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2-43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度,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宜华健康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医疗机构运营及服务和养老社区运营及服务为主的两大业务核心,致力于构建全国性医疗综合服务平台和连锁式养老服务社区,逐步形成全面融合的医养结合运营体系,同时延伸到医疗专业工程、健康护理及康复、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打造体系完整、协同高效的医疗及养老产业生态链。报告期内,公司的医疗机构投资及运营业务细分领域中的合作诊疗中心业务,因公司子公司将其与医院合作的肿瘤诊疗中心项目的资产及各项权益转让给公司债权方,已不涉及该项业务,其他业务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医疗机构投资及运营业务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为依托开展医疗机构投资及运营业务。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达孜赛勒康的业务可进一步细分为医院托管服务业务、医院投资运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医院托管服务业务

  达孜赛勒康与有管理服务输入需求的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基于自身在医疗行业的管理经验和人才团队为合作医院提供全方位的托管服务。通过向医院输出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优质的医疗资源,全面提高医院的管理能力、经营效率和医疗水平。达孜赛勒康根据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医院规模的大小,按照医院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托管费。

  (2)医院投资与运营业务

  达孜赛勒康依托在医疗产业领域的经验与资源,投资营利性医院,直接参与医院的运营管理业务,医院的收入来源为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和药品收入等,达孜赛勒康作为医院股东,其收益来源主要为医院的经营利润。

  2、养老社区投资及运营业务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亲和源为依托开展养老社区投资及运营业务。亲和源主要从事会员制养老社区的投资与运营和向入住会员提供养老服务,目前运营多个养老社区,覆盖城市包括上海、杭州、嘉兴、青岛、三亚等地。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养老社区投资与运营

  通过自建或租赁房产的方式建设和运营养老社区,并向客户出售养老社区会员卡,客户购买会员卡后获得养老俱乐部会员资格和入住养老社区的权利。根据会员权利和服务标准的不同将产品进行分类,并根据会员卡类别的不同按照对应的政策确认收入。

  (2)会员养老服务

  在会员入住亲和源养老社区后,每年向会员收取服务年费。亲和源为会员提供全面的康复诊疗和日常照护服务,并首创“生活、快乐、健康”三位一体的秘书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有尊严、有意义的全方位养老服务。

  3、医疗后勤服务业务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众安康为依托开展医疗后勤服务业务。众安康是国内医疗后勤服务行业的“一体化非诊疗”专业服务提供商,致力于打造“专业化、一体化”的医疗机构非诊疗支持保障服务体系,为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医疗辅助服务、餐饮服务、商业服务、特约服务等在内的医疗后勤服务。

  4、医疗专业工程业务

  医疗专业工程业务是众安康在医疗后勤服务业务基础上进行的横向拓展。医疗专业工程提供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为洁净手术室、ICU、NICU、化验室、医用气体工程等医疗专业工程的建设提供“设计+施工+产品+服务”的一站式服务,具体包括医疗专业工程专业化设计、气体管道布线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装饰施工、产品设计、设备配套、系统集成、系统运维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将部分原自用房产改为长期对外出租,自2021年10月31日起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并后续以公允价值计量,包括宜华健康深圳商业办公楼(建安山海中心23 层、27 层、28 层 D、G 单元)、海南亲和源老年俱乐部有限公司的 56 套房产、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的自有办公楼。对原来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子公司亲和源分别于2018年3月1日对外出租的会所、于 2009 年建成后对外出租的17 号楼商业街,及余干仁和医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对外出租的老医院大楼(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自2021年 1 月1日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自用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于2022年1月14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自公司决定将部分原自用房产改为长期对外出租后,子公司亲和源对其自有办公楼积极寻找承租方,但因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截至目前,仍未能寻找到合适的承租方,亦未能签署相关租赁协议,且公司管理层认为未来半年内,仍无法达到出租目的,故未能达到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条件。综合上述理由,基于审慎原则,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对亲和源的自有办公楼继续进行自用,不再对外出租,亦不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本次对亲和源的自有办公楼不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

  因公司于2018年11月将海南亲和源的56套房产用于向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再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目前,公司、海南亲和源等与广东再担保涉及案号为(2020)粤01民初2109号的追偿权纠纷,且公司、海南亲和源已被列为被执行人。经公司向法院了解,目前海南亲和源的56套房产已进入拍卖程序的询价阶段,后续存在被法院公开拍卖的可能性。综合上述理由,基于审慎原则,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对海南亲和源的56套房产不再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本次对海南亲和源的56套房产不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且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于《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宜华健康”变更为“*ST宜康”,证券代码仍为“000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壮青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2-4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宜华4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袁胜华先生、王振耀先生无法现场出席,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参加本次董事会并进行投票表决),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度报告》、《2021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王振耀先生、袁胜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195.13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 -26,319.39万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75,004.50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4,809.55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能实现盈利,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该额度有效期限自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其下属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拟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鸿投资”)下属医院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博爱医院”)重新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签署管理服务有效期均为1年,根据医院的规模、经营状况、模式并按照各家医院经审计年度总收入的6%-15%计提咨询管理服务费。

  根据公司对于玉山博爱医院经营状况的判断,达孜赛勒康预计2022年,上述医院托管收入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壮青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及对外借款的成功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及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30.5亿元人民币。

  上述额度有效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2年5月24日(周二)下午3: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理由如下:

  (1)、未准确计量资产价值、充分披露资产受限情况。形成股东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如,与“康馨莲塘养老项目”相关的资产;

  (2)、无法判断是否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并表范围内公司未能提供全部银行开户清单和银行对账单给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货币资金的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及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银行询证函未回函而未发现的未计其他债务事项;

  (3)、预计负债的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大量债务逾期,涉案诉讼较多,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被准确计量,未有确凿证据表明报表列示预计负债该账面价值已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4)、未审慎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将部分自用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收益不符合有关规定,如建安山海中心部分自用商业办公楼。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2-5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 4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度工作述职。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7)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9:3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 4 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传真:0754-85890788

  联系人:陈晓栋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第八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150”,投票简称为“宜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下转B932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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