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925版)

  (十一)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集团公司”)注册于1996年1月31日,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路52号,注册资本379,4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永利。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机械设备维修、租赁及配件批零;科技咨询、技术协作;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专项审批除外)批零;原材料的采购供应;矿产品(仅限零售)及装卸;冶金炉料加工;建材批零;水暖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不含锅炉);橡胶、塑料制品加工销售;碳素制品再生利用;机电产品、设备及配件批零;五交化产品批零及维修;废旧物资加工利用及销售;新产品研制开发、可行性论证;理化检验;物资管理咨询、技术改造;居民服务、冷储冷藏;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打字、复印、传真;监控设备销售及安装;网络综合布线;光缆、电缆线路施工及维护;通信线路及铁塔维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西钢集团公司本部总资产258,930.91万元,净资产3,863.47万元,营业收入101,380.11万元,净利润-19,020.2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与西钢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以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为原则。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同时,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书面确认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2022-02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文件和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xntg.com)。

  2、特别决议议案:第7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22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四)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万顺:0971-5299186

  姚 苹:0971-5299051

  传 真:0971-5218389

  (三)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邮政编码:810005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117 股票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2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56,770,163.6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公司2021年1-12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51,746,654.1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1-12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51,746,654.18元。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2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四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 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1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 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8,607,270.05元,加上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19,926,725.02元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8,268,310.9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6,802,306.0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38,865,025.39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亏损,结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1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手续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当前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方面的考虑,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和长期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董事会对此议案审议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公司目前的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1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1 年1月1日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根据新租赁准则,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对于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租入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1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授权公司相关机构办理本次章程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2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1家,为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

  ● 本次计划对外担保额度:2022年度计划担保金额共计5,000万元,为江仓能源到期续保5,000万元。

  ● 本次对外担保计划期间:2022年全年,具体的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 本次对外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扩大本公司的融资能力,更好地解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同时支持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经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

  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5,000万元,其中属于以往提供担保到期继续办理的额度为5,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33,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7.43%。

  据此,预计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3,000.00万元,但实际发生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事项是否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江仓能源,系本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

  (一)江仓能源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龚东湘

  注册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10号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炼焦发电、售电;煤化工产品及副产品生产;焦炭、化工产品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备品备件,原燃材料、辅助材料、金属材料销售;来料加工;科技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场地及房屋租赁。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江仓能源资产总额为361,606万元,负债总额281,195万元,净资产80,411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90,002万元,净利润-4,601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仓能源资产总额115,904万元,负债总额270,709万元,净资产-154,80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49,130万元,净利润-235,259万元。

  3.本公司持有江仓能源35%股权,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2022年度对外担保作出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二)担保金额:5,000万元(含担保到期续办的额度),具体如下:

  ■

  (三)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期间为2022年全年,每项担保的具体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

  在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方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四)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资产权属清晰,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被担保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且有能力偿还此笔借款。

  (二)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防范制度,对外担保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且公司内部由财务部、董秘法务部等部门相互监督,保证担保行为的规范。

  (四)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要求,是可行的,本次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授权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对外担保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议案时,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同意上述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对外担保计划进行了审核,认为对外担保计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要求,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额度8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3,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7.43%。

  预计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度为33,000.00万元,实际发生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事项是否实施。

  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5.江仓能源营业执照。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 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2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易永健。199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预计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45万元(税前),与上年度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故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认为该所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格。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团队人员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3.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 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2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议,现拟提名张伯影、马玉成、钟新宇、王青海、于斌、周泳、郝正腾、郝贝贝、姜有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郝正腾、郝贝贝、姜有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汇报后,经充分讨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对提名委员会提出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性条件;上述人员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董事会换届选举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均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卫俊、程友海、王富贵因任职年限原因不再提名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职务。值此换届之际,谨向各位即将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经营指导、监督、决策、信任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伯影,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河北丰润人,中共党员,专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炼钢分厂一炼作业区作业长、炼钢分厂厂长、炼轧分厂厂长、转炉分厂厂长、三炼分厂厂长、锻钢分厂厂长、资源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王青海,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山东藤州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锻钢分厂厂长助理、加工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精棒线分厂副厂长、市场开发部副部长、精品小棒线分厂厂长、精品大棒线分厂厂长、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马玉成,男,撒拉族,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青海省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副部长、部长、青海省总工会财务部、资产监督管理部部长,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专职主席,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副局长(挂职)等职,现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

  钟新宇,男,汉,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审计师、注册税务筹划师。历任公司财务资产部科员、科长,财务企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财务资产部副部长、部长,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

  于斌,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内蒙古宁城人,中共党员,专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轧钢分厂设备科科长;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七角井矿山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周泳,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上海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室主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郝正腾,男,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企业战略、公司理论与治理。历任青海工程机械厂生产处计划员、青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现任青海民族大学教师。

  郝贝贝,男,198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青海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审计部副主任,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海分所负责人。

  姜有生,男,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拥有律师资格证书。历任青海省海北州人民检察院书记员、中共海北州委政法委员会秘书、海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竞帆律师事务所律师、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2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如期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4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8,607,270.05元,加上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19,926,725.02元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8,268,310.9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6,802,306.0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38,865,025.39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亏损,结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2-016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公司财务工作违规行为,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年度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会计制度等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效果和财务状况。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145万元(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21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临2022-018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过与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沟通,公司九届监事会人选为:史佐、谢海。

  经公司职代会选举,由樊世亮出任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2-02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公司财务工作违规行为,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会计制度等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3.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一季度的经营效果和财务状况。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第一、四、五、七、九、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史佐,男,汉族,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处科长、党群工作处处长、纪委副书记等职,现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公司八届监事会主席。

  2. 谢海,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历任内蒙双利铁矿财务部科长、哈密博伦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博伦矿业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部长、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公司八届监事会监事。

  3.樊世亮,男,汉族,1975年5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质量中心品种管理工程师、炼钢分厂副厂长、营销部开发总监、市场开发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公司运营改善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 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2-02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经过与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沟通,现拟提名史佐、谢海同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代会选举,由樊世亮出任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监事会换届选举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监事选举均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史佐,男,汉族,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处科长、党群工作处处长、纪委副书记等职,现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公司八届监事会主席。

  2.谢海,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历任内蒙双利铁矿财务部科长、哈密博伦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博伦矿业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部长、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公司八届监事会监事。

  3.樊世亮,男,汉族,1975年5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质量中心品种管理工程师、炼钢分厂副厂长、营销部开发总监、市场开发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公司运营改善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1-02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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