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
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623版)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

  2021年期初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余额为12,213.47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164.52万元,本期核销39.38万元,期末余额为15,338.61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2021年期初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余额为7,592.93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204.72万元,本期核销55.67万元,期末余额为8,741.98万元。

  (三)合同资产

  2021年期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22.24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87.44万元,期末余额为509.68万元。

  (四)存货

  2021年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20.26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366.35万元,本期核销2.58万元,期末余额为50,484.03万元。

  受海南地产政策、新冠疫情及施工进展等因素叠加影响,国安海岸房地产项目进展低于预期,项目总体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在2021年末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海南房地产项目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

  (五)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3,322.33万元。

  ■

  (六)固定资产

  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55.16万元。

  ■

  (七)无形资产

  2021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7,654.13万元。

  ■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2-2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

  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中信国安”变更为“ST国安”

  3、证券代码:仍为“000839”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公司股票于 2022 年5月5日停牌一天,自 2022 年5月6日复牌之日起,本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于2022年4月28日对公司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299号),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2.79亿元、-27.19亿元、-14.76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款之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消除“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主要措施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重点从拓展客户数量、扩展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控本降费增效等维度全面提高经营质量,改善公司盈利情况和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密切关注中国广电全国整合与5G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项目公司管理,进一步挖掘所投资区域广电用户资源,探索新的业务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资产价值和经营能力。加快推进“国安·海岸”项目建设,在符合当地政策的情况下,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

  2、探索增量业务,丰富公司主营

  在增量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将深入解读国家政策,认真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兴产业方向,探索新型商业模式,抓住国内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机遇,尝试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功能,丰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的重塑和发展。

  3、存量资产变现,优化资产结构

  积极协商解决资产受限问题,继续通过出售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资产回收资金,偿付相关债务。

  4、保障当前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为保证有序偿还各类有息负债,公司一方面将积极做好有关资金需求的计划工作,对于陆续到期的有息负债,与银行及各金融机构沟通协商,计划通过到期债务展期、分期还款、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缓解公司还款压力、降低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发挥上市公司平台功能,通过多种方式开拓新的融资渠道,缓解流动性压力。

  5、妥善解决债务诉讼问题

  公司高度重视所面临的诉讼问题,并将积极与有关各债权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消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不利因素,争取尽快化解诉讼风险。

  公司将努力采取以上各项措施争取尽快达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要求,待相应情形消除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它风险警示。

  四、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 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10-65008037

  2、电子邮箱:sizh@citicguoaninfo.com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2-1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由于疫情原因,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

  4、会议由夏桂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2-20)。

  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5,690,598.27元,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738,001,740.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62,318,187.46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0,319,928.01元。

  鉴于公司在2021年度亏损,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19)。

  上述1至4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5、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299号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中信国安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74亿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中信国安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由于流动性紧张,中信国安存在未按期偿付债务的情况,部分债务涉及司法诉讼。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信国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审计意见。

  针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针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事项制定了改进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具有可行性。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改进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高度关注并督促公司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7、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8、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2-1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欣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5,690,598.27元,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738,001,740.5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62,318,187.46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0,319,928.01元。

  鉴于公司在2021年度亏损,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4、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1至4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5、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7、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治理实际需要,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1.1 为确保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1.3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监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1.4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2.1 监事会主席应当在本规则第2.2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2.2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监事。会议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监事。

  如情况特殊,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含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章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3.1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3.2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3.3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关注的问题。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4.1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4.2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分为同意和反对两种,一般不能弃权。弃权票必须申明理由并记录在案。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其他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五章会议记录及其签署

  5.1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

  5.2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5.3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六章附则

  6.1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不一致之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2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6.3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