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386版)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9:30-11:30,14: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涛

  联系电话:010-57808558

  联系传真:010-57808568

  电子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11: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对《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表示理解,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改善强调事项段提及的内容,控制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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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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