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655版)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后续事项办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相关条款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后方可生效,公司并将资料提交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公司章程最终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最后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家兵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黄家兵先生因公司内部分工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2022年4月28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黄家兵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将着力聚焦公司日常经营与财务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黄家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990股。黄家兵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家兵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占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占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王占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王占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电子邮箱:stock@qx.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备查文件 :

  1、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董事会推荐书

  4、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王占君先生简历:

  王占君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本公司拟聘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王占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10。

  2、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3、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4、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钱荣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5、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中国经济发展仍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但经济增速逐季放缓。全球疫情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面对疫情反复、“能耗双控”政策升级和行业竞争态势,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仅仅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聚焦核心客户、核心场景,全面推进传统核心业务稳定发展,持续发展壮大新业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3,634.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

  实现营业利润-57,791.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26.1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489.7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5.0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1。

  7、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2,261,840.46 元,以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28,231,024.22 元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25,931,478.76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 50,491,555.31 元(含税),再扣除报告期内计提的盈余公积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2,791,100.77 元,资本公积金为2,032,187,475.51 元。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2。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专项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有关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88,757.60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聚合协同,同时充分协调利用深圳市区的优质资源和优惠政策,促进公司高效发展,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变更至深圳市坪山区齐心集团自建的科技园区内,具体地址及编码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 “硬件+软件+服务”的一站式办公服务平台,通过持续丰富和叠加办公集成商品品类与服务,满足企业级客户的一站式集采服务需求,根据目前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经营范围,加强公司在办公服务领域布局和优势。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7。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最终的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计划,尚存有的802,416股无法按原用途“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一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将原计划“该次回购的股份1,100万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该次回购的股份1,100万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余全部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总数量为11,802,416股,按此变更,则为11,000,000股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802,416股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34,020,099股变更为733,217,683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8。本议案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后方可生效。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公司治理制度化建设,并结合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1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本次公司章程最终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15、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购买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责任险。

  公司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因该议案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0。

  1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家兵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黄家兵先生因公司内部分工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2022年4月28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黄家兵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将着力聚焦公司日常经营与财务管理工作。

  经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占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1。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15,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特提议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22。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

  以上议案中,《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它议案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特别事项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该报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2)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须以特别决议的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3)议案13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上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1、议案1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还将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提案编码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设置详见本公告“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2、总提案设置

  本投票设置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100代表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5月1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锦绣东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联系邮箱:stock@qx.com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1

  2、投票简称:齐心投票

  3、提案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投票指示对相关提案进行投票,如本授权委托书没有做出具体投票指示,该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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