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681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拥有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吴卫星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营业期限:2012年3月6 日至 2112年3月5日

  业务资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上年度(2020年度)业务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2)项目相关人员从业经验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80万元。上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和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我们同意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同意继续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1.4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91.4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847,55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5年;不超过67,350万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一、 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将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3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1,630万元担保额度,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股东会决议。

  3、担保进展:公司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实施对外担保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71,109.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48.06%。

  4、对外累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51,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83%。如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全部实际发生,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23,739.36万元(含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5.63%。

  5、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51亿元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9,060万元,如在有效期内公司未能办理相关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具体手续,公司将在授权有效期届满时将相关已授权但未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予以核销。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及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51,63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同时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以下授权: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现有担保 总额的基础上,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1,630万元担保额度;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同时签署与本次贷款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可以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上述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551,630万元。

  公司本次担保总额授权申请事宜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1,630万元担保额度事项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并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关于本次担保风险的控制措施

  1、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固废处理、数字环卫、市政供水、污水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鉴于所属行业性质在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层面,需要集中其融资能力,统筹考虑安排融资计划,拟采取为其提供担保的形式,解决控股子公司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对于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良性循环,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处于控股地位,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贷款用途为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公共设施投资运营相关业务,未来经营预期稳定且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相关控股子公司均向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应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严控担保风险,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1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担保授权的实施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内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51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截至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9,060万元,如在有效期内公司未能办理相关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具体手续,公司将在授权有效期届满时将相关已授权但未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予以核销。

  八、担保进展及累计担保情况

  1、公司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实施对外担保事项,新增并解除的相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在公司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发生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72,109.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8.06%。

  2、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1,63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23,739.36万元(含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5.63%。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4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9,590.87万元。

  2、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在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22年年度经营预测,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与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9,590.8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书贵先生、谭伟先生、郭萌先生、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利益相关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等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年5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与启迪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506.4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与关联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11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实际发生金额为1,433.67 万元,占预计总金额的74.77%。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减少了提供、接受劳务及采购商品等交易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上述差异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减少了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等交易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58006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A座15层150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90.090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书贵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持有其67.3134%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目前,启迪科服直接持有公司16.5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启迪科服总资产6,042,801.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71,682.55万元、营业收入937,424.31万元、净利润-92,160.34万元。(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启迪科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985670J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A座25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科技、经济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及人员培训;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高科技企业孵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清华大学持有其100%股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清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清华控股总资产6,137,184.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12,230.83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353,746.58万元、净利润-30,537.50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清华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企业名称: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11291895J

  公司住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64,207.8255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理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城发环境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城发环境总资产2,174,775.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60,225.12万元、营业收入563,140.24万元、净利润99,921.49万元。(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城发环境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企业名称: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2207房间

  法定代表人:郝国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3X6PQ842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南汇融总资产661,901,618.16元、负债387,125,040.1元、净资产274,776,578.06元、股东权益合计120,003,487.72元、营业收入489,412,745.69、净利润-14,778,327.55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的2022年关联交易系根据各方业务的日常经营性需求,主要包括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以及向关联方提供服务等,经各方平等协商,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基础,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系根据各方业务的日常经营性需求发生,交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22年1月,城发水务有限公司接受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启迪环境提供城发水务餐厨预处理及地沟油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合同价格1,071.58万元。

  (2)2022年3月,公司与北京启迪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北京启迪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面积为209.35平米的房屋租赁给公司作为档案室。租赁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第一年租金每天每平方米2.51元,下一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按照3%上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正、合法,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实施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一个构成部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1、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企业实际需求减少了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等交易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及公允市场定价,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下属公司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关于出售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关于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下属公司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间接全资子公司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0] 、《关于出售间接全资子公司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

  上述出售相关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相关出售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余额为251,708.3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事项已按监管规则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已签订相应的担保协议。

  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生时,上述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1月出售上述公司股权至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担保事项将成为公司对关联方的担保事项。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三、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1)被担保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218.40万元,负债合计40,051.39万元,所有者权益27,167.01万元人民币。

  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1,426.72万元,负债合计30,772.29万元,所有者权益20,654.43万元人民币。

  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201.12万元,负债合计12,517.76万元,所有者权益15,683.36万元人民币。

  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8,923.88万元,负债合计29,312.37万元,所有者权益9,611.51万元人民币。

  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7,775.56万元,负债合计73,641.31万元,所有者权益34,134.25万元人民币。

  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661.80万元,负债合计24,655.42万元,所有者权益11,006.38万元人民币。

  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1,394.26万元,负债合计32,502.10万元,所有者权益18,892.16万元人民币。

  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482.73万元,负债合计21,482.73万元,所有者权益7,000.00万元人民币。

  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400.35万元,负债合计26,454.94万元,所有者权益2,945.41万元人民币。

  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144.12万元,负债合计36,747.94万元,所有者权益396.18万元人民币。

  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0,199.70万元,负债合计30,199.70万元,所有者权益10,000.00万元人民币。

  洪湖林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3,381.61万元,负债合计34,581.61万元,所有者权益8,800.00万元人民币。

  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653.44万元,负债合计8,638.95万元,所有者权益3,014.49万元人民币。

  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681.21万元,负债合计18,014.14万元,所有者权益27,667.08万元人民币。

  前述公司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已在2021年6月、2021年12月审议资产出售事项时披露了详细的财务审计及评估结果相关信息。

  四、本次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及授权申请

  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持下属公司95%股权、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割完成后,上述担保已成为公司对关联方的担保事项,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内容及变更事项需获得债权人同意。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双方协定事项,上述担保需于交易生效后一年内予以解除。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接续担保相关的文件,并依据原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处置后续担保到期相关的解除事宜并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

  五、关联担保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而形成的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的情形。上述关联担保是因本次股权转让导致的原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转变为关联担保,是以往期间发生并延续下来的,是为保障确保担保对象融资业务的持续稳定,维护担保对象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因公司转让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而形成的,是基于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不属于新增担保。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双方协定事项,上述担保需于交易生效后一年内予以解除,公司需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关联方担保所可能导致的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因公司转让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而形成的,是基于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不属于新增担保。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双方协定事项,上述担保需于交易生效后一年内予以解除。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年借款利率为不超过6.5%,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一年(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以及2021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根据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展期合同》,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启迪科服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4,410万元,共计产生利息人民币2,942.98万元,以上借款本息期限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借款利率为6.5%/年(单利)。

  2、截至目前,启迪科服直接持有公司16.5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书贵先生、谭伟先生以及关联监事杨蕾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按照启迪科服向公司提供的借款金额和利率上限计算,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不超过29,130.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本项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58006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1号楼A座15层150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90.090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书贵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持有其67.3134%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截至目前,启迪科服直接持有公司16.5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启迪科服总资产6,042,801.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71,682.55万元、营业收入937,424.31万元、净利润-92,160.34万元。(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启迪科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启迪科服于2021年1月22日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启迪科服申请10亿元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指定用于公司经营性支出,借款期限一年。根据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展期合同》,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启迪科服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4,410万元,共计产生利息人民币2,942.98万元,以上借款本息期限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公司按照原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借款利率为6.5%/年(单利)。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展期的年利率为6.5%,采用市场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

  五、借款展期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双方确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44,100,000.00元,共计产生利息人民币29,429,761.11元。

  2、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以上借款本息期限展期一年,自2022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9日。

  3、展期期间,甲方按照原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即借款利率为6.5%/年(单利),利随本清,利息于到期日一次付清。展期期间乙方可随时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利率不变,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4、本协议为原协议的补充,本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做约定的,依照原协议执行。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完成签署,自展期期限开始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展期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借款展期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展期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借款展期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原为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零碳”)间接控股股东。为缓解公司建设资金投入压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零碳”)将其全资子公司雄安零碳100%股权及其所属10个项目公司(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兴平金源环保有限公司、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洪湖林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白城市东嘉环保限公司、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封市豫清环保有限公司、巨鹿县北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启迪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出售予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21年12月完成股权出售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详见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出售间接全资子公司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2022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因雄安零碳及项目公司与启迪环境及其关联方存在尚未结清的其他应付款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雄安零碳及项目公司尚欠公司及其关联方其他应付款项 642,021,055.23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雄安零碳及项目公司已偿还启迪环境及其关联方上述其他应付款项 340,468,678.04元,尚需支付301,552,377.19元。

  为尽快解决双方往来款项同时保障相关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与城发投资签署补充协议,就后续往来款项支付事项达成一致。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77620212U

  注册地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申报大厅216房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203,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经营范围:供水、污水处理;环境绿化工程建设开发;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型园区的建设开发、租赁、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股权结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2.42766%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城发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150,091.84万元,净资产357,242.9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17,400.46万元,净利润26,848.36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1,208,376.26万元,净资产365,790.56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98,874.57万元,净利润11,548.50万元。

  截至目前,城发投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

  1.2021年11月,北京零碳与城发投资签订关于转让雄安零碳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城发投资通过受让北京零碳持有雄安零碳100%股权的方式收购雄安零碳及其10家下属项目公司。

  2.雄安零碳分别持有洪湖林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兴平金源环保有限公司、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开封市豫清环保有限公司、巨鹿县北零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这9家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以及河南启迪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上述10家公司统称“项目公司”),现雄安零碳和项目公司已授权乙方代其签署本协议,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之约束。

  3.雄安零碳及项目公司与启迪环境及其关联方存在尚未结清的其他应付款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雄安零碳及项目公司尚欠启迪环境及其关联方其他应付款项 642,021,055.23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雄安零碳及项目公司已偿还启迪环境及其关联方上述其他应付款项 340,468,678.04元,尚需支付301,552,377.19元。其他应付款及已偿还金额以双方核实为准。

  为保障项目公司正常建设,甲乙双方现结合工程实际需要,经友好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代雄安零碳及项目公司向甲方及其关联方偿还尚未支付的应付款303,306,713.85元。就甲方委托乙方将雄安零碳及项目公司尚欠甲方及其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项余额,经甲方确认工程量及款项并出具书面支付指令后,支付给项目分包单位,冲抵甲方及其关联方对分包单位相应金额的分包款欠款的事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守。

  (下转B683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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