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自2022年3月18日起,公司总部所在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277弄7号及公司仓库按有关部门通知实行封闭管理,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当地政府的疫情管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安排。疫情封控期间,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安排部分员工驻守公司及仓库,其他员工均实行居家办公。由于受疫情封控的影响,物流运力受限,公司第一季度的业绩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针对上海地区物流效率降低的情况,公司已安排物流通过加工厂直发,或发至公司的深圳分公司统一安排,力争将疫情对业务的影响降到最低。

  2022年4月28日,公司获批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第二批复工复产企业“白名单”,公司将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逐步恢复公司总部及仓库的正常经营。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欧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芳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

  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欧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芳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

  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欧新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芳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

  注:2022年一季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637,361,006.77元,2022年03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637,370,259.49元,差额9,252.72元为计提的应收利息。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导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 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 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被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代替。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734,988.49元,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4,526,286.60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4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合计转增2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4,0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

  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取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欧新华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75%股份的股东欧新华,在2022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二)取消提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提案名称

  ■

  2、取消提案原因

  由于上述议案8内容已被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代替,为免歧义导致股东误解,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上述议案。

  三、 除了上述取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4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277弄7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5月13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6、9-14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7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16日、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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