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2-023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33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721,601股;2022年1月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2021年1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260,857股;2022年1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胡汉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司玉琢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胡汉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司玉琢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2-02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2年4月29日上午 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01,305,3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24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46,089,6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38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215,7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628,3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2,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215,72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0,703,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反对234,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3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0,703,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反对234,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3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0,626,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6%;反对311,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3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949,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92%;反对311,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4%;弃权3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14%。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0,994,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0%;反对311,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317,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06%;反对311,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0,703,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反对234,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3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026,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78%;反对234,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8%;弃权3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14%。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选举李红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3,982,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23%;反对7,302,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2%;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305,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361%;反对7,302,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267%;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2%。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韩杰律师、孙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