5月19日至5月21日对公司开展了监管评级检查,对公司资本要求、资产质量、风险治理等方面提出监管意见。公司已落实整改。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所披露情况

  2021年2月3日,在《证券时报》B47版对《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进行了相应信息披露。

  2021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B175版对《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总裁刘燕松离任的公告》进行了相应信息披露。

  2021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13版对《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资、调整股权结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进行了相应信息披露。

  2021年11月6日,在《银行保险报》6版对《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总裁任职的公告》进行了相应信息披露。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8.9已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无。

  9.监事会意见

  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有效行使了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

  ②2021年公司董事会发挥科学决策职能,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开展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决策,严格管理。本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决议,忠实勤勉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③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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