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185版)

  注:1、湖南长城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及中国银行分别申请的人民币2.5亿元、1亿元及1.5亿元授信额度中包含约合2,000万美元的无追索权出口融资保理额度;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额度;

  2、栢怡香港向中银香港申请的USD1,000万元授信额度为应收账款保理额度。

  以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三、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详见同日公告2022-036号《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总计人民币32.80亿元(权益比例折算),详细情况如下: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公告2022-037号《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监管的金融机构(含中电财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理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壹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五、调整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架构

  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以打造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长城”)作为核心运营平台的原则,以业务需求及管理需求为牵引,公司拟通过内部划转的方式对信创业务板块相关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信创相关的业务注入中电长城,进一步明晰公司信创业务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结构与业务管理逐步一致。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六、参与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详见同日公告2022-038号《关于参与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信”)为完成转型升级目标,拟面向集团内外进行融资,总融资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公司拟参与中电金信本次增资,计划意向出资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签署相关协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同日公告2022-039号《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1)公司预计与中国电子、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9,700万元、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3,500万元、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2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900万元;预计2022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3,100万元,此等合同将于原租赁期届满或实际发生时签署。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八、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7年1月实施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因而承继及承接了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继续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九、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及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一、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2022-041号《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三、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2022-040号《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四、其他事宜

  1、上述第2至8项、第12至14项、第16、17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上,各位董事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

  《公司章程》修订案

  ■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4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长沙中电软件园10栋10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晨晖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董事会《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决议》的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予以执行和落实,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客观真实,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披露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204元,母公司净利润329,825,980.3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21,639,193.46元,扣除年内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54,129,407.52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1,664,353,168.25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之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4月28日总股本3,225,799,0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7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2,257,716.91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7,624,297.17元的25.48%。

  如在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董事吕宝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吕宝利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吕宝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公告日,吕宝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吕宝利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吕宝利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其津贴标准的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其津贴标准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张俊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候选人相关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未有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等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2、本次董事候选人津贴标准系依据公司所处行业水平,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董事的自身定位及专业性等综合因素做出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的勤勉尽责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其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俊南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微波通信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联通基础网络部、运行维护部、网络建设部总经理,中国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人、总经理、资深经理,兼任小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俊南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俊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含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6,554.14万元;同时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合计金额28.5万元以及确认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合计金额1.03万元予以核销。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2-030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31号《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6,554.14万元,具体如下:

  1、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本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1,377.75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036.0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97.39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76.96万元、预付款项坏账准备21.27万元;其中,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11,328.18万元、按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105.26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76.96万元。

  年末涉及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往来余额较年初减少16,681.40万元,对应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1,175.10万元;按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涉及关联方-32.60万元。公司对关联方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部为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方回款情况。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成本低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公司部分存货的市场价值有所下降,本年计提25,176.3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6,929.3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36,554.14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情况

  1、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合计28.50万元,款项为无法收回、经法院裁定后核销、供应商工商执照已注销或被吊销且账龄较长等,基本没有收回的可能,因此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应收账款7.23万元、预付款项21.27万元。

  2、核销部分其他应付款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1.03万元,款项为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账龄较长,基本无法支付,因此决定予以核销。

  3、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销不涉及关联方款项核销;本次核销共减少2021年度利润总额20.24万,该影响已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应付款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涉及资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母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电长城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科创智联”指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圣非凡”指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湖南长科的全资子公司

  “湖南非凡”指湖南长城非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

  “湘计海盾”指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长城”指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城”指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科”指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长城信息”指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南长科控股57%的子公司

  “长城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广西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广西)有限公司,为长城电源全资子公司

  “柏怡国际”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1%的子公司

  “栢怡香港”指栢怡电子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高怡达”指高怡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软件园”指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0%的子公司

  “长城香港”指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2-030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公司和下属公司日常结算业务、基建项目及专项科研项目等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2,306,433万元,其中母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60,000万元,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应收账款保理额度1,000万美元、约合2,000万美元的无追索权出口融资保理额度)约合人民币746,433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情况概述

  ■

  注:1、湖南长城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及中国银行分别申请的人民币2.5亿元、1亿元及1.5亿元授信额度中包含约合2,000万美元的无追索权出口融资保理额度;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额度;

  2、栢怡香港向中银香港申请的USD1,000万元授信额度为应收账款保理额度。

  二、以资产担保申请授信的情况

  1、中国长城以质押担保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公司以质押担保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万元,根据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本项授信以名下应收湖南长城货款做质押提供担保。

  2、栢怡香港以质押担保方式向中银香港申请授信额度

  栢怡香港以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通过中银香港申请融资授信额度1,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376万元),其中将涉及以其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3、中电软件园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长沙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控股子公司中电软件园以其自有的房地产为抵押向长沙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楼,建筑总面积为56,646.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4、长城香港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全资子公司长城香港以其自有的房产为抵押向华侨永亨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6,0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4,906万元),其中:3,000万港元为票据贴现额度,3,000万港元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为一年,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位于香港北角屈臣道2至8号海景大厦C座四楼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2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港元):

  ■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但将会增加公司贷款期间的利息支出。

  四、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贷款及保理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合同、贷款合同、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等各类授信业务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协议(如涉及),最终实际签订和使用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3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中国长城”指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圣非凡”指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湖南长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电长城”指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湖南长城”指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指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电长城的全资子公司

  “中原电子信息”指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柏怡国际”指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1%的子公司

  “宝辉科技”指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为柏怡国际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湘计海盾”指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海盾光纤”指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为湘计海盾全资子公司

  “中电软件园”指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控股70%的子公司

  “中元股份”指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江科技”指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科创智联”指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原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长城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

  “广西电源”指长城电源技术(广西)有限公司,为长城电源全资子公司

  “中电财务”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长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是指经2021年4月28日中国长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21日中国长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后,中国长城与中电财务签署的《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该协议中约定中国长城及其下属控制的公司向中电财务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有效期三年。在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050号《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2021-059号《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告2022-030号《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80亿元(权益比例折算)。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二、担保预计情况表

  1、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

  2、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

  3、其他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合理预计,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但因个别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圣非凡

  (1)公司名称: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1月8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鲁疃路5号B栋一层局部及三、四层

  (5)法定代表人:牛明

  (6)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设备研发生产;通信设备、计算机与软件及辅助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机械化设备、声学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整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信终端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连续搬运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机械化设备、声学设备、潜水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计算机零部件、计算机外围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信息安全设备、机械化设备、声学设备、通信系统设备、通信终端设备、潜水装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物料搬运设备、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产品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气象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电子产品、针纺织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租赁仪器仪表;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

  (7)注册资本:人民币18,100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7,051.32万元,净资产为74,368.8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6,410.21万元,净利润3,135.26万元。

  2、中电长城

  (1)公司名称: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28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楼201室

  (5)法定代表人:徐建堂

  (6)经营范围:通信技术、通信终端设备、网络技术、电子产品、电子仪器的研发;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批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及配件、金融机具、安防监控、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设计服务;出售、出租电信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通信技术服务;通信技术咨询;数字内容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网上读物服务;网上图片服务;网上视频服务。

  (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46,331.30万元,净资产为350,142.9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39,577.82万元,净利润29,193.20万元。

  3、湖南长城

  (1)公司名称: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1月9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芸中路天易科技城湖南长城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安绍平

  (6)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网络设备、商用机器、智能硬件设备、金融终端设备软硬件及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的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4,618.37万元,净资产为28,920.2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96,124.28万元,净利润10,276.52万元。

  4、中原电子信息

  (1)公司名称: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年3月26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洪山区关东科技工业园二号产业区一号厂房

  (5)法定代表人:汪淇

  (6)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用设备制造;办公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7)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262.00万元,净资产为12,187.4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134.68万元,净利润167.68万元。

  5、宝辉科技

  (1)公司名称: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8月6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塘开发区民营企业园

  (5)法定代表人:陈汉海

  (6)经营范围:电源供应器、马达组件、变压器、线圈、传呼机、电线组件、插头电源线、电源插头、稳压电源及相关塑胶配件生产、销售;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机械及机电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制造管理信息化系统技术服务。

  (7)注册资本:126万(美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1,552.26万元,净资产为28,570.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3,985.27万元,净利润1,510.65万元。

  6、湘计海盾

  (1)公司名称: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4月11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A128号

  (5)法定代表人:黄华东

  (6)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技术、通信产品、电源设备研发;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安装、销售及服务;软件开发;电子计算机、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硬件、机电产品、光纤设备、通信设备、专用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器材、电子仪器、数据中心产品与系统、通用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源设备、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计算机、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安全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集成系统建设、维护、运营、租赁;电气机械检测服务;电子产品检测;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维修;电子技术服务;电子技术转让;电源设备服务;计算机制造;计算机检测控制系统的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制造;电源设备生产;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7)注册资本:人民币11,541.0988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84,269.93万元,净资产为98,545.9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9,476.73万元,净利润2,513.73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46.52%。

  7、海盾光纤

  (1)公司名称: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5月10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A076号

  (5)法定代表人:肖迪

  (6)经营范围:光纤传感器的技术、通信技术、电源设备、电子技术研发;光纤传感器、光纤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源设备生产;电源设备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传感器生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7)注册资本:人民币24,416.812409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537.91万元,净资产为24,696.7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749.30万元,净利润851.59万元。

  8、中电软件园

  (1)公司名称: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5月5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

  (5)法定代表人:张晗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卫星通信技术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建设工程设计;贸易代理;仓储代理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业管理。

  (7)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6,984.11万元,净资产为49,779.3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624.38万元,净利润3,360.01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35.34%。

  (9)股权关系:中国长城控股70%,非关联方长沙软件园持股30%。

  9、中元股份

  (1)公司名称: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1号中原电子产业园一期101中原电子大楼栋-1-7层/室

  (5)法定代表人:严忠

  (6)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制造;计量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7)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49,654.48万元,净资产为156,182.5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94,765.79万元,净利润16,262.61万元。

  10、长江科技

  (1)公司名称: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7月5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兴三路231号

  (5)法定代表人:李文杰

  (6)经营范围:电源产品及零配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修理;电源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7)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3,600.96万元,净资产为48,086.1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2,249.45万元,净利润4,895.46万元。

  (下转B187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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