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16个余热发电项目2021年度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说明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691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周亮女士简历

  周亮女士,出生于1974年7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北京川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北京川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周亮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16个余热发电项目2021年度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2021年度以现金方式收购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16个余热发电项目(以下称为“本次交易”),包括14个分公司的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余热发电项目资产组”)、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琥”)100%股权、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茂烨”)100%股权(余热发电项目资产组、重庆渝琥100%股权、宁夏茂烨100%股权以下合称“16个余热发电项目资产”、“交易标的”)。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易标的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16个余热发电项目股权基本情况

  (一) 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的议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18个余热发电项目,包括16个分公司的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和负债、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日,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完成了《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关于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和《〈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关于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及〈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因余热发电项目资产中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分公司、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分公司EMC项目业主方回购意愿强烈,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就股权转让协议涉及的交易范围、交易价格等相关条款签订《[关于〈余热发电项目资产收购合同〉、〈关于重庆天壕渝琥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及〈关于宁夏节能茂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目标资产”的范围予以调整,由 16 家分公司经审计的部分资产和负债调整为 14 家分公司部分资产和负债, 转让方常宁分公司及正大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不纳入交易范围。

  14 家分公司、2 家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从事余热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通过投资、建设、运营余热电站,将合作方提供的余热资源转化为电能供给合作方使用,以帮助合作方降低实际能源消耗,减少烟气排放;14 家分公司、2 家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优惠电价和实际供电量与合作方进行结算,分享节能收益,获取投资回报。

  根据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及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1、清新节能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16 家分公司、2 家子公司(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主体)的股东天壕环境及宁夏节能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业绩承诺主体公司的100%股权。

  2、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业绩承诺主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天壕环境。天壕环境承诺18 个余热发电项目资产于业绩承诺期内(2021年、2022年)的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8,800 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累积18个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天壕环境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应补偿金额为:当期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按如下公式计算:

  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当年实际收入X(1-收入成本变动率)-固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X(1-15%)

  注:1、收入成本变动率按评估报告对应年份数据测算。

  2、固定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采用评估报告对应年份数据。

  3、营业税金及附加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数计算,其他收益中增值税即征即退部分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调整。

  4、各项固定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4月,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及宁夏节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 原协议中提及的“18个余热发电项目”调整为“16个余热发电项目”。

  (2) 本次交易16个余热发电项目于2021年度、2022年度的净利润均不低于8,218万元。

  (3) 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调整:

  ① 剔除常宁和正大的数据。

  ② 变动成本中水费、电费、容量费,依据2021年和2022年审计数据,参照《评估报告》中相应的金额进行增减。

  ③ 变动成本中烟气作价只包含易县项目,若其余项目在2021年和2022年内新增了烟气作价,则还原到评估基准日状态。

  (4) 业绩承诺计算公式中,固定成本各项目剔除常宁和正大的数据,节能事业部人员工资按在天壕环境2020年所有的工资及福利合计271万元分别加入2021年及2022年的管理费用。

  (二) 股权收购的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本次股权收购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 购入股权的交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16个余热发电项目主体已全部完成资产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

  二、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 16个余热发电项目主体业绩承诺情况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业绩承诺主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天壕环境。天壕环境承诺18个余热发电项目于业绩承诺期内(2021年、2022年)的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8,800 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累积18个余热发电项目资产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天壕环境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分别应补偿金额为:当期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按如下公式计算:

  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当年实际收入X(1-收入成本变动率)-固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X(1-15%)

  注:1、收入成本变动率按评估报告对应年份数据测算。

  2、固定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采用评估报告对应年份数据。

  3、营业税金及附加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数计算,其他收益中增值税即征即退部分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调整。

  4、各项固定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4月,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及宁夏节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 原协议中提及的“18个余热发电项目”调整为“16个余热发电项目”。

  (2) 本次交易16个余热发电项目于2021年度、2022年度的净利润均不低于8,218万元。

  (3) 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调整:

  ① 剔除常宁和正大的数据。

  ② 变动成本中水费、电费、容量费,依据2021年和2022年审计数据,参照《评估报告》中相应的金额进行增减。

  ③ 变动成本中烟气作价只包含易县项目,若其余项目在2021年和2022年内新增了烟气作价,则还原到评估基准日状态。

  (4) 业绩承诺计算公式中,固定成本各项目剔除常宁和正大的数据,节能事业部人员工资按在天壕环境2020年所有的工资及福利合计271万元分别加入2021年及2022年的管理费用

  (二) 16个余热发电项目主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6个余热发电项目承诺期模拟合并利润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确认的16个余热发电项目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为9,199.30万元。

  三、结论

  清新节能与天壕环境确认的16个余热发电项目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为9,199.30万元,已实现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

  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2021年度以现金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取得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咨询”或“标的公司”)55%股权(以下称为“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股权基本情况

  (一) 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 年 4 月 21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增资并收购其部分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拟以人民币 22,500.00 万元对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咨询”)增资,对应注册资本为 2,548.75 万元人民币,占深水咨询 28.0669% 股权;在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拟以8,019.125 万元收购深圳市深水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投资”)持有的深水咨询 10.0661%股权,以 7,565.7925 万元收购宁波博原未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博原”)持有的深水咨询 9.4645%股权,以 5,915.0825 万元人民币收购珠海市正信博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博原”)持有的深水咨询 7.3995%股权。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交易价格合计44,000.00 万元人民币取得深水咨询 55%的股权。本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分别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水咨询 55%股权。

  根据上述协议:

  1、深水咨询新增注册资本2,548.75万元,由本公司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2、增资完成后,深水咨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080.00万元,本公司持有28.0699%。

  3、本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水咨询的股东深水投资、宁波博原、珠海博原购买其持有的深水咨询的26.9301%股权。

  4、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深水咨询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深水投资。深水投资承诺深水咨询在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期间(以下称“业绩承诺期”),深水咨询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24,000.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深水投资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

  2021年应补足金额=7,600.00万元-2021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

  2022年应补足金额=15,600.00万元-2021年和2022年实现净利润总和-2021年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

  2023年应补足金额=24,000.00万元-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实现净利润总和-2021年和2022年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

  注:业绩承诺中所指净利润均指深水咨询合并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

  (二) 股权收购的审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本次股权收购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 购入股权的交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向深水咨询支付增资款22,500.00 万元,向交易对方共计支付21,500.00万元股权购买款;深水咨询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本公司占深水咨询55%股权,深水投资占深水咨询45%股权。

  二、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 深水咨询业绩承诺情况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项下业绩承诺主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该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深水投资。深水投资承诺深水咨询在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期间,深水咨询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24,000.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深水投资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应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偿。

  2021年应补足金额=7,600.00万元-2021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

  2022年应补足金额=15,600.00万元-2021年和2022年实现净利润总和-2021年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

  2023年应补足金额=24,000.00万元-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实现净利润总和-2021年和2022年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按零取值。

  注:业绩承诺中所指净利润均指深水咨询合并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

  (二) 深水咨询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深水咨询2021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水咨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404.26万元。

  三、结论

  深水咨询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9,404.26万元,已实现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12月业绩承诺利润实现

  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2021年度参与竞买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称为“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基本情况

  (一) 交易概述

  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成立于2019年8月5日,是由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由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2U8M3T号营业执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润水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50,000.00万元,系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以所持26家项目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的净资产作价出资。国润水务的法定代表人为邹艾艾,注册住所位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19楼。

  标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拟参与竞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国润水务100%股权。

  2021年7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竞买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意本公司参与竞买国润水务100%股权。

  2021年7月28日,本公司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确认成功摘牌。2021年7月29日本公司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了全部交易价款225,075.90万元,并取得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

  (二)业绩承诺

  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邹艾艾先生、李顺先生、童婧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本公司与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承诺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22,500万元及28,2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国润水务任一会计年度期末(以下简称“当期末”)经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的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本公司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的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依据以下公式分别计算并确定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当年需补偿的金额,并将利润差额及补偿方案以书面方式通知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要求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按照协议有关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应在收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逾期未向本公司支付应补偿金额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应补偿金额的0.3%。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当期应支付的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累积已补偿金额

  以上净利润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 国润水务业绩承诺情况

  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低于7,000万元。

  (二) 国润水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38.76万元,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28.6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XYZH/2022BJAA190104]的审计报告审定。

  三、结论

  国润水务2021年8-12月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的金额为7,528.65万元,实现当期业绩承诺。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2年4月18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李其林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所作的工作报告,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发展。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92,803,347.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280,334.78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3,523,013.02元;加上2020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388,423,912.81元,减去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0,372,107.90元,故截至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21,574,817.93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403,721,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0,372,1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相关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咨询服务合同等)。

  采用售后回租、直租、联合承租等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将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前述标的资产的组合。其中与商品挂钩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2022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董事会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后续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周亮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编码如下: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9:30一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6)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坤 张菁菁

  电话号码: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2年4月18日发出。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92,803,347.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280,334.78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3,523,013.02元;加上2020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388,423,912.81元,减去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40,372,107.90元,故截至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21,574,817.93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403,721,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0,372,1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关联方金融机构发行的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为:

  (1)投保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9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48,97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9,999,997.1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的[2021]京会兴验字第7900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3月12日收到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1,574,499,997.1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73,610,894.29元以及未支付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增发登记费合计人民币889,102.81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注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号:511511010013000375543)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注2:“报告期募集资金支出中”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012,278.18元。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3,926.5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4,865.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8,936.67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67.08万元)。其中“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使用金额14,641,833.98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224,623,175.37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8,65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9,366,676.65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670,791.7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情况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2021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方面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账户余额中包含人民币1元,为开户时应银行要求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转入该账户的资金。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慧环境云平台及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研究院及产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建成后将通过间接的方式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12月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系该账户产生的利息所致。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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