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878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主席离任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董秋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补选监事。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春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离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005.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682.0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118.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682.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60.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艾隆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7,698.69万元,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分配调整。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艾隆科技四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网》《金融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 注意事项:

  1、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15002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传真:0512-66607092

  电子邮箱:8103@iron-tech.cn

  联系人:朱锴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股),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实行;

  2、回购的资金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176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352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闻青南、珠海隆门智慧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崔丽婕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来3个月、6个月无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其通过珠海隆门智慧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间接减持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间接减持。

  除此之外,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实行.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176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352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352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08.8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6,176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54.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176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352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6,176万元(含)和上限12,352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39,692,222.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3,125,335.15元,母公司流动资产为636,756,520.9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23,520,000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10.84%、15.38%、19.40%。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12,352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9.18%,母公司货币资金为12,289.71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3、其他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2年4月27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闻青南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4月28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珠海隆门智慧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4月28日,公司董事崔丽婕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来3个月、6个月无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其通过珠海隆门智慧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未来3个月、6个月存在间接减持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间接减持。

  除此之外,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当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该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示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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