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813版)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建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经营状况和取得的成果,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陆丹敏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符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2021年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包含本数)。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1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修订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制定及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周建华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担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刘英女士、许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周建华先生、陆丹敏先生、方卫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07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颖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系公司根据其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2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薪酬方案的制定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监事薪酬方案。

  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包含本数)。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夏阳女士、曾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回避表决情况:监事曾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6月18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英女士、许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建华先生、陆丹敏先生、方卫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许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英、许霞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学习课程证明。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刘英女士、许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建华先生、陆丹敏先生、方卫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股东提名,同意曾建先生、夏杨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一、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英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今任职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与微波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与电磁散射研究所所长、天线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一一天线与微波技术创新团队负责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一一电磁信息感知技术基地负责人、陕西省科技创新团队一一天线与微波技术创新团队负责人、中国电子学会会士、中国通信学会会士、IET FELLOW、IEEE Senior Member、中国通信学会高级会员、获2020年度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入选2020年度爱思唯尔“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入选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霞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1990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江阴职工大学校办厂财务科长。1994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江阴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1月至2011年12月,先后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助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许霞女士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罗欣药业独立董事、泰祥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建华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研究生毕业于浙江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2001年,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天线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新技术研究室主任;2001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ANSOFT CORPORATION中国分支机构技术经理;2007年至2009年,担任霍莱沃有限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5年2月,担任霍莱沃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担任霍莱沃有限执行董事,兼首席技术官;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0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7%。通过持有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的财产份额、持有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4%的财产份额、持有上海莱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财产份额、持有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81%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丹敏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无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1年,担任深圳RGB公司技术及产品品质管理员;1991年至1995年,历任原电子部成都784厂销售处销售经理、物资供应处计划员;1995年至2003年,历任北京网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8年,担任美国ANSOFT CORPORATION中国分支机构成都区域经理;2008年至2014年12月,担任美国ANSYSINC中国分支机构成都分公司区域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担任霍莱沃有限总经理,兼任项目事业部主任;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项目事业部主任;202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丹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45,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2%。通过持有上海莱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2.5%的财产份额、持有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08%的财产份额、持有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5.21%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方卫中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至2001年,担任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投资战略中心技术总监;2000年至2001年,担任宁波甬科机电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2005年,担任美国ANSOFT CORPORATION中国分支机构市场技术经理;2005年至2020年2月,担任易泰达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欣易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杭州麦克斯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卫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夏杨女士: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9月2019年6月,担任广州耐时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9年7月至今,担任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兼任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耐时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曾建先生:197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2008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任浙江海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08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9,937,214.63元,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18,046.20元。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37,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5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0.3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37,000,000股,合计转增14,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800,000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1家,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亦飞,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3家,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会计师:徐云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收费60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西安弘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的控股子公司。

  ●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加快控股子公司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现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担保有效期自担保实际发生起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西安弘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西安弘捷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主要系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以及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能力等因素考虑,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表决情况: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目的是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该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担保金额为0。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霍莱沃”)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包含本数)。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霍莱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89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45.7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91.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300.00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310066632018800109538银行账号16,148.28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110930675910601银行账号10,348.39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101040160002021993银行账号6,835.66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31050161393600005183银行账号5,658.67万元。另扣减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39.9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1.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20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626.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金额3,123.45万元及华泰证券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户活期储存金额503.07万元。

  2021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结余金额为3,626.52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396.55万元,差额为229.97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07.55万元以及霍莱沃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2.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549.37万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256.51万元。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9.3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6.51万元,合计805.88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6548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度,本期公司已赎回理财产品收到投资收益436.7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9,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本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通过公司未来整体的经营效益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通过完善研发中心设备配置,加强对核心技术研究力度,强化公司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下转B815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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