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上接B727版)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3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公司拟投资种类为外汇衍生产品,包括单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低风险收益锁定型存贷款和汇率产品组合、外汇掉期。
2、投资金额: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80亿美元开展各类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公司基于真实贸易背景操作,相关风险可控。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资金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2022年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相关组合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亿美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交易必要性
公司2021年出口收汇金额约25亿美元,进口付汇金额约5亿美元,为规避上述两项业务的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管理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和调剂资金余缺为目的,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1)单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
(2)低风险收益锁定型存贷款和汇率产品组合(包含互换交易);
(3)外汇掉期。
3、合约期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均不超过两年。
4、交易对手: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
5、授权期限及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余额上限为80亿美元。
6、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外汇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进出口贸易背景及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为基础,根据公司出口业务的成本情况和进出口业务量开展结汇和外汇掉期业务,在市场波动情况下进行套期保值;根据公司现有外汇业务存量,操作结售汇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汇率波动风险;互换交易匹配外汇资产负债需求,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以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开展存在合理的可行性。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汇率双向波动明显,远期及期权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当天实际汇率有差异的可能性,有可能产生亏损,公司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签订远期及期权合约,以“风险中性”思想和成本利润原则管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外汇头寸汇率风险。
2、违约风险
公司基于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预计签订上述外汇资金交易合约,不存在履约风险;公司的外汇交易合约选择资信好的商业银行,基本不需考虑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所有外汇资金交易将满足贸易真实性要求,相关外汇资金交易将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流动性。
六、风险管理措施
1、资金运营管理中心依据董事会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业务需求,提出合理评估和具体实施方案。
2、每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需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外汇业务主管、资金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实时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各项风险因素,市场波动有较大影响时及时预警并制定应对方案。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银行提供的价格厘定,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就相关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制定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报告期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就相关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3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
债务融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4月29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金融市场行情等因素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为本公司。
2、注册发行种类
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3、发行规模
在注册有效期内,预计发行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
4、发行时间及发行期限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发行期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及市场情况具体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债务、支持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注册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办理公司与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兑付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5、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3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商业汇票的统筹管理,盘活集团商业汇票资源,解决购销活动中商业汇票期限及金额错配问题,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已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二、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票据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票据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汇票、存单等金融资产。
2、业务开展企业
票据池业务开展企业为公司及成员单位。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限于五大行及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总数不超过8家。
4、授权期限及额度控制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内,授权额度为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各银行票据池业务余额合计上限为190亿。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合作银行选择及额度使用实行三级审批制度,需资金运营管理中心汇票业务主管、资金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揭示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通过票据池业务的操作,质押的商业汇票等到期日与提供额度的实际业务到期日错配会导致商业汇票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将通过新票入池置换旧票的方式缓解这一压力。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公司建立票据池台账,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入池。
四、开展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商业汇票、存单等质押入票据池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全面盘活集团商业汇票资源,切实提高公司商业汇票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对开展票据池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了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