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593版)

  监事会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额度累计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1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5,732,103.8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规定,拟对《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

  ■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鉴于上海市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无法在本通知所披露的召开地点设置现场会议的风险。如无法设置现场会议,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向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通讯会议接入方式。参加通讯会议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股东大会要求一致。

  ● 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C区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励寅、黄大庆、秦立罡、潘旻、申洪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C区4号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请提供参会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及参会当日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C区4号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联系人:沈晓枫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8,013,651.8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9,799.9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37,689.1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在考虑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提出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已充分考虑到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大等各方面因素,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汽车动力总成测试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涉及计算机软件、电气、机械、自动控制、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和应用技术,具有技术难度大、专业性强、研发投入大等特点。为保证持续具有核心竞争力,行业内的企业通常需要不断投入研发资金。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技术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智能测试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提供相关测试服务,致力于以业界领先的测试设备和测试服务为汽车动力总成产品的品质保障及改进、工程试验和开发设计提供数据依据和智能分析,进而支撑和推动汽车产业动力总成领域的智能转型升级。

  公司通过定制化产品开发设计,目前已形成了发动机智能测试设备、变速箱测试设备、涡轮增压器测试设备、水油泵装配及检测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设备五大设备体系。同时,公司能够提供面向下游客户动力总成产品研发设计的测试服务业务,为汽车动力总成性能、功能、品质的设计、开发、改进提供工程试验和分析验证。

  此外,依托工程测试经验、软件技术积累以及与客户在长期合作积累的对汽车数据的理解,公司成立了智能驾驶事业部,专注研发智能汽车与自动驾驶相关的前瞻业务。目前,公司已完成惯性测量单元(IMU)的测试验证,并与上汽集团前瞻技术研究部进行深度合作,相关产品已进入与主机厂匹配阶段。公司在惯性导航领域具有充实的人才储备及良好的研发技术积累。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700,226.75元,净利润为59,080,656.18元,公司营业收入稳步提升,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稳中向好。由于公司产品及服务的非标准化、定制化特性,公司需要结合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开发、交付并推广满足客户生产环境的测试设备及服务,并在研发过程中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

  2022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汽车动力总成,为客户提供新能源动力总成、自动驾驶等智能测试设备、测试服务、工程咨询、自动驾驶组合惯导系统,持续提升研发投入,积极推进现有产品的升级迭代以及新产品开发,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对标国际头部企业,力求通过技术创新和设计优化,持续提升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性能、稳定性、易用性,增强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公司需要更多资金来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日常经营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行业发展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0号文核准,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1.1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7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3.98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500.00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114.2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9.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3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323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285,013.11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差异中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78,603.45元,该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另尚未支付发行费用37,190.9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适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7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期后情况

  2022年3月10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

  2、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四、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依科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故公司对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减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取消智能测试设备扩能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维持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资金不变,不存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发 生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现根据《实施问答》的规定,计入“营业 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将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营业成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有影响,对于其他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列示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得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 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5,732,103.8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在途物资等。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下转B595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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