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383版)

  (一)累计行权情况

  ■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779,580份,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1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2,779,58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00.00%。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人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435人,已全部行权并完成登记。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累计上市流通数量为12,779,58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行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股本共计3,048,703,640股,其中:61,74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986,963,64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上述股本变化后未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12,779,580股,共募集资金83,322,861.60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948,703,640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2-044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兖矿财司”)拟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新《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兖矿财司向山东能源成员单位(包括山东能源,山东能源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山东能源及山东能源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单独或共同持股30%以上的公司,山东能源及子公司下属的社会团体法人,但不包括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其他金融服务及相关服务在2023-2025年度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兖矿财司与山东能源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约定兖矿财司为山东能源成员单位提供存款、综合授信、其他金融服务及相关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交易上限金额。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1人,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4名独立董事于2022年4月28日同意将《关于续签〈兖矿财司与山东能源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审议。

  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续签〈兖矿财司与山东能源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兖矿财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

  3.兖矿财司与山东能源签订的新《金融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是公司日常和一般业务,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兖矿财司与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可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公允,有利于兖矿财司扩大资金来源,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整合财务资源,通过兖矿财司平台置换外部高息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增强竞争力,更好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监管规定要求。

  依据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经考虑独立财务顾问的建议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续签〈兖矿财司与山东能源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兖矿财司与山东能源续签的新《金融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是公司日常和一般业务,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订立新《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上限金额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3.建议公司独立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于2023-2025年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

  (三)2020-2022年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请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相关内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山东能源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李伟,注册资本人民币2,470,000万元,股东包括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70%)、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主要从事煤炭、煤电、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等业务,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能源总资产人民币7,514.0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407.3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7,741.1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44.45亿元。

  山东能源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54.92%股份。依据上市地有关规定,山东能源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山东能源以往年度与本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其应支付的日常关联交易款项未形成公司坏账。兖矿财司与山东能源2020-2022年进行的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请见本公告“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新《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兖矿财司于协议有效期内将继续向山东能源成员单位提供存款、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主要条款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2023-2025年度,兖矿财司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山东能源成员单位提供存款服务,存款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58亿元。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不会就存款服务作出任何资产抵押或担保。

  2.综合授信:2023-2025年度,兖矿财司向山东能源成员单位提供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人民币160亿元、人民币170亿元。

  3.其他金融服务:2023-2025年度,兖矿财司向山东能源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和贴现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代理服务、付款和收款等结算服务、委托贷款服务、担保业务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等)收取代理费、手续费等服务费用每年均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

  2023-2025年度综合授信预计金额比2020-2022年度执行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是:控股股东成员单位新项目资金需求及业务资金需求增加。

  (二)服务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兖矿财司吸收山东能源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综合授信:兖矿财司向山东能源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其他金融服务:兖矿财司向山东能源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银保监会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按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没有规定的,应参照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三)协议有效期

  新《金融服务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且履行完毕双方内部审批程序后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终止。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

  兖矿财司为山东能源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兖矿财司扩大资金来源,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整合财务资源,通过兖矿财司平台置换外部高息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增强竞争力,更好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三)《兖矿财司与山东能源金融服务协议》;

  (四)《兖矿财司与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2-040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山东省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 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2-041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436名调整为430名

  ● 股票期权数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225,500份调整为13,015,200份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时相应调整了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本次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相关内容

  (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

  1.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公司裁员、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调整事由

  六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失去行权资格。

  3.调整结果

  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436名调整为430名。

  (二)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调整及注销原因

  因六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调整及注销结果

  本次共需注销股票期权210,300份,其中:注销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16,500份(调减激励对象一人)。经过本次调整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13,225,500份调整为13,015,200份。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属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时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时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国《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2-043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年度上限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为满足业务需要并考虑相关材料、产品价格上涨影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本公司”“公司”)拟调整与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能源”)之间的《材料物资供应协议》《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大宗商品购销协议》所限定部分交易(“关联交易”)在2022-2023年度的交易上限金额(“本次调整”)。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基于公司及附属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本次调整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 本次调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经公司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了《材料物资供应协议》《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大宗商品购销协议》并确定其所限定交易在2021-2023年每年的交易上限金额。为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所属化工资产将进一步提升产能,所需生产原料相应增加,加之控股股东新投产供电、供热项目需从本公司采购煤炭,本公司对其煤炭销售量增加,同时相关材料、产品价格上涨。受上述因素影响,本公司现拟在不改变关联交易协议条款的前提下,对2022-2023年度部分关联交易上限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控股股东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关联交易于2022-2023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1人,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3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8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4名独立董事于2022年4月28日同意将《关于调整与控股股东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调整与控股股东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调整基于公司及附属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本次调整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3.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监管规定要求。

  依据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调整与控股股东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调整基于公司及附属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本次调整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3.建议公司独立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调整《材料物资供应协议》《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大宗商品购销协议》所限定交易于2022-2023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二、本次调整详情及其原因

  (一) 《材料物资供应协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公司向山东能源采购材料物资2022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由10亿元调整至24亿元;2023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由11亿元调整至26亿元。主要原因是:①为提升盈利能力,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鲁南化工”)进一步提升现有产能,投资拓展高附加值下游产品,所属己内酰胺项目自2022年起达产达效,所需生产原料相应增加,影响向山东能源采购材料物资金额增加。②甲醇价格上涨,影响甲醇采购金额增加。

  (二) 《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1.煤炭销售

  公司向山东能源销售煤炭2022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由32亿元调整至66亿元;2023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由35亿元调整至79亿元。主要原因是:①近年来煤炭销售价格涨幅较大,影响销售金额大幅增加。②控股股东新投产供电、供热项目需从本公司采购煤炭,影响本公司对其煤炭销售量增加。

  2.资产租赁

  公司向山东能源提供资产租赁2022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由1.10亿元调整至2亿元;2023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由1.20亿元调整至2.5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发挥设备管理优势,提升设备使用效率,承接控股股东所属矿井新增设备更新需求,影响交易金额增加。

  (三) 《大宗商品购销协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公司向山东能源采购大宗商品2022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由5.50亿元调整至20亿元;2023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由6亿元调整至20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煤焦置换业务。由于公司不生产主焦煤,需从山东能源采购相关煤种,供应第三方焦化企业,以置换其焦炭产品,影响向山东能源采购煤炭金额增加。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山东能源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李伟,注册资本人民币2,470,000万元,股东包括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70%)、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主要从事煤炭、煤电、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等业务,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能源总资产人民币7,514.0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407.3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7,741.1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44.45亿元。

  山东能源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54.92%股份。依据上市地有关规定,山东能源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关联交易2022-2023年度交易上限金额,《材料物资供应协议》《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大宗商品购销协议》的内容、定价政策等协议条款均保持不变。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基于公司及附属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本次调整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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