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蔡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珮甄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珮甄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蔡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珮甄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珮甄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朝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珮甄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珮甄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蔡朝阳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出具,该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涉及报表未经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汪大卫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汪大卫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汪大卫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智汇科创园8号楼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5日

  至2022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细情况请查阅2022 年4 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阜宁上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阜宁上质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2:30-15: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智汇科创园8号楼5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19日15: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智汇科创园8号楼5楼

  联系电话:021-57746183-188

  邮箱:ir@swancor.com.cn

  联系人:聂亚丽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第二届监事会主席陈契伸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四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0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江向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江向才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江向才,男,中国台湾籍,出生于1970年5月,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毕业于美国诺瓦东南大学会计学专业。2000年8月至今历任逢甲大学商学院专任教授、秘书、会计室副主任、会计室主任、财务长、人力资源长、院长等职务;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任上纬企业独立董事;2012年8月至今任中国医药大学医务管理研究所兼职教授;2012年6月至今任禾联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征集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5日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智汇科创园8号楼5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登载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2:30-15:3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智汇科创园8号楼5楼

  收件人:聂亚丽

  联系电话:021-57746183-188

  邮箱:ir@swancor.com.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江向才

  2022年4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向才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 股份来源: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0.6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320万股的0.20%。其中,首次授予67.272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7%,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预留13.367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0.6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320万股的0.20%。其中,首次授予67.272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7%,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3%;预留13.367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

  董事会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在授予前离职或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4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368人的17.39%。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2、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中国台湾籍员工,主要系公司中国台湾籍激励对象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司将该中国台湾籍人员纳入股权激励计划,能进一步推进公司多元化团队的建设,保留核心人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下转B712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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