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13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行业上游为钢铁行业,下游为建筑、交通、家电等行业,上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大。

  从上游钢铁行业来看,“十二五”时期,我国已建成全球产业链最完整的钢铁工业体系,提供了国民经济发展所需的绝大部分钢铁材料,有效支撑了下游用钢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在“十四五”提质发展目标、“碳中和、碳达峰”要求、兼并重组规划下, 钢铁行业将朝着提高产品质量、突破并普及更为环保的高端生产技术、提升产业集中度等方向发展。公司生产的有机涂层板是促进我国钢铁业结构调整的直接体现,符合未来发展方向。

  从下游应用行业来看,有机涂层板已经广泛应用于建筑、家电、交通运输等领域。随着用户对产品品种、质量、性能、美观等要求的不断提高,涂层板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展到包装、机械加工、室内装修、医疗、汽车工业等方面。未来产品多样化及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渗透。

  目前国内从事有机涂层板业务企业主要集中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根据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程度,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采用“轧硬生产+镀锌生产+彩涂”的长流程生产模式,具有规模大、市场份额稳定的特点,在大型工程建设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此类企业产品品种较为单一。第二类为采用“镀锌生产+彩涂”的双流程生产模式,此类生产模式同样具有规模优势,同时相较于第一类产品规格丰富。第三类为“(外购镀锌板)+彩涂”的单流程生产模式,相较上两种生产模式,具有产量规模小、产品精细化程度高的特点。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有机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主要从事业务为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装饰、医药医疗等行业的生产车间与设施建设、装饰,家电行业产品的外观部件。根据应用场景需求的不同,有机涂层板按照功能可分为高洁净板、抗静电板、高韧耐污板、抗菌板等。公司走差异化产品策略,在细分市场针对不同客户需求生产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同时基于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公司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具有批量生产能力、能稳定供应多个品种功能型有机涂层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1、因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进度晚于预期,转让方2021年出具《同意函》同意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后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沟通函》要求终止合作,鉴于股权合作事项终止,公司将不再持有滨南股份51%股份,不将滨南股份纳入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已披露中期报告中包含了滨南股份数据,上述分季度指标已调整。

  2、公司已披露中期报告中,商品贸易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核算,年审会计师预审后认为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该商品前并不能控制该商品,公司在贸易销售业务中主要作为代理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更为恰当,更能反映公司的经营模式,上述分季度指标营业收入已按净额法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在全球新冠疫情蔓延下,中国国内消费市场韧性更加凸显,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供给对需求调整的适应能力不断提升,我国正处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时期。对于公司而言,2021年面临的经营环境复杂而严峻,因新冠疫情余波未平、原材料价格急剧波动、限电限产导致供应趋紧以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进展未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努力化解历史风险的同时,全力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持续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综合运营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面对疫情影响及原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公司把握主材采购节点,通过采购管理保证原材料稳定供应,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针对疫情影响所带来的对防疫、抗菌等清洁卫生方面的需求,公司积极响应,加强HAS恒耐板、抗VHP氧化彩涂板、抗新冠彩涂板等新产品的研发及向知识产权的转化。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部署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有序开拓市场,加强成本管控,报告期内新材料业务发展稳定。

  在生产安全方面,公司加强设施设备管理维护,降低设备事故停车率,有效保证生产。同时通过来料检验、首件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等配套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从而降低客户投诉率。在保证安全生产及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公司通过设备改进、人员精简等方式降本增效。

  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环保型PVDF试生产开发,医药GMP专用彩涂板进一步深化开发,恒耐板产品工艺不断探索并成功批量生产等。

  在环保控制方面,公司通过设备改造及产品工艺升级迭代践行环境保护责任,如完成污水处理在线监测仪安装并与省环保平台联网、完成危废仓库标准化建设工作等,努力成为一家善尽绿色社会责任的碳中和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7亿元,较上年下降48.21%,主要系2020年包含了子公司新永丰1-8月和巴洛特1-11月收入,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包含上述2家公司。

  公司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8.09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减少53.67%。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流量净额为-19483.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9.81%,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银行将授信品种更换成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471.58万元,同比减少17.46%。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事项

  1、持续化解公司历史遗留风险

  (1)积极督促股东胡卫林归还占用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30,439.43万元。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带领下,公司管理层多举并措督促胡卫林归还占款约6,062.5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24,870.94万元(含占用资金利息)。剩余款项主要还款来源如下:

  1)2022年3月,公司与中民居家、胡卫林共同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拟以中民居家持有的中民护培(武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公司持有的对胡卫林关联方的债权15,000万元,以解决胡卫林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报告期末,胡卫林持有公司1,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52%。截止2022年3月31日,胡卫林持有公司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3%,上述股份已全部为流通股,其中质押/冻结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3%。胡卫林承诺通过减持所持有的扬子新材股份获得的资金,在向银行归还通过抵质押扬子新材股票融资贷款的本息和支付相关税费后,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占款。

  3)公司持续督导胡卫林向第三方转让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胡卫林间接持有),以获得的土地转让款来归还占用资金;目前,该地块已作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融资(融资余额6,800万元)抵押物。

  4)剩余约0.4亿元暂无确切还款来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公司仍将持续积极督促胡卫林筹措资金归还占款,以最大化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2)加快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积极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工作。根据对俄联合审计、评估等基本情况,预计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及境外中介机构联合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但受新冠疫情以及俄乌战争等因素影响难度较大,公司仍在持续积极推进该事项。

  与此同时,公司拟通过公开交易场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公开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以加快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事项,最大化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于公开交易场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的议案》。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款项账面余额为人民币6,165.81万元,该款项系扬子新材通过该公司与俄联合进行贸易产生的债权。公司已对该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616.58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为5,549.23万元。截止本年度报告披露日,上述应收账款余额已全部收回。

  2、确保公司流动性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行落实多项降本增效和资金回笼举措,如完善升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费用管理办法》、《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使用钉钉、金蝶等工具软件,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及审批机制;加强预算和应收账款的精细化管理,通过预算体系的效能激发全体员工主动参与的动力及调动创新求变的意识,缩短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同时,根据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以及市场情况积极开展融资工作,并合理安排资金调度、使用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未出现重大风险,确保了公司正常运转,为公司化解历史遗留风险以及实现战略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积极推进公司战略转型

  公司在保持原有新材料业务稳健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城市服务业务,确定了“新型材料+城市服务”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滨南股份的收购,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滨南股份51%的股权,实现了在城市服务领域的重要战略布局。

  2022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滨南股份转让方出具的《沟通函》,由于股份转让款项至今尚未付清,对方提出拟终止本次股权合作,希望在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进行友好磋商协议解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拟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0)。

  4、持续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控和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有效推动公司的内控建设,不断强化团队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合规透明的管理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开展公司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完善《员工职业操守与行为准则》,注重弘扬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讲排场,精简高效;汇聚有共同价值理念的人共事,实现公司与个人的共同成长;强调团队的责任心和自驱力。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激励考核机制,持续优化多层次培养体系,为公司长久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公司建立了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员工职业价值感和成就感,激发组织活力。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15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以现场结合线上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功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1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5,666.48万元,同比减少48.21%,主要系2020年包含了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1-8月和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11月收入,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包含上述2家公司。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598.0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3.67%,其中母公司净利润-5,926.02万元,本报告期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款计提了3,919.06万元信用减值损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83.27万元,较上年5,268.39万元减少469.81%,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银行将授信品种更换成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471.58万元,同比减少17.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4)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13)。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重庆康华”)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80,852.72元,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1,910,104.21元;2021年度实现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净利润-59,260,234.83元,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7,408,029.41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2022年公司需保障充足的自有资金以稳定发展业务,逐步恢复市场信心,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2022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52,585万元,包括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融资成本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参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479万元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金跃国、秦玮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4-2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8)。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信用减值政策,对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所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按照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190,638.70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重庆康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重庆康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若干项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各项制度。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16)。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1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

  ②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扬子新材董秘办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

  5、会议联系人:李烨

  6、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7、联系传真:0512-68073999

  8、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扬子新材

  9、邮政编码:215143

  四、特别提示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为降低公共卫生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3、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4、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52”, 投票简称为“扬子投票”。

  2、议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注:

  (下转B744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