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上接B1003版)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2-032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6日
●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明诚;股票代码:600136;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停牌1天,2022年5月6日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当代文体”变更为“ST明诚”;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136”;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6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代文体”)目前已触及“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当代文体历年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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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4月29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专审字(2022)第01260018号《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如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当代文体公司存在连续两年亏损,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借款到期未偿,涉及多起诉讼,资产负债率为92%,且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到期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明诚03债”应付本息合计金额12,275.00万元的回售本金及全额利息 未按期兑付等事项,虽然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但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当代文体公司持续经营改善措施披露是否充分。”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停牌1天,5月6日起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全力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目前正在开展非主营、短期难以实现盈利的相关业务清理工作,同时减少非必要的资金投入,以求在流动资金紧缺情况下的利润最大化。此外公司也在积极寻求大股东的资金支持,以助公司逐步降低资产负债率,缓解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形。
(二)公司将加快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同时也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或采取任何可以收回欠款的合法方式。
(三)公司将加快存货的清理速度,以实现存量资产的盘活。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33F
(三)联系电话:027-87115482
(四)电子信箱:fwq_ddmc@sina.com
(五)邮政编码:430000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2-027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当代文体”)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董事刘婷婷女士提交的辞职信。刘婷婷女士因临近生产,身体不便、精力难济,无法继续履行董事职务职责,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特辞去当代文体董事及其相关职务。
刘婷婷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辞职信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刘婷婷女士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婷婷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婷婷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2-029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许欣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2年第1期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977,773,714.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3,699,390.8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26,146,312.88元。
由于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报摘要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亚会审字(2022)第01260021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行使好监督职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并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5、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6、为审议上述事项,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2-03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2年第1期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2021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2号》也再次强调了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1、变更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2号》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前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