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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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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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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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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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加强产业上下游合作,实现协作共赢,经公司2022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参与广东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本次公司共实施增资金额25,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注册资本38.5元,与同期参与广东高景增资的非关联第三方的增资价格相同。
2、2022年3月30日,公司收到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电池项目一期产业扶持资金20,000.00万元,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账务处理与信息披露(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发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临2022-018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第九条的规定,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根据上述准则的规定,公司3月30日收到的20,000万元政府补助中12,821,553.17元计入当月其他收益,187,178,446.83元计入当月递延收益,并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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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国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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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国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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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国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莎
(四)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