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557版)

  董事长张孙立先生认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根据兴昌华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之“收入确认、成本结转事项”,截止审计报告日,兴昌华走访了88个项目中的28个项目现场,兴昌华不能进一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收入、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同时,张孙立先生自2021年12月27日起担任董事及董事长。鉴于以上原因,对2021年年度报告持保留意见,建议会计师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以证明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建议公司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否定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谷家忠先生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投弃权票,理由为:经认真审查,我认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根据兴昌华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之“收入确认、成本结转事项”,截止审计报告日,兴昌华走访了其中28个项目现场,兴昌华不能进一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收入、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同时,谷加忠先生自2021年12月27日起担任独立董事,鉴于以上原因,无法对2021年度报告整体发表意见,建议会计师应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以证明收入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建议公司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否定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副总经理张培锋先生认为其自2022年3月10日起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对公司2021年业务未参与,也不了解,鉴于以上原因,无法对2021年度报告整体发表意见,建议会计师应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以证明收入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建议公司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否定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董事会秘书张晓辉先生认为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根据兴昌华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之“收入确认、成本结转事项”,截止审计报告日,兴昌华走访了其中28个项目现场,兴昌华不能进一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收入、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同时,张晓辉先生自2021年12月27日起担任董事会秘书,鉴于以上原因,无法对2021年度报告整体发表意见,建议会计师应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以证明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建议公司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否定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2-05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自2022年5月5日(周四)起停牌。

  一、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主要原因

  公司因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目前仍未消除。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公司已于 2022 年4月12日、4月18日、4月20日、4月25日、4月27日、4月28日先后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三、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3条、第9.3.14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2 条、第9.6.10条,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公司如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7522994

  2、电子邮箱:sld002473@126.com

  3、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扬善路51号金港大酒店12层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有关重新上市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在终止上市后,当终止上市情形(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除外)已消除,且同时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促使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1-04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实际到位时间

  2010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5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899,886.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 388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79,114,497.90元;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3,558,387.03元;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40,062,056.10元;

  (4)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33,859,273.56元;

  (5)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所需流动资金26,000,000.00元

  (6)法院强制执行5,626,711.86元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未投入任何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3,859,273.56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7,738,460.20元,差异26,120,813.36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首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并于2010年9月分别与上述三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平安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用)决定销户,同时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于2011年10月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中国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超募资金)逐步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超募资金)变更为民生银行江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1、公司决定将“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销前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将原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超募资金)进行销户,并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截止2021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公司已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及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本期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与概况一致,未作变更。

  2、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通过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同意。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监高一致同意通过。于2010年9月17日,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沪众会字(2,010)第3,968号专项鉴定报告。报告指出圣莱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558,387.03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将原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存放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世纪苑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账户进行销户。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4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3,859,273.56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于2017年11月3日、2018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2018年3月9日、2018年6月13日、2018年9月14日滚动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49,000,000.00元,到期后,于2018年12月26日继续滚动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46,000,000.00元,到期日为2019年4月8日,年报价收益率3.5%。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00,000.00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部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的银行贷款。2018年8月17日,公司使用26,000,000.00元超募资金归还上述贷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说明

  1、2019年12月6日公司与宁波瑞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500万元金额借款协议,期限一年,借款直接打款至控股股东关联方华民贸易有限公司,华民贸易一直未归还上述款项。瑞孚集团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我司归还本息、违约金、律师费合计650万元。2020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世纪苑支行的通知,公司开设的募资资金专项账户中银行存款650万元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2021年1月,公司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1】浙0205执60号),因瑞孚集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5,626,711.86元募集资金因上述案件被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划转。

  2、因虚假证券陈述,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莱达”)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投资者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要求,根据判决结果,2022年1月5日,公司收到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1】浙02执650号)并通过银行账户网银查询确认,公司33,859,273.56元募集资金因上述案件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圣莱 公告编号:2022-04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昌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兴昌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兴昌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9年03月11日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9号院1号楼3层G328

  首席合伙人: 王旭升

  2、执业资质: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1010054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

  3、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截至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72.04万元;已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2021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2,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王旭升;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2人,注册会计师2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人。。

  (三)业务信息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1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63.20万元,其中:非证券业务收入2,569.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3.21万元。

  2021年度证券类业务审计客户3家,主要行业包括城市建设、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及旅游业,审计收费总额93.21万元。

  (四)执业信息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业人员截至2021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旭升,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201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余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证券类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晓玲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风险控制合伙人,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余年,负责复核多家证券类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潘国俊

  潘国俊先生,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8月开始从事证券类业务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证券类业务审计报告情况:2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3:刘盼

  刘盼女士,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证券类业务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证券类业务审计报告情况:3家。

  三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自律监管、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刑事处罚。

  (五)诚信记录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兴昌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兴昌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请续聘兴昌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兴昌华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且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兴昌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兴昌华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且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兴昌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对方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兴昌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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