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669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778,295.9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714,57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以募集资金37,492,874.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2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修改《公司章程》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8日,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号)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说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内容修改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条款编号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4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志峰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面对2021年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层克服种种不利因素,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92,906,379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453,189.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06%。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冯志峰、陈玉平、刘广红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胡云林、胡文捷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云林、胡文捷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6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930,163.25 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5,319,284.73元。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92,906,379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453,189.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06%。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3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4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至时间(2022 年 5 月 18日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 2022

  年5月18日下午 16:00 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办公室(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9060

  电话:(86-756)8683888

  传真:(86-756)8683111

  联系人:林伟

  (二)会议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三) 疫情防控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或代理人优先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2、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须遵守珠海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公司园区内和公众场合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要求接受查询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7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岗位主要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 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发放董事津贴6万元(含税)/年。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津贴标准为7.2万元(含税)/年。

  (二) 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及因换届、改选新人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 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8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议案有关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 2021 年度同类业务发生额比较。

  (三)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云林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1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A7--1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胡云林持股 100%。

  2、北京中惠普分析技术研究所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胡文捷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年 9月14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天宁寺前街2号北院35幢平房103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修理销售本单位开发的产品及仪器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市西民福利总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胡云林控制的公司;北京中惠普分析技术研究所的总经理胡文捷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珠海市高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惠普分析技术研究所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 要,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人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 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发展,增强竞争力,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将按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合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客观,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高凌信息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9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凌信息”)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778,295.9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714,57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7,492,874.4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在前述事项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行使该项事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26,595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35.0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007.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27.35万元。

  截至2022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2]518Z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年3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377.83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90,076,925.01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为3,714,578.48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实施情况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7,492,874.4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3,778,295.9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714,57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321号)。

  六、本次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7,492,874.4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3,778,295.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714,57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778,295.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714,57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募集资金37,492,874.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778,295.9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714,57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以募集资金37,492,874.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凌信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高凌信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518Z0321号《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该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高凌信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0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8日,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1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纪律处分0 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情况

  项目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敢林,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城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优利德(68862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002136)、顺络电子(002138)、华兴源创(688001)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倪至豪,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优利德(68862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家堂,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通宇通讯(002792)、盛新锂能(00224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倪至豪、梁家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来未曾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敢林于2020年1月因松德智慧装备股份集团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年报审计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财务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公司对于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1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8日,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21,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拟分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3,000万元和8,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拆借、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开立信用证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上述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授信申请,公司将以自有位于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的土地及房产(粤(2016)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51759号,粤(2016)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51760号,土地面积25000㎡,建筑面积共14846.14㎡)作为抵押物。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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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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