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1018版)

  1、公司名称: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528号12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建

  注册资本:捌仟陆佰肆拾捌万元整

  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公路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工程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的研究;计算机软件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导航设备租赁;工程机械的租赁。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90.91%,孙张波3.41%,张志建5.6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中南大厦A座1009室

  法定代表人:汪卫军

  注册资本:伍佰肆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利情报收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82.41%,徐皖生10.19%,曹英1.85%,施国良1.85%,丁建强1.85%,朱兴军1.8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西部商业中心2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钱位国

  注册资本:捌仟零壹拾捌万元整

  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基础处理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船舶工程机械,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51%,钱位国49%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宁海越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9日

  注册地址:宁海县越溪乡越溪村

  法定代表人:吴良勇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宁海越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集聚区行政服务中心171室

  法定代表人:吴良勇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横一路以南纵二路以东利旺达公司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吴良勇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玖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淠河总干渠(九里沟-青龙堰)东部新城段水利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对该工程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80%,六安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10%,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宁波市花木有限公司5%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公司名称:温州乾瑞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鹿翔商务中心17幢301室东首

  法定代表人:孙东生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的建设、投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温州乾瑞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名称: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梅晓路晓墅社区101室(何宝安房屋)

  法定代表人:李威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肆佰零肆万元整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围海股份30%,湖州甬旺7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2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在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具有合理性;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三)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343.9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82%,其中包括57,343.90万元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前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已在本公告披露日前解决。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出在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21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将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5.49%,上述担保金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2-09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银行贷款、保函、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适用期限为2022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银行综合授信事宜,在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2-09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9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截至2021年11月30日,围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占用*ST围海资金余额85,127.79万元,其中通过*ST围海项目部员工或劳务公司等中间方占用资金余额18,385万元,因上述担保事项资金划扣转为资金占用66,742.79万元。”

  3、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已于2022年4月22日向公司支付违规资金(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收益权收购款共计85,638.68万元。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违规占用资金已全部清偿。公司年审机构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因公司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13.3.1、13.3.2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围海股份”变更为“ST围海”。

  公司通过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对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44、2019-045、2019-076、2019-090、2020-074、2020-083、2020-175、2020-189、2020-198、2021-030、2021-035、2021-090、2021-092、2021-095、2021-107、2021-113、2021-127、2021-156、2022-003、2022-033、2022-051、2022-059)。

  二、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情况及进展

  (一)控股股东利用上市违规担保和占用资金的情况

  根据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在冯全宏授意安排下,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围海)为关联方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涉及担保金额合计13.54亿元。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在冯全宏授意安排下,*ST围海通过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预付款间接划转、提供借款直接划转等形式,向围海控股及其控制的朗佐贸易、浙江均冠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累计34,635万元,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截至2021年11月30日,围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占用*ST围海资金余额85,127.79万元,其中通过*ST围海项目部员工或劳务公司等中间方占用资金余额18,385万元,因上述担保事项资金划扣转为资金占用66,742.79万元。”

  (二)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进展情况

  1.控股股东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重整司法程序,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根据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100%的违规资金(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金额)收益权,化解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等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的相关公告。根据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已于2022年4月22日向公司支付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共计85,638.68万元。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违规占用资金已全部清偿。

  2.公司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向公司出具《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报字【2022】第020033号)及《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020036号)。

  三、其它说明

  1、重整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收购违规资金收益权因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违规资金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告。

  2、根据重整投资人收购违规资金收益权相关协议,本次投资人支付对价后,即自动取得公司违规资金收益权,具体为:1)针对违规担保诉讼回款部分,就该等案件产生的实际回款,由公司在收到该等款项后(扣除相关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合理办案成本)后支付给甲方;2)针对资金占用部分,在重整程序中的现金分配直接分配给投资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2-09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准则第 29 号一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等有关规定要求,对相关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公司于近期发现,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经本公司2022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指标

  1、2020年度更正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告对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失去控制,当年度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续不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公司于2022年1月针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失控时点进行充分论证,并确认公司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实际失控时点为2020年5月15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

  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没有将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失控前的财务数据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恢复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控制后,决定对该项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进行追溯调整,将上海千年设计公司2020年1-4月的利润表并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上海千年设计公司2020年1-4月财务数据并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在合并层面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3,804,145.90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75,561,201.76元、主营业务成本150,461,797.72元、税金及附加1,148,905.64元、销售费用4,081,424.28元、管理费用12,544,266.88元、研发费用10,354,387.13元、财务费用-124,232.93元、其他收益11,356,953.80元、投资收益336.98元、信用减值损失-3,348,365.38元、资产减值损失-1,244,010.30元、营业外收入237,482.51元、营业外支出8,900,720.48元、所得税费用-999,523.93元。

  (2)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于2019年对收购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恢复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控制后,决定对该项差错予以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评报字(2022)第038号《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在2019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1,548,000,000.00元,公司2019年12月31日包括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778,875,614.86元。因此,包括商誉的资产组减值230,875,614.86元,归属于公司的商誉减值206,540,747.86元。

  综上,在合并层面,冲回2019年账面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700,805,031.09元,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补充计提2019年商誉减值准备206,540,747.86元,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在母公司层面冲回2019年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0,805,031.09元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3)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将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同时将自收购日至失控日期间的净利润按公司所占份额转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鉴于公司在2020年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失去控制,公司无法确定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的上海千年设计公司的股权投资于2020年12月31日的价值。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89.45975%股权的可收回金额追溯评估资产评估报告》,公司2020年持有上海千年设计公司89.45975%股权的可收回金额为1,313,820,000.00元,公司2020年12月31日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449,247,950.00元(经过(2)的追溯调整后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股权减值135,427,950.00元。

  综上,在合并层面,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上海千年设计公司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135,427,950.00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将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自收购日至失控日期间的利润246,113,966.01元冲回,计入其他利润分配;将补充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206,540,747.86元冲减其他非流动资产。

  在母公司层面,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上海千年设计公司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135,427,950.00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在编制2020年财务报表时错误的将合同资产减值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在合并层面,重分类调整信用减值损失15,541,803.42元至资产减值损失;在母公司层面,重分类调整信用减值损失15,541,803.42元至资产减值损失。

  2、2020年度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前后对比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3)合并现金流量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母公司利润表

  ■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2)第0200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所作的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有关事项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会计准则第29号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同意对公司前期定期报告有关事项追溯调整。公司今后将认真总结,加强内控管理,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对所涉相关时间点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的处理。要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和管理,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其他说明

  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2-08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召开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围海股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围海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兼董秘汪文强先生,独立董事张炳生先生,财务总监王可飞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2-08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75,028.32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1,022,824,609.12元,实收股本1,144,223,71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对其2017年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89.45975%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公司在2019、2020年度对长安银行、顾文举、邵志云、王重良等控股股东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损失进行了计提,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动较大。

  (三)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各工程项目有效开工时间出现延后,由于部分人员不能及时到位,疫情防控措施程序增加,导致项目进度和施工速度落后于计划,使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下降。

  (四)受融资环境变化和公司*ST影响,银行新增融资困难,公司主营业务中收入占比较大、相对毛利率较高的PPP投资项目缺乏资金支持、工程进度放缓,同时新承接业务较往年大幅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有较大幅的下降。

  (五)因影视行业大环境急剧变化,导致文创类相关子公司业务效益不佳,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计提了减值计提。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积极配合推进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已顺利引入战略投资人,并且通过转让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等违规资金收益权给战略投资人方式,已消除了控股股东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对公司经营与业绩的影响。

  (二)后续将尽快恢复公司银行征信,拓宽融资渠道,满足PPP等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提高项目对公司业绩的贡献。

  (三)公司将聚焦主业、清理副业,通过股权转让、合作等形式推进文创类资产和低效益投资项目处置;公司将加大主营业务市场拓展力度,发挥自身资质、业绩、技术、人才等优势,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

  (四)公司已经恢复上海千年控制权,后续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规范管理,提高经营业绩和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2-09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兴华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5)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6)业务资质: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20年度完成80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 人员信息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合伙人数量:146人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注册会计师数量:791人

  (3)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449人

  3. 最近一年业务信息

  (1)2021年总收入:152,351.00万元

  (2)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

  (3)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

  (4)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80家

  (5)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中兴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围海股份同行业客户共5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 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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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 202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 2022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后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关于拟续聘中兴华所为2022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核查,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无不良诚信记录。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2-09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2021年度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2021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范围包括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存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5,414,195.09元,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39,692,071.70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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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计提2020、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合同资产、商誉等,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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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2021年,对子公司橙乐新娱公司投资的电视剧《彼岸花》其他债权全额计提减值损失7,200,000.00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020年,公司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4,269,702.72元。

  2021年,因被投资单位广州风谷娱乐有限公司近4年连续亏损,未来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持有的广州风谷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7,363,489.43元。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020年,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6,785,813.72元。2021年,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0,256,466.08元。

  4、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度,对子公司橙乐新娱影视改编权许可协议著作权计提减值损失1,166,666.55元。

  5、其他减值损失

  2020年度,公司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股权(因失控转列至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35,427,950.00元。

  6、商誉减值损失

  2021年,公司共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18,606,381.84元。具体为,公司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对上海千年设计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14,167,170.74元,对南太湖设计院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439,211.10元。

  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下: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考虑税费影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减少约175,414,195.0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175,414,195.09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减少约239,692,071.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239,692,071.70元。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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