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305版)

  ③ 精密(智能)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精密(智能)制造业务的企业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机遇,重点推动以下工作:一是将2021年作为“突破年”,全面围绕“突破”这个课题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整合与优化组织架构,完善机构设置;二是进一步全面对标学习,持续推动业务流程、客户及产品结构优化等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三是聚焦行业重点,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变速箱等业务。在2020年无此业务的基础上,2021年不断提升销量,销量逐月提升。2021年上半年、下半年销量分别达约900、4,600台,整体趋势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精密(智能)制造业务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79,524,005.67元, 同比增长31.99%。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1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来泉

  2022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2-01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

  上午10:00在公司18楼第Ⅰ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分别为陈来泉、余晓帆、田源源、肖南贵、胡启金、朱运绍,独立董事苏运法、杨向宇、周楷唐。其中余晓帆、田源源、苏运法、杨向宇、周楷唐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陈来泉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加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二节中关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部分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4,413,101.22元,提取净利润的10%即10,441,310.12元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净利润的10%即10,441,310.12元为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在按上述方案分配后,余下83,530,480.9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079,440,362.92元,扣除2020年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39,862,196.40元,扣除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54,027,583.45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69,081,064.05元。

  董事会决定:拟以总股本1,080,551,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0.5元(含税),需支付现金红利54,027,583.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15,053,480.60元暂不分配,结转用于公司以后发展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2021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修订《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上述第一至五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公司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2-015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18楼第Ⅱ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分别为罗小勇、边峰、林东军、欧德全、郭景彤。其中罗小勇、边峰、林东军、欧德全以通讯方式出席。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小勇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监事以书面加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1、2021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内容。2021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二节中关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部分内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4,413,101.22元,提取净利润的10%即10,441,310.12元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净利润的10%即10,441,310.12元为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在按上述方案分配后,余下83,530,480.9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079,440,362.92元,扣除2020年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39,862,196.40元,扣除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54,027,583.45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69,081,064.05元。

  董事会决定:拟以总股本1,080,551,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0.5元(含税),需支付现金红利54,027,583.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15,053,480.60元暂不分配,结转用于公司以后发展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修订《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至五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公司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2-01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2022年4月29日,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为72,206,776.92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0,560.85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34,578,657.12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411,052.93元、存货跌价准备29,074,833.94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21,672.08元。

  (二)公司2021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2,206,776.92元,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72,206,776.92元,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72,206,776.92元,已在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2021年度,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0,560.85元、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34,578,657.12元、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为411,052.93元。上述三项合计,2021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35,010,270.90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存货全面清查,将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21年度,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9,074,833.94元,其中:原材料计提的跌价准备为187,769.10元,产成品计提的跌价准备为28,730,719.27元,在产品计提的跌价准备为156,345.57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经减值测试,公司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21,672.08元。

  (四)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2021年初至2021年末,公司不存在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30%以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2-013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明确了有关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实施问答》中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根据上述规定,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该准则解释。

  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实施问答》,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实施问答》、《准则解释第15号》,对于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准则解释第14号》有关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实施问答》中关于控制权转移后运输费用的分类会计处理,公司已按照《实施问答》的要求执行,因此本次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三)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比如测试固定资产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或者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预计将使固定资产减少46.35万元,在建工程减少38.17万元,未分配利润减少84.52万元。具体影响金额将以2022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公司依法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公司依法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公司依法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2-012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 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报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的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2022年报审计服务。

  2022年度,公司拟支付给容诚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两项合计170万元(含税),审计人员因审计所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韶能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和胜股份、兆日科技、郑中设计、瑞和股份、广聚能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先发,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韶能股份、德方纳米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宁绩,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韶能股份、光一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先发、金宁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与上期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期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容诚事务所的业务资质与执业质量进行了认真审查,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容诚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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