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新冠疫情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需求端影响。由于疫情管控,人员和物资流通受滞,物流运输市场需求低迷,基建投资项目延缓,市场需求减弱和推迟;第二,供给端影响。整车制造企业以及相关的零部件企业受到当地疫情的影响和防控政策的限制,生产受限,物流运输受阻,供应链不畅通,产能一段时间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新冠疫情影响具体体现在公司生产经营上,主要是企业供应链及产品交付受到物流管控影响,如公司零配件供货不及时、柴油发动机发货以及中国联通数据中心项目订单交付受滞;因地区疫情管控,公司出现部分员工短期居家办公以及部分生产线短期停产等情况,进而造成企业被动减产。

  虽然短期内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但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向好。近期,国家持续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如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多部门连续发布多项政策和措施,要求“保供稳链”、“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为物流运输市场解忧纾困;4月15日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等,将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4月26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国家一系列稳增长政策的出台,将能有效提升商用车、柴油发动机、数据中心备用电源的市场需求。同时,新冠疫情持续散点多发,大数据助力疫情防控,同时带来C端和B端线上业务的大量增长,数据量的激增将导致云计算的爆发增长,市场将会增加对数据中心的需求,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市场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管理层将在2022年经营计划的指导下,深耕细分市场,加强与市场尤其核心客户的沟通交流,挖掘市场和客户潜力,努力提升市场份额,积极推动新产品、新客户的开发,推动业务转型升级步伐,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保障供应链稳定,以此改善并提升经营业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徐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春燕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春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徐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春燕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4日

  至2022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霞、刘翔 联系电话:0536-5607621

  传 真:0536-8192711 联系邮箱:hfstock@powerhf.com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2-04-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