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于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泓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02.1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池也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4月29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02.1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35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4.5股。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若因处置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的额度及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4.5股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2021年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70,000,000.00元,共计转股不超过157,5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507,500,000股,注册资本不超过507,500,000.00元。

  公司同意待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就相关变更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2:3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商务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说明:

  1、上述议案1-8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2年4月16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上述议案9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2、议案4、6、9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7:00。

  3、登记及通讯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25400

  联系人:孔令活 电 话:0577-63727222 传真:0577-6372688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吴匡笔、孔令活

  联系电话: 0577-63727222

  传 真: 0577-63726888-0

  地 址: 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

  邮 编: 3254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87”

  2. 投票简称:“乔治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02.17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四)2021年6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1年7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七)2021年7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2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4.7500万股,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1780万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剩余未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5720万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项中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02.1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4月29日。

  (二)授予价格:3.00元/股。

  (三)授予数量:102.1780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人数:55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解除限售安排:

  ■

  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之外,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可解除限售但未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注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2: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为确保考核的连贯性,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绩效考核制定执行,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以考核分数确定所属的考核等级。为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本激励计划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量化激励对象的绩效,设置绩效系数区间,对应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从而进一步提高本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性,实现对处于相同考核等级项下的激励对象进行差异化激励,督促激励对象尽力提高绩效水平。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E/F六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将结合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

  注:解除限售比例一栏为既定考核等级下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上下限区间,包含上下限值。

  各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在相应考核年度内的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D/E的,则视为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五、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为基准日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激励成本=授予日公司股票市价-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公司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102.1780万股,产生的激励成本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安排进行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的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将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凝聚力,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一)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02.1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

  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2022年4月29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02.17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0元/股。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认为:本次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对象、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关于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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