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841版)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本次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公司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鹏”)、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石岛”)、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石岛”)及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拟为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于2022年6月22日到2023年6月22日签订的全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协议》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子公司对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菏泽华鹏、安庆华鹏、江苏石岛、甘肃石岛及天元信息拟分别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于2022年6月22日到2023年6月22日签订的全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319,948,07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磊

  住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核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菏泽华鹏、安庆华鹏、江苏石岛、甘肃石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元信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公司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担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本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20,0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条款中加粗部分为修订或新增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

  四、《独立董事制度》修改情况如下:

  ■

  五、上述制度除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为保持相关制度一致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也同步修订,具体修订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5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标的公司”)的相关股东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以24,750万元现金向易彩梅、赵华刚、赵华超、潍坊鲁信厚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华彩智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杨素清、杨洪超、张学智、高云广、于晓东、郝建鹏、张红霞等13名交易对手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天元信息55%的股权。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购买资产协议履行情况

  2019年6月25日,天元信息55%股权过户到上市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首期交易对价款延期至2019年底才陆续完成支付。鉴于舜和资本于2019年11月至12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2020年1-4月上市公司处于披露业绩预告、年度报告的时期,因此基于谨慎性考虑,业绩承诺方未履行购买不低于5,000万元金额的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的承诺。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天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业绩承诺方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及锁定的约定变更为:业绩承诺方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以不低于1,700万元的金额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老股东协议转让等方式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且业绩承诺方自愿锁定该部分股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业绩承诺方已完成购买股票数量并作出《关于购买股票锁定的承诺》,公司已支付购买天元信息55%股权的全部对价款。

  三、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期间及承诺数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易彩梅、赵华刚、赵华超、杨素清、杨洪超、高云广、于晓东、郝建鹏、张红霞等9名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方(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或“乙方”),取得的股权转让对价16,597.54万元。所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9年、2020年、2021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所承诺的天元信息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准)为4,000万元、5,000万元和6,000万元。

  (二)业绩补偿的确定和实施

  各方同意,在利润补偿期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利润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的情况按照约定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利润补偿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的最终数据。

  业绩承诺方应保证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收入、利润真实、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业绩承诺方不得在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内以任何方式虚增利润金额。

  各方同意,在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截至每个会计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需就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补偿方式为现金。

  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补偿的方式,按下述公式计算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总和×业绩承诺方取得的股权转让对价-业绩承诺方累计已补偿金额。

  利润补偿采取逐年补偿的方式,每年计算的补偿金额数小于0 时,按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现金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总额。

  (三)业绩补偿程序

  业绩承诺方应当在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30 个交易日内,依据协议的约定确定需要补偿现金金额,并将补偿的现金金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经营业绩考核净利润与承诺业绩的差异情况

  根据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的《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22]000726号)(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天元信息2019年至2021年度审核后经营业绩考核净利润与承诺业绩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19年天元信息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2、2020年和2021年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规定,天元信息提供技术服务收入以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向客户提交成果并取得控制权移交证明文件后确定提供技术服务收入。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技术服务收入金额。

  五、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1、2021年,受新冠疫情蔓延、各地管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地信测绘业务特性,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相较2019 年作出业绩承诺时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2021 年部分已完工项目未取得控制权转移凭证,导致2021年确认收入和净利润不及预期;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由完工百分比法更改为时点确认法即依据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2021年部分项目存在完工控制权转移凭证获取滞后,导致无法及时确认收入。

  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天元信息业绩承诺未顺利完成。

  六、业绩补偿安排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业绩承诺方与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需要向公司补偿共计1,510.97万元。期后,公司将及时告知业绩承诺方《专项审计报告》情况并与天元信息业绩承诺方协商补偿安排,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天元信息的管控,督促其落实各项经营举措,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天元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内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八、其他说明

  天元信息未实现2021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对此深感遗憾,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道歉。2022年,公司将制定更为合理的经营战略及经营计划,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做好项目验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

  至2022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7、8、9、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邮政编码:264309。

  3、会议联系人:孙冬冬

  4、电话/传真:0631-7379496

  5、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暨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链接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至5月2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9:00-10: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链接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胡磊、总经理樊春雷、董事会秘书李永建、财务负责人房崇鹏、独立董事魏学军。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至5月2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7379496

  传真:0631-7382522

  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能源、销售商品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21年度执行和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该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情况

  报告期内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成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少数股东成都壹玖壹玖酒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玖厂到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关系:公司对外投资的参股企业及其关联方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内容: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能源和接受劳务。

  2、关联交易销售必要性:首先,公司与参股公司之间相互熟悉及了解,长期的合作关系增强对合作方产品的信赖,不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并且不易发生买卖纠纷。

  3、关联交易内容及必要性: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充分发挥其平台优势,且货款回收有保障,不易形成呆坏账损失;向关联人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质量比较有保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专业技术有保证。

  4、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依据:

  (1)其销售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自主制定

  (2)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该交易保证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预计此项交易在一定时期内将继续存在。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拟向控股股东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和资本”)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8%,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胡磊、王晓渤、张辉、王自会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 7 号楼历城金融大厦407-3

  4、法定代表人:朱鹏

  5、注册资本:75,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财务顾问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舜和资本现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

  7、舜和资本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末,舜和资本合并资产总额52.48亿元,负债总额33.2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9.28亿元;2021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9.44亿元,利润总额-4.24亿元,净利润-4.3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舜和资本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1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超过8%,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舜和资本及其关联方的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发生的金额、期限、利率等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控股股东舜和资本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借款将用于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胡磊、王晓渤、张辉、王自会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向舜和资本及其关联方借款事项,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借款用途合理,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借款用途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中,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三十多年以来天圆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圆全首席合伙人为魏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2、54、56号9层南栋。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圆全合伙人39人,注册会计师1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6人。

  3、业务信息

  天圆全2021年度业务收入16,217.7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3,106.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8.39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仓储与电子商务,互联网广告传媒和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814.90万元。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天圆全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天圆全近三年有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文君,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迎春,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凌燕,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任文君、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迎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凌燕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圆全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本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圆全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计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的综合授信,向兴业银行、恒丰银行、齐商银行、日照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总授信金额不超过10亿元,授信期限为自审批通过之日起壹年。

  以上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混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综合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2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展期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因融资需要拟与山东振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振兴发展基金”或“乙方”)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公司拟以人民币2亿元的价格向振兴发展基金转让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及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鹏”)所享有的100%的股权收益权。在回购期限届满之日,公司向振兴发展基金回购菏泽华鹏、安庆华鹏的股权收益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9)

  (下转B843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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