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封有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卢烜、封有顺、尹喜元、田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闫忠海、任跃英、程岩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闫忠海、任跃英、程岩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国兴金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共同对国兴金控全资子公司华诺农业(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其中公司以约13.5亿元林下参资产进行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法律顾问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法律顾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秦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秦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电子邮箱:zixin@zxpc.cc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 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总融资担保额度 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 配,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 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分,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九、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鑫药业”)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兴金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金控”)共同对国兴金控全资子公司华诺农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诺农业”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并签署了《增资协议》。其中公司以约13.5亿元林下参资产进行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兴金控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诺农业为国兴金控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本次共同出资方国兴金控及标的公司为关联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审议。

  二、共同投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兴金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孟照然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FBYC5E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18号长虹科技大厦507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影业和文化产业;城市发展投资;新城规划;产业研究;经济学研究服务;投资项目策划;创业投资业务;财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互联网技术开发;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股东情况: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兴金控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0. 国兴金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 历史沿革及经营状况:国兴金控成立于2017年,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合并其为全资子公司,2022年初正式启动, 国药药材定位国兴金控主要为对外投资类型公司,主要投资方向为农业、中医药、置业、金融等方向,其中华诺农业为国兴金控农业板块主要载体。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512万元,净利润约186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净资产为2,065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诺农业(深圳)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2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卜宪锋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HH067Y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95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3206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中草药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棉花种植;食用菌种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智能农业管理;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籽棉加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国兴金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

  9.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兴金控为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诺农业为国兴金控全资子公司。

  10. 华诺农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华诺农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增资前后股权变动情况及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华诺农业本次增资前后的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 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东,增资方)

  乙方:国兴金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增资方)

  丙方: 华诺农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1.目标公司系一家于2017年5月11日在深圳市注册成立的公司,经营范围:中草药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储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00万元。为增强公司实力,更好发挥科技优势,尽快实现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目标,拟通过引进甲方为股东以实物出资的方式与乙方共同增资扩股。

  2.乙方为目标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前的股东,增资扩股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

  3.甲方成为投资方,以增资入股的形式成为目标公司的新股东,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 10200 万元增加至 275510 万元。

  甲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投资入股,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方案内容

  (1) 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7551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65310 万元。

  (2) 甲方以林下参(实物)形式向目标公司出资 135000 万元, 乙方以 实物资产 形式新出资 130310 万元。

  (3)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

  (4) 增资扩股完成后,新目标公司股东由甲方乙方两方组成,修改目标公司章程,重组新目标公司董事会。

  3.2 对方案的说明

  (1)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的整体资产负债全部转归新目标公司。

  (2)各方一致认同,新目标公司以经营 全球数字科技育种及生物技术产业发展 为战略经营目标。

  (3)各方同意,共同促使增资扩股后的新目标公司符合法律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

  3.3 投资到位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以实物出资,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办理林下参的财产权转移。

  乙方以实物出资,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 年内,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

  甲方、乙方出资到位后,新目标公司应向甲乙方各出具相应的出资证明。

  新目标公司董事会组成

  4.1 增资后的新目标公司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甲方提名 1 人, 乙方提名 2 人。

  4.2 董事长由 乙 方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将各方认可的林下参(经评估作价出资) 135000 万元投入到新目标公司。

  5.2 乙方保证目标公司除本协议及附件已披露的债务负担外,不会因新目标公司对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而增加任何运营成本,如有该等事项,则乙方应对甲方以等额补偿。

  5.3 乙方承诺自甲方投资入股新目标公司后,新目标公司开始正式运营当年若发生经营亏损,甲方按新目标公司持股比例承担的经营亏损由乙方以资产形式予以补偿。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参照 1、中企盈(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位于通化县林下参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盈评报字(2022)第1009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估值结果为195,790,000元,评估范围是通化县3号林下参地,属于市场法确定的合理估值范围内。2、吉林安准农林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通化)安准(2021)(估)字第040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10日,估价结果为393,701,848元,评估范围是集安13号林下参地,属于市场法确定的合理估值范围内。3、吉林安准农林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通化)安(2021)(估)字第04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10日,估价结果为173,959,336元,评估范围是位于集安市12林下参地,属于市场法确定的合理估值范围内。4、华宇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拟办理投资入股事宜涉及的人参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宇信德评字(2022)第N2-244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估价结果为586,288,180元,评估范围是集安2号林下参地,属于市场法确定的合理估值范围内。

  本次交易以上述估值报告作为定价依据,并经各方公平磋商,本次的投前评估价值为1,349,740,000元,投资额定价为135000万元,定价公允。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兴金控、华诺农业均属于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公司为加快人参产业板块由战略储备期转化为经济效益期,尤其提高公司林下参相关的收益率、周转率。同时华诺农业依托国药药材平台致力于发展农业领域、中药领域的种植、可研、生产与批发,为更好发挥科技优势,尽快实现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目标,公司本次通过以林下参资产对华诺农业进行增资,有利于公司依托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平台资源优势,扭转公司因战略储备林下参导致公司经营性资金紧张的现状,同时有利于加快公司专利技术的应用和公司优势产业的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公司在中成药产业、人参产业及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战略的快速实施。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国兴金控、华诺农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 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影响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次交易为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所有董事均无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时,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停牌暨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

  定期报告股票可能被实施风险警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度未达预期,公司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22年5月5日起停牌。如公司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进度未达预期,公司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公司现将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起停牌。

  2、如公司股票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则公司股票将在停牌2个月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自下一个交易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2-009);于2022年4月23日公开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上述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2021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三、定期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1、公司无法披露定期报告的说明:

  2022年2月份以来,吉林省陆续出现新冠肺炎疫情,2022年2月23日,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通报》,吉林省长春市出现疫情;2022年3月11日,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市三轮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并要求除指定的企业、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所有企业一律停业,企业人员居家隔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擅自离开居所。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吉林省下属各县市交通物流基本停滞,省内基本处于全封闭状态,除保障基本民生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在家中办公,公司经营状态也为居家办公,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客观上无法按规定如期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

  同时公司外部重要审计证据如函证等无法及时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获取,公司部分重要资料的提供及现场核查环节在管制解除前也无法按期完成。综合上述因素导致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如期完成必要的审计工作,尚未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出具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

  2、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专项说明

  截至目前,我们已通过远程取得紫鑫药业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执行了相关的查验、计算、分析等审计程序,取得部分资料以及可查询的相关电子资料等工作, 并尽所能主动执行了大部分审计程序,并按照证监会、中注协及本所制定的各项远程审计工作指引实施了部分远程审计程序,但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完成银行存贷款及往来款项函证、检查实物资产、勘察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及原始凭证查验等重要审计工作。由于前述事项的影响,我们无法按照原定时间在2022年4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推进年报编制与审计相关的工作,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等相关方的工作沟通,协调好公司上下全力配合做好年报工作,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争取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如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2022年5月5日)起停牌。

  2、如公司股票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则公司股票将在停牌2个月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自下一个交易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以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孙莉莉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孙莉莉女士、白玉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声明:提名选举的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国兴金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共同对国兴金控全资子公司华诺农业(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其中公司以约13.5亿元林下参资产进行出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49%股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兆祥”)向公司推荐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卢烜、封有顺、尹喜元、田丰、闫忠海、程岩、任跃英。其中:闫忠海、程岩、任跃英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国药兆祥推荐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简介

  卢烜先生,中国国籍,民革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8年12月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曾任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00337)子公司北京美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国经咨询有限公司新经济发展处副处长;现任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烜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封有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8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校外实务导师,高级经济师,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曾任前纽交所上市公司AOB子公司长春新安药业营销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加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OTC事业部总监,曾任公司销售副总,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封有顺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尹喜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掌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0月加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子公司初元药业总经理。尹喜元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田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1年10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年加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审计负责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丰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跃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58年11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受聘国家中药材GAP检查员,吉林省12316农民热线中药材首席专家,主持及参加了国家科技部21世纪生命中心,《人参规范化种植研究》;科技部“十二五”支撑计划课题 《人参种质资源保护、发掘与新品种定向培育》及《长白山林下参规范化生产技术体系(GAP)建立》项目;主持省级项目《人参无公害规范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人参优质高产综合配套技术》;《五味子规范化示范基地建设科技示范项目》获科研成果20余项。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跃英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闫忠海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担任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及其下属19家支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省警卫局等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为多家一汽配套产业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曾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被朝阳区司法局党总支任命为朝阳区司法局第三联合党支部支部书记。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闫忠海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5年12月出生,法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高级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高级经理,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发集塑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现任易启科技(吉林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丰富的财会知识,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经验及独立判断能力,针对公司战略、项目计划等提出客观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管理层推进经营活动。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岩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下:孙莉莉、白玉彪。(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候选人简介

  孙莉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5年8月出生,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0年加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曾任公司销售主管会计、公司财务部长、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总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孙莉莉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白玉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1年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曾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1年加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财务部助理、资金管理部经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白玉彪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85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751人,其中合伙人44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1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262名,其中超过18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中准 2021年度业务收入 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4亿元,总计为2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3571.23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 家)、金融证券业(2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2家)、商务服务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34.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准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于2019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3次,2020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2021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波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1992年持续在中准执业,自2021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支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1996年开始在中准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穆笛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工作,1998年起持续在中准执业,自2021年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 近三年复核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85万元(含税),2022年预计审计收费拟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治理层根据2022年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4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秦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秦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秦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秦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电子邮箱:zixin@zxpc.cc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秦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2年加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总监。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管理经验,精通信息披露业务、财务知识和上市公司运作流程。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秦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5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事务,保证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具体融资事务操作由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融资协议,协议项下的融资担保额度由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总融担保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39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在融资担保额度39亿元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额度调配。

  此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审批。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融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融资担保额度如下表:

  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融资担保额度如下表:

  ■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1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数据。

  三、 融资及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担保事务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1、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商业保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

  2、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前景良好,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使用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218,38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 2021 年9月公司未经审计净资产的64%。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下转B378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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