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171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晚于2022年5月17日),信函或传真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出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进入会场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届时疫情防控需要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并进行参会登记等相关工作。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

  联系人:刘玥

  邮政编码:215122

  电 话:0512-87171278

  传 真:0512-87171278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0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1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服务等,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2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Velostar 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Velostar 株式会社经营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交易时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签订合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200万元,约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7%,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4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方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4,823.4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25,496.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其他发行费用1,738.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12月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84.54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441.0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2,825.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99号《鉴证报告》;(2)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940.5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收益1,226.5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022.5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37,266.2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金及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累计36,010.2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1,746.0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益及理财产品累计收益4,121.47万元;(3)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54,595.5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75,022.5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37,266.2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金及利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累计36,010.2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1,746.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13,702.09万元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其中2021年度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6,242.57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384.54万元。此外,公司仍有12,317.55万元为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2021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发生额10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到期收益为实际收款的含税收益金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八方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58.02万元;

  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转增股本。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7,533,428.38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届时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304,05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36,700股后为120,267,35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0,534,7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65%。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八方股份、佰奥智能、通源环境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朱浩,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广信股份、润禾材料、鑫铂股份、巨一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勇趁,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润建股份、信安世纪、安控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卢鑫、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浩、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勇趁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预计与2021年度收费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计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行为。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0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1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032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需求,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Velostar 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2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0.07%,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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