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1033版)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16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号数源软件园1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5日

  至2022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8、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7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代表自然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3、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5月21日15:00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sino-essence.com(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21日15: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同时出示杭州健康码绿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行程码带*的股东请主动回避,会议现场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自行承担。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西湖区教工路1号数源软件园12号楼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电话:0571-87318958

  电子邮箱:ir@sino-essence.com

  联系人:孙娜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具体审计意见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1、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100,312,337.84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2、 2021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合计销售3,050台服务器和550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期营业收入80,012,920.35元、营业成本72,268,169.55元、资产处置收益1,765,486.09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36,264,500.00元和其他应收款21,918,750.00元。由于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3、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38,270,600.00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4、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2,903,253.42元的1,050台服务器原托管于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2021年6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年泽达易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10,270,884.06元。我们针对上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二)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女士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泽达易盛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37.05万元。泽达易盛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4,740.99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37.05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100,312,337.84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2. 2021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合计销售3,050台服务器和550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期营业收入80,012,920.35元、营业成本72,268,169.55元、资产处置收益1,765,486.09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36,264,500.00元和其他应收款21,918,750.00元。由于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3.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38,270,600.00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4.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2,903,253.42元的1,050台服务器原托管于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2021年6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年泽达易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10,270,884.06元。我们针对上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验证上述交易事项的商业实质,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泽达易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特定交易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产生影响,导致发生错报的原因不具有广泛性,该等错报不会影响泽达易盛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泽达易盛公司已就本说明一(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理解和认可,尊重其独立判断,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对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及消除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已认识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 公司将针对审计机构提出的缺陷深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治理制度要求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规范授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形成运行监督、自我评价、缺陷整改、体系完善的内控闭环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相关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分工与授权、实施与执行、监督与检查,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定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相关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出具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多次召集公司管理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举行专题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沟通,并对本次标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资管计划账面价值为100,312,337.84元,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二) 2021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合计销售3,050台服务器和550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上述交易计入本期营业收入80,012,920.35元、营业成本72,268,169.55元、资产处置收益1,765,486.09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36,264,500.00元和其他应收款21,918,750.00元。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三) 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38,270,6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四) 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2,903,253.42元的1,050台服务器原托管于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2021年6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年泽达易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10,270,884.06元。会计事务所针对上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苏文、冯雁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推进相关事项的核实工作,及时消除保留意涉及事项的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郭筹鸿认为,由于报告期内主要管理层即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财务总监应岚未能参与及配合本次年报审计,对2021年年度报告各项依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无法提供保证。但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对2021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有必要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苏文、冯雁、郭筹鸿

  2022 年4 月28 日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严格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切实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09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部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泽达”)、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淳”)、杭州泽达畅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畅鸿”),均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苏州泽达4,000万元,浙江金淳3,000万元,杭州畅鸿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9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泽达、浙江金淳、杭州畅鸿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苏州泽达4,000万元,浙江金淳3,000万元,杭州畅鸿3,000万元。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针对所属全部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8月15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3、住所:苏州高新区科灵路78号(苏高新软件园)

  4、法定代表人:林应

  5、经营范围:制药技术、工艺、质量控制系统的咨询、设计、研发和工程实施;数字制药软件、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的咨询、设计、研发和工程实施;医药产品、中间体、医疗诊断技术、医疗器械、家用消毒产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日化用品及相关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苏州泽达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7幢351室

  4、法定代表人:林应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及配件、通讯系统集成、机电产品、传感设备。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浙江金淳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杭州泽达畅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渚街道金昌路2008、2010号2幢4338室

  4、法定代表人:李兵

  5、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设备、通信产品、电子产品、现代化办公设备、新型元器件、数据处理和存储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成果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办公设备、电子元器件。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杭州畅鸿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被担保人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拟核定的2022年度担保计划额度是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情况进行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同时也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49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3.82%,净资产比例约为5.26%,逾期担保数量为0。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10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泽达易盛”)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49元,共计募集资金40,500.22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969.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0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泽达易盛(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协定存款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该协定存款账户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账户号为1202020619800088464 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分账户。

  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7,000,000.00元;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医药及医疗融合应用平台升级项目”、“新一代医药智能工厂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优化公司创新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但由于项目尚在建设中,还未能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泽达易盛公司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了服务器托管费7,631,290.00元,因泽达易盛公司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托管方由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从而无法确认上述托管费支出用于公司募投项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除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泽达易盛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泽达易盛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因无法对服务器托管变更原因、托管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以及被托管的服务器资产进行进一步核查,因此保荐机构对泽达易盛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持保留意见。除上述情况之外,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遵守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及时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11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达易盛”)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托凭证等),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9号)文件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500.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969.9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0号)。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存托凭证等),且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泽达易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2-012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达易盛”) 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闲置资金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债券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履行日常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债券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会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下转B1035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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