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
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609版)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和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

  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

  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科华生物”变更为“*ST科华”,证券代码仍为“002022”;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科华生物”变更为“*ST科华”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022”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2年5月6日。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披露后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5日)停牌一天,自2022年5月6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天隆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违反天隆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拒绝履行天隆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决议,拒绝配合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开展2021年度审计工作,拒绝提供天隆公司2021年度财务账册等重要信息,导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295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被立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317号),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因此,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作为天隆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继续积极行使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权利,督促并要求天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及相关方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恪尽职守保证上市公司和天隆公司的财产完整和安全,保证财务凭证的完整和真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分别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要求天隆公司提供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和信息。目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均已立案。

  2、公司将继续积极应对本次仲裁案件,推动仲裁案件的审理进程,尽早解决相关争议。

  3、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各级主管部门沟通,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

  4、对于天隆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相关责任人及其他相关方违反证券市场规则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行为,以及对于给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公司将采取一切合法且必要的措施,包括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途径寻求司法救济,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前述六种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

  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954576

  电子邮箱:kehua@skhb.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和投资品种

  为提高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该部分资金,节省其财务费用,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企业发展和西安天隆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逐次审议。

  4、金融机构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

  5、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总计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6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大额存单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控制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短期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暂时失去控制且暂不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尝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称“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合称“天隆公司”)管理层仍拒绝配合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导致天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鉴此,经过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反复讨论沟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暂时失去控制且暂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认为公司暂时失去对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的控制,并决定将天隆公司(包括其子公司)暂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收购天隆公司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公司投资55,375万元分别取得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各62%的股权,并自2018年9月起将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在收购完成后,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分别设立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任的董事四名,另三名董事为天隆公司少数股东彭年才、李明、苗保刚。根据投资协议书的约定,李明和苗保刚分别担任天隆公司总经理和负责研发生产的副总经理,继续负责天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通过天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并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对天隆公司实施管理控制。

  二、公司对天隆公司暂时失去控制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1月19日分别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和《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披露了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拒绝配合公司预审会计报表以及后续的审计工作,公司主导天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活动存在困难,暂不能排除公司已失去对天隆公司控制的可能性。

  上述公告发布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曾多次向天隆公司发函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天隆公司管理层,要求对天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希望天隆公司管理层能够配合相关审计工作,但是前述要求均遭到了天隆公司管理层的消极应对甚至明确拒绝。期间,公司财务总监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人员曾于2022年3月2日专程赴西安,希望对天隆公司执行现场审计,但是天隆公司管理层亦不予以配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虽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尝试,天隆公司管理层仍拒绝履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规章制度以及天隆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计义务,拒不执行天隆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的《关于要求配合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拒绝配合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天隆公司的审计工作,导致天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综上,公司持有天隆公司62%的股权,是天隆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公司对天隆公司的上述股权被剥夺的情况,但受限于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保全裁定的限制,公司对天隆公司的控制权受到影响,目前无法取得天隆公司的财务资料,无法掌握天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面临的风险等信息,公司对天隆公司的管理控制无法得到天隆公司管理层的执行。公司已暂时失去对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的控制。

  三、暂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天隆公司62%的股权,为天隆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能够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且有能力影响可变回报。根据目前情况,公司董事会基于谨慎考虑,审议将天隆公司自2021年10月1日起暂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作为天隆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继续积极行使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权利,督促并要求天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及相关方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恪尽职守保证上市公司和天隆公司的财产完整和安全,保证财务凭证的完整和真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分别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要求天隆公司提供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和信息。目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均已立案。

  2、公司将继续积极应对本次仲裁案件,推动仲裁案件的审理进程,尽早解决相关争议。

  3、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各级主管部门沟通,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

  4、对于天隆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相关责任人及其他相关方违反证券市场规则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行为,以及对于给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公司将采取一切合法且必要的措施,包括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途径寻求司法救济,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修改

  因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相应变化,公司总股本由514,349,993股减少至514,268,188股。

  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的其他条款修改。

  三、《公司章程》本次修改对照表

  ■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将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5,000份,涉及激励对象2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尚未行权的4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2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的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2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为254.5万份,获授人为52人。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万股,获授人数为50人。

  7、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0.54万份;同意4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40.24万股。注销5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72.06万份,回购注销50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9.76万股。

  9、2019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49元/股调整为13.36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75元/股调整为6.685元/股。

  10、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44元/股调整为11.38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72元/股调整为5.66元/股。同意注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2.96万份股票期权,以5.66元/股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6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0年4月9日期限届满,2019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9日为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12.69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85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27.8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2、2020年5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27.8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3、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2.9550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2.73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45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39.9450万份,同意回购注销44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72万股。

  14、2020年6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39.945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5、2020年6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0.53万份。

  16、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36元/股调整为13.295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6.685元/股调整为6.6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1.38元/股调整为11.3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5.66元/股调整为5.595元/股。

  17、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5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9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2.85万份,同意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5万股。

  18、2020年1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8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下转B611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