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697版)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本报告“一、经营情况谈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规划的需要,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需求,节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审批成本,缩短银行授信审批时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多家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新增融资额度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期的敞口授信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公司拟将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民安大道999号、1001号、1003号、1005号、1007号、1009号工业房地产为公司向农业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银行与各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国内外保函、衍生品等。

  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该综合授信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子公司

  互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及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等17家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3亿元。

  ● 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及母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清源电力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拟为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拟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等17家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在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中长期贷款额度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该事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1、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清源电力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公司拟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等17家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其中新增担保的明细情况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列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下列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

  3、上述新增额度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

  4、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其中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2022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7月09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发电系统工程总承包、集成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项目咨询与技术服务;电力工程、电力电控设备销售。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16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一号路10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整流器、互感器、电器辅件制造。(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RM 1607-08 16/F Citicorp Center,18 Whitfield Road,Causeway Bay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11,253.34万港币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产品和节能产品的进口和批发。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乡刘台村宁夏虹桥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101

  法定代表人:洪文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及维护、太阳能电站设计、安装、施工服务(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为准);太阳能光伏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5、单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单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04日

  注册地址:山东菏泽单县黄岗镇镇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项目筹建(筹建期至2015年7月4日,筹建期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太阳能电站维护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单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舞钢市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舞钢市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产业集聚区建设路与创业路交叉口北500米

  法定代表人:洪明浩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批发、零售:灯具灯饰,电线、电缆,环保设备,光伏材料;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舞钢市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7、淄博昱泰光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昱泰光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胜利路8号研发楼326室

  法定代表人:洪明浩

  注册资本:624.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太阳能发电、售电;新能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运营和维护;环保设备、光伏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淄博昱泰光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8、江门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门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20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19号第七层A区04室

  法定代表人:洪明浩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江门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漳州卓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漳州卓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8年2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福信工业区漳州铠诚文具有限公司7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洪文沛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运营;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漳州卓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10、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燕江南路1399号B栋403室

  法定代表人:洪明浩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1、丰县万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丰县万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5日

  注册地址: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楼

  法定代表人:洪文沛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发电及电力供应;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丰县万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12、苏州戎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戎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6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龙潭路98号1号厂房101室

  法定代表人:洪明浩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新能源项目投资;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发电设备及其零配件的销售;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苏州戎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13、天津市瑞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市瑞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1204-3

  法定代表人:洪文沛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的系统设计、技术咨询、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天津市瑞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14、新斯瓦特(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斯瓦特(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翔花园1-2-503

  法定代表人:洪文沛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海洋能、光电一体化、能源材料、光伏发光体新技术等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及相关设备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安装、维修;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斯瓦特(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15、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5月29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6、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0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东大封村

  法定代表人:洪文沛

  注册资本:2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技术信息咨询,电力、发电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17、清阳海圣(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阳海圣(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27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号六楼之一

  法定代表人:洪明浩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阳海圣(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为公司根据自身及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需要提供的预计担保的本金额度。本议案上述担保事宜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本金、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以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清源电力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在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拟为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清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等17家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在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中长期贷款额度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该事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求,担保额度是根据子公司及孙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需要预计的,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且公司对其能够有效控制,承担的风险可控。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30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4,457.92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235.02万元的54.88%。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违规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情况说明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障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和授权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范围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投资产品的资金应主要投资于境内外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例如国债、央票、金融债、同业存单、同业存款、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流转;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次现金管理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负责资金理财业务的审批,授权期限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委托理财期限一致。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二、开展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由授权人根据公司制定的交易权限进行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随着近年来的发展,公司海外销售规模持续扩张,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该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额度、期限和关联关系

  全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6,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预计占用资金

  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进出口收付业务为基础,未实质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五、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保密、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6,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6,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利润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对外汇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6,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每股获分配金额,具体于相关情形发生时由董事会另行决策公告。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系光伏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公司需留存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及重大资产投资等现金性支出,为公司平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510Z0051号】,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7,369,658.28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27,380万股,此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数为9,583,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3%。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每股获分配金额,具体于相关情形发生时由董事会另行决策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7,369,658.2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6,533,358.1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583,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3%。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2年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021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1年新增并网容量54.88GW,同比增长39%。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25.60GW,同比增长3%,分布式光伏新增29.28GW,同比增长88.66%。截至2021年底累计并网容量305.99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198.48GW,分布式光伏107.51GW。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光伏跟踪器及其他光伏支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已通过ISO9001、邓白氏企业认证、ISO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体系认证、美国ETL认证、MCS认证、德国TUV认证、欧盟CE认证等专业认证并取得国内外多项相关专利。公司目前拥有厦门与天津两大生产基地,目前年产能3.5GW,从2022年7月开始可实现年产能7GW。

  2022年,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着力于公司现有智能光伏跟踪技术的升级换代,升级AI智能控制平台,实现复杂地形和复杂天气下的优化算法与发电提升,辅助电站智能运维;同时,加大产品标准化力度并完善公司自主研发的EZ-Quote智能报价工具。针对新产品,公司将在开发完成民用BIPV产品的基础上,继续对工商业BIPV产品进行研发及进一步升级,同时积极投入探索屋面走道系统,拓宽现有产品线。此外,2022年研发计划中,公司将著力开发便携式电源产品及户用储能系统相关产品。

  同时2022年,公司新能源工程服务将继续专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家庭光伏电站的开发、设计、建设、运维等业务,制定“立足厦门,辐射福建,面向全国”的业务战略,聚焦打造三个核心业务品牌:

  ①清源智造,持续完善清源“智慧光伏+数字能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

  推广数字能源云平台,为客户提供发电,配电,用电的可视可控。同时通过数字化管理提升EPC服务的交付能力。

  ②清源幸福家,依托清源卓越的支架产品质量和业内长期建立的品牌口碑,发挥政府支持作用,进行整镇、整村开发,并建立广泛的户用经销渠道。

  ③清源智维,依托清源智慧运维系统,对电站运行各种情况作出精确判断和迅速反应,真正实现电站运维管理的智能化和少人化。承诺“5分钟响应,2小时上门”服务,打造高效运维团队,加快拓展外部运维业务规模。

  公司计划在2022年度对天津工厂进行生产线扩充,扩大形成4.32GW级的支架产品产能。通过引进人工智能及全自动化生产线全面升级改造现有生产线,且在生产管理中引入并实施MES系统、WMS系统、PLM系统,向工业4.0迈进,进一步扩大公司屋顶和地面支架的产品产能。同时不断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根据产品生产需要,对支架产业链上游进行资源整合、优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采取集中采购、战略备货等策略,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同时制定高标准的质量标准,提升行业内的口碑和竞争力。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目前,光伏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决定在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同时,需留存足够运营资金来支持公司未来快速、稳固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7,982,061.36元,比上年增加1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69,658.28元,比上年减少30.77%。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需留存资金满足日常资金需求及重大投资等现金支出,为公司平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近三年,除因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未进行现金分红外,公司均进行了现金分红。在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分红总额占三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总和的38.90%。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管理层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分红预案决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回报了投资者,保障投资者权益,也兼顾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更加准确、完整的体现产品实际成本和各经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存货(除电站开发产品外)”的会计核算进行调整,将与同行业公司保持一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仅对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对“存货(除电站开发产品外)”的会计核算进行调整,将现行的“标准成本法”变更为“加权平均法”进行日常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前:本公司存货(除电站开发产品外)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先按照标准成本法进行核算,月末将成本差异予以分摊,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2、变更后:本公司存货(除电站开发产品外)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核算。

  以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由于公司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等因素,对各期期初的存货价值无法按实际成本重新计算,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因而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更加准确、完整的体现产品实际成本和各经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更加准确、完整的体现产品的实际成本和各经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清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清源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下转B699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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