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
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2-021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

  ●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的实际控制人李松青先生、葛言华先生、谢立军先生签署的原《一致行动协议书》已于近日到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各方协商一致,李松青先生、葛言华先生、谢立军先生于2022年4月29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书》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16年1月1日,李松青先生、葛言华先生、谢立军先生签署了原《一致行动协议书》,有效期至中创物流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第三十六个月止。根据该协议的约定,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作为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中创联合”)、中创物流的股东或董事在中创联合、中创物流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表决时,各方均保持一致行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据此,原《一致行动协议书》有效期至2022年4月29日。

  在原《一致行动协议书》有效期内,上述一致行动人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未发生违反原《一致行动协议书》的情形。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股权(份)

  协议所称的一致行动股权(份)指签约各方所持有的中创联合、中创物流的全部股权(份),包括:

  1、本协议签订时签约各方持有的中创联合、中创物流股权(份);

  2、本协议签订后,签约各方因获送红股、受让、获赠、获授予或其它原因增加持有的中创联合、中创物流股权(份);

  3、因股权激励,签约各方获授含有中创联合、中创物流表决权的任何期权、期股、虚拟股票等形式的股权(份)表决权份额。

  (二)一致行动的原则

  1、签约各方确认,各方同时担任中创联合和/或中创物流公司董事期间,将持续采取一致行动,在公司董事会上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方式实施一致行动。

  2、签约各方确认,各方在持有中创联合和/或中创物流公司股份期间,将持续采取一致行动,在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方式实施一致行动。

  (三)一致行动的具体事项

  1、签约各方确认并同意,在中创联合和中创物流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

  (1)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2)向股东(大)会推荐(提名)董事或监事人选;

  (3)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4)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中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召集权、征集股东投票权、代表诉讼和直接诉讼等其他重要股东权利的行使保持充分一致;

  (5)其他需要采取一致行动的事项。

  2、签约各方在行使上述权利前,须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按照该一致意见对该等事项行使相应的权利,其中提案权以本协议各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如果签约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各方合计持有股权(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意见作为各方最终意见,否则签约各方同意不再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不推荐(提名)董事或监事人选或对表决事项共同投反对票。

  3、签约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人员参加会议时,应委托签约各方的其他任一方按照一致行动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4、签约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或董事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一致行动的有效期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各方一致同意,可以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

  (五)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2、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后生效。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书》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松青先生、葛言华先生、谢立军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2-022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董事、副总经理刘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董事丁仁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1%;董事冷显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监事张培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9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6%;高级管理人员高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6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3%;高级管理人员楚旭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5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减持主体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价格视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受到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承诺限制,除监事张培城先生外的其他减持主体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监高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做出承诺 √是 □否

  (1)上述拟减持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前曾做出如下承诺:

  “自中创物流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中创物流的股份,也不由中创物流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中创物流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本人在中创物流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中创物流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创物流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创物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创物流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中创物流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中创物流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中创物流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中创物流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中创物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另外,除张培城先生之外的其他上述人员对减持价格曾做出如下承诺:

  “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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