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671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2-009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江虹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2-005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04,464.3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480,792.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58,034,624.86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75,002,500.7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373,318,05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7,466,361.08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2-012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80亿美元,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该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等。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进出口业务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业务等),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外币业务,降低支付成本、规避汇率变动风险,并获得一定收益,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80亿美元,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金融衍生品有关事项之日止。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开展交易合约量不超过80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浮动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操作或内部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金融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因素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2、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略。

  3、公司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4、公司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降低支付成本、规避汇率变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降低公司支付成本,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且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2-011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五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委托理财有关事项之日止。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委托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以及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在委托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拟委托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委托理财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证券投资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2-006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公司将在2021年度基础上根据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2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2-007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5:00至17:00。

  2、召开方式: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以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形式进行。

  3、参加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网络远程参与。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云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倪伟雄先生,财务总监师帅先生,独立董事张俊生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三、咨询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敬请联系: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755-82874201

  邮箱: ir@prolto.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