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市国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819版)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21年度经营情况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6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35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赵兵董事回避表决。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5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刘希普董事回避表决。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400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2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32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24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情况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通过《加入〈负责任银行原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通过《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2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22年7月28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2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2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46亿元(含税)。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通过《2021年并表管理工作及投资机构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2021年度审计后的本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2.07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3.19亿元;

  (三)以2021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05元人民币(含税),计人民币64.49亿元(含税)。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按照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并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通过《制定〈北京银行绩效考评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通过《修订北京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管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通过《北京银行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管理2022年度指引》。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通过《2022年一季度不良资产处置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通过《数据治理工作专题汇报》。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五、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7名,实际到会监事7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主持。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2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22年7月28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2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2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46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2021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照2021年度审计后的本行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2.07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3.19亿元;

  (三)以2021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05元人民币(含税),计人民币64.49亿元(含税)。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按照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并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案防工作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市国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8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6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国资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国资公司授信16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国资公司2001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专门从事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法人实体,注册资本金100亿元。

  北京国资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为首、经济效益为本”的经营理念,在重大产业项目投融资、组织资源服务首都发展、重要资产管理运营等方面开拓进取,形成了金融业、节能环保、园区开发与运营管理、文化体育、信息服务五大板块。金融业板块,涉及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产权交易、担保与再担保、融资租赁、不良资产处置等主要金融领域;节能环保板块,主要是“固废处理、焚烧发电”为核心的环保产业;园区开发与运营管理主要为科技园区开发及运营管理;信息服务业板块,主要涉及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等;文化体育板块,致力于推动文化与金融、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

  根据未经审计的2021年9月末财务报告数据,国资公司资产总额1753亿元、总负债1154亿元、净资产599亿元、资产负债率66%。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利润总额37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国资公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三峡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8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5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峡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三峡集团授信15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三峡集团成立于1993年,2009年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7年12月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115亿元。

  三峡集团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生态环保投资与运营、电力生产与运营、国际能源投资与承包、资产管理与基地服务、资本运营与金融业务、新能源开发与运营管理、流域梯级调度与综合管理、工程建设与咨询等八大板块。三峡集团是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中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也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首批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之一。三峡集团拥有全球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以及市值最高的水电上市公司长江电力和新能源上市公司三峡能源。

  根据未经审计的2021年9月末财务报告数据,三峡集团资产总额11277亿元、总负债5933亿元、净资产5345亿元、资产负债率53%。2021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35亿元,净利润394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三峡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三峡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金隅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8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隅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32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本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金隅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金隅集团授信132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金隅集团成立于2005年12月,2017年12月更名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目前注册资金106.78亿元。

  金隅集团从北京市建材工业局逐步演变和成长,经过企业化、集团化、股份化、证券化、整体上市等重大改革改制,发展成为以“新型绿色环保建材制造、贸易及服务,房地产业”为主业的市属大型国有控股产业集团和A+H整体上市公司。

  根据未经审计的2021年9月末财务报告数据,金隅集团资产总额2834亿元、总负债1897亿元、净资产937亿元、资产负债率67%。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4亿元,净利润4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金隅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金隅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05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末总股本为基数。

  ●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董事会决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2021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2.07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23.19亿元;

  (三)以2021年末总股本211.4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64.49亿元(含税)。

  2021年度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214.77亿元,派发现金股利64.49亿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0.03%。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保持了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注重平衡公司长期发展和股东短期利益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并能保证公司 2021年资本充足率满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京能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8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135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京能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京能集团授信135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公司出资人职责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注册资本213.3806亿元。

  京能集团是北京市重要的能源企业,主要业务涵盖电力能源、热力供应、煤炭经营、地产置业、节能环保和金融证券等多个板块。集团控股京能清洁能源(00579.HK)、京能电力(600578.SH)、昊华能源(601101.SH)、京能置业(600791.SH)、北京能源国际(00686.HK)五家上市公司。

  根据未经审计的2021年9月末财务报告数据,京能集团资产总额3763亿元、总负债2386亿元、净资产1377亿元、资产负债率63%。2021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7亿元,净利润3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京能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京能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交通银行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8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授信额度400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2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交通银行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交通银行授信40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1987年重新组建,分别于2005年、2007年先后在香港、上海上市,注册资本742.63亿元。截至2020年末,交通银行设有245家境内分行机构、23家境外分(子)行及代表处。在2021年6月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交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全球第11位。

  根据未经审计的2021年9月末财务报告数据,交通银行资产总额114726.23亿元、净资产9568.60亿元、资本充足率15.75%、不良贷款比率1.60%;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99.70亿元,净利润654.92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交通银行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交通银行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银金融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8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融租赁”)授信额度124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银金融租赁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北银金融租赁授信124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监管要求及本行内部管理制度,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北银金融租赁成立于2014年1月,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现注册资本金31亿元,北京银行持股占比为64.52%。

  北银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财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北银金融租赁公司定位于“服务实体,服务特色”,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依托北京银行的品牌、客户、网络和技术优势,建立完善的金融租赁产品和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逐渐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战略。

  根据未经审计的2021年末财务报告数据,北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426.79亿元、净资产49.40亿元、资本充足率11.44%、融资租赁款资产不良率1.08%;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81亿元,实现净利润4.2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银金融租赁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北银金融租赁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5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6 听取北京银行2021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之后,2022年5月16日之前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4:3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为严格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股东如到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2022年5月16日前,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如实登记有无

  发热、呼吸道症状,个人近期行程等信息。

  (2)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

  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2年5月16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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