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模具为核心,集工业设计、模具制造、智能制造为一体化“模具+”服务提供商。

  公司主要产品分类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方式

  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4、现金管理额度

  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限内行使上述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投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不影响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至2021年12月13日,公司已将到期理财产品全部赎回,取得理财收益共计268.09万元,并已将本金及收益划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天国富证券对银宝山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天国富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14,372,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7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540,979,56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6,061,925.66元人民币后,计入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917,634.34 元。

  截止2021年3月19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9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4,460,482.89元(含募投项目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使用198,032,482.89元(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7,121,000.00元)、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56,428,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0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4,460,482.89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457,151.4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4,237,568.26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异主要为:(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0元;(2)募集资金存款的利息、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值3,780,416.8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12月9日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12月24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实施;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2月5日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并于2016年12月21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2021年3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70,457,151.45元,利息、理财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净值为3,780,416.81元,两者合计为274,237,568.26元,扣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4,237,568.26元。(2)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行”于2021年4月完成注销。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

  是否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1995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拟于2022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军民,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范荣、签字会计师韩军民2021年度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字[2022]009719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674,048,397.73元(人民币,下同),营业利润为-516,480,190.03元,利润总额为-522,394,188.73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4,152,038.37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612,004,918.33元,实现净利润-272,795,946.38元。母公司截至2021年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64,093,315.75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1年度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决定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利润水平、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下转B822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30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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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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