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514版)

  ■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的为准。

  上述修正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年股东大会审议。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606,588.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7,370,464.06元,减2021年度分红15,883,995.17元,2021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8,093,057.73元,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0,658.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6,432,398.8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070,085,895.3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基于考虑公司2022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仍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给予股东合理回报,本次提出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后,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该预案是合理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它说明

  1、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拟向其参股公司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印象西湖”)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年利率4.35%。

  2、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特别风险提示: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中兴房产将与合肥印象西湖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合肥印象西湖的其他股东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向其参股公司合肥印象西湖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1年,年利率4.35%,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持合肥印象西湖的正常经营,解决其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合肥印象西湖的其他股东宋都集团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4日

  (4)住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69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西组团1-406

  (5)法定代表人:邓永平

  (6)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7)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城市土地开发,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8)股东情况:中兴房产持股49%,宋都集团持股51%.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经查询,合肥印象西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合肥印象西湖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1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肥印象西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5,684万元,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05月08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789号501室

  (5)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6)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元整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砌块制造;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经查询,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甲方(中兴房产)同意借给乙方(合肥印象西湖)不超过人民币 陆仟万元整(小写¥ 60000000.00 元),具体以甲方实际汇款金额为准。

  2、借款用途:为支持印象西湖的正常经营,解决其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资金支持。

  3、借款期限:12个月,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若实际汇款时间与上述借款日期不一致,以实际汇款时间为准,约定还款时间相应顺延。

  4、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百分之肆点叁伍计算,小写4.35%。

  5、借款的归还:乙方按月(每月末前)向甲方支付该月的利息;上述借款到期时,乙方向甲方归还本金并支付剩余全部利息。

  6、重大不利情形:(1)出现重大不利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或提供本合同担保以外的其他担保等其他保障债权安全的措施。(2)甲方在乙方出现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提前收回借款。(3)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隐匿、转移财产的;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丧失还款能力(如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等)的;借款人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的到期债务的;乙方另一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的。

  7、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1)乙方改变借款用途;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3)乙方有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按借款利率两倍计收罚息;2)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催收方式不限于口头通知、电话通知、给指定联系号码、指定地址发送、邮寄催收函等。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持合肥印象西湖的正常经营,解决其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资金缺口问题。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中兴房产将与合肥印象西湖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3、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合肥印象西湖的其他股东宋都集团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4、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合肥印象西湖作出书面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履行《借款协议》项下借款、利息或逾期罚息的全部金额。

  六、董事会意见

  中兴房产本次为合肥印象西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正常运营;提供财务资助期间,中兴房产能够对合肥印象西湖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本次向合肥印象西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的正常运营,未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将对合肥印象西湖进行有效管控,其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向合肥印象西湖提供财务资助。

  八、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全部为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总余额为10,6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9%,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在授权额度内,对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有需要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授权董事长在实际担保发生时,签署授权额度和期限的担保协议文件。担保授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19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将实施下述担保:

  1、为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为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伍佰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实施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实施担保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09月18日

  3、注册地点:杭州

  4、法定代表人:章国经

  5、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陆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安装:电视机、彩色显示器;服务:小型车停车服务。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及汽车配件,视频产品,音响设备,数字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电话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广播电视配套设备,卫星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系统,电子乐器,电源设备,机电设备,本集团公司成员厂生产所需的设备,原辅材料;服务:新能源技术、微电子技术的开发,物业管理,汽车租赁,汽车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

  7、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9、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一

  公司就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签订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甲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4、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担保合同二

  公司就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签订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伍佰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甲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4、保证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债权确定期间为2022-05-09至2023-05-08。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是在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先行对公司实施担保的前提下, 根据贷款互保的要求,在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有需要贷款时,提供不超过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金额的连带责任担保。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因此本项担保的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54,30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8%)。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在授权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授权董事长在实际担保发生时,签署授权额度和期限的担保协议文件。担保授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19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将实施下述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实施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实施担保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5日

  3、注册地点:杭州

  4、法定代表人:蒋力放

  5、注册资本:2,8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7、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说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5.2296%的股份,其中西湖电子直接持有31.2019%,西湖电子100%控股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9.6743%,西湖电子100%控股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持有4.3534%。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非失信被执行人。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子公司经营正常,因此本次实施担保的风险较小。同时,本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54,30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4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实际总余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8%)。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11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7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端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洪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较好的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预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8日,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在授权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授权董事长在实际担保发生时,签署授权额度和期限的担保协议文件。

  (二)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经营所需时,在授权额度和担保期限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上作出同意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授权事项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对外担保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数源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8月15日

  (2)注册地点:杭州

  (3)法定代表人:王伟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普通种植材料(城镇绿化苗); 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讯器材,家用电器,电线电缆,音响设备及器材,通信器材及设备,电脑设备及配件,机电、机械设备及配件,钢材、建筑材料,煤炭,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配件,包装材料,金属材料和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厨具,卫生洁具,服装,纺织品、化肥及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矿产品,贵金属(不含专控);维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工程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非失信被执行人。

  (8)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说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5.2296%的股份,其中西湖电子直接持有31.2019%,西湖电子100%控股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9.6743%,西湖电子100%控股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持有4.3534%。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5日

  (2)注册地点:杭州

  (3)法定代表人:蒋力放

  (4)注册资本:2,8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非失信被执行人。

  (8)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名称: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

  (2)注册地点:杭州

  (3)法定代表人:吴小刚

  (4)注册资本:2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务:房地产开发前期工作的可行性研究、评议、论证,室内外装饰,房屋维修,汽车租赁;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五金,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水暖器材;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壹级)。

  (下转B516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