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4,144,1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2021年房地产市场的关键字:“房住不炒、密集调控、冰火两重天、分化严重、以稳为主”。上半年房地产市场持续上一年的热度,供需两旺。中央继续强调“房住不炒”;地方落实“因城施策”,尤其是金融端的开发贷、按揭放款、预售资金监管等政策趋严执行。全国各省市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程度创历史之最,主要城市从“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等方面补充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前三季度房贷“两集中”常态运行,融资环境持续收紧,融资总量达近五年最低点,资金向头部房企集中,企业发债成本分化严重,企业违约频现,已扩大到头部房企。四季度政策密集发声维稳,重塑行业信心。2021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快、狠、准”且政策之间的相互补充、相互影响形成合力,短期内房企压力倍增,但从长期看会加强房企的转型升级。结合我国“十四五规划”的战略方向,房企或许可以在租赁市场、物管服务、社区养老等多个细分领域寻求发展机会。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住宅投资111173亿元,比上年增长6.4%。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7538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90319万平方米,增长5.3%。房屋新开工面积198895万平方米,下降11.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46379万平方米,下降10.9%。房屋竣工面积101412万平方米,增长11.2%。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3016万平方米,增长10.8%。商品房销售面积17943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1.1%,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1.2%,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2.6%。商品房销售额181930亿元,增长4.8%;其中,住宅销售额比上年增长5.3%,办公楼销售额下降6.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2.0%。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1590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5.5%;土地成交价款17756亿元,增长2.8%。

  报告期内,公司总部所在地杭州市立足国家“房住不炒”的定位,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下,继续执行“限购、限贷、限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杭州市十区(不含桐庐、建德、淳安)共成交经营性用地221宗,总出让面积903.9万方,总可建面积2,320.5万方。土地出让规模总成交体量次于2013年的2,485.8万方,为历史次新高;总成交土地金额3,029.9亿元,创历史新高。涉宅地共成交140宗(含6宗租赁地),总出让面积708.2万方,总可建面积1,701.4万方,占总可建面积73.32%。其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134宗(不含租赁地),总出让面积688.4万方,总可建面积1,658.3万方,占总可建面积71.46%。成交套数来看,2021年全年,杭州市十区新建商品房(住宅及商业)成交208436套,同比上涨36%,成交量为近5年之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64亿元,同比增长40.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亿元,同比增长10.7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97.7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7.39亿元,未触及“三道红线”。

  公司持续聚焦长三角都市经济圈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杭州,兼顾向浙江省内和长三角经济发展有潜力的城市稳健扩张;坚持以开发面积不大功能全,总价不高品质高、功能多元化与智能化兼顾的健康住宅为主导,全面推广“广宇健康家”的开发体系和健康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合同签约面积27.79万平方米,签约金额62.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8.2%(未能完成年度销售计划的主要原因系项目所在城市三季度开始的新一轮密集行业调控政策,部分城市大幅提高购房资格的门槛所致);新开工面积36.64万平方米;竣工交付面积45.85万平方米;新增土地储备4块,储备规划可建建筑面积178.49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54.95万平方米,权益在建建筑面积105.29万平方米。

  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主营生物能源、饲料原料、氯碱化工、石油化工等大宗商品流通贸易。报告期内,一石巨鑫继续坚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经营理念,深耕产业链终端客户,整合上下游资源的同时,还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12.17%。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安诺”)是一家集成化养老服务供应商,为满足老年人各种养老需求,特别是居家养老的需求,努力打造“无边界”养老院。报告期内,广宇安诺在适老化改造服务销售、养老辅具零售、智库培训服务及医康养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养老领域实现的营收规模已达去年同期的三倍左右,“广宇安诺”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持续提升,管理流程及团队建设日趋完善,已成为浙江省养老领域知名的头部企业之一:全年实现了浙江省6市及杭州市7区共计5000户家庭的适老化改造服务;整合了杭州市内三家“广宇安诺长者生活馆”共计3000方经营面积,为个人家庭、养老机构及民政残联等政府部门提供全方位的养老咨询、适老化改造服务和养老辅具销售;通过与浙大管院和松下中国社联合成立的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老龄化与养老产业研究中心,持续收集浙江省及国内外行业数据、进行政策解读、产业分析和课题研究,努力为养老行业顶层设计做好理论支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完成杭州毓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毓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事项。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交易的公告》(2022-007号)。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轶磊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015号)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和“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和“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何美云女士、张淼洪先生、贾生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13号)。

  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14号)全文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015号)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261,045.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1,934,570.3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4,193,457.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27,175,959.99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61,931,534元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2,985,539.32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74,144,1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 元(含税),共计将派发现金红利 38,707,208.75 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实施送红股。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合规性。

  同意将本利润分配方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的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17号)。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此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认为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很好的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外还恪守了独立性和保持职业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16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周一)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8号)全文详见2022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定于2022年6月6日(周一)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6日(周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6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6月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业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则,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涉及上述5.6.7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6月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日,每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朱颖盈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提案设置和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是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

  委托股东姓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洁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015号)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2、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14号)全文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015号)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本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774,144,17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利润分配方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17号)。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16号)。

  本次会议还分别听取了公司全体监事对其2021年度工作进行的总结汇报,我们认为:公司全体监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确保了监事会规范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1号文核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824,1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6.25元。

  招商证券于2014年10月27日将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1,999,999.92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787,999,996.33元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文晖支行”)开立的账号为9514015500000073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减除前期预付的承销保荐费1,000,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2,406,075.58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593,920.7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4年10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2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787,368,865.10元,2021年度使用金额5,342,257.50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9,880.68元;截至2021年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浦发文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舟山市分行”)开设专户;公司、募投项目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设有专户的银行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专户开设及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46,569.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形、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下转B318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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