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038.36万元、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于本报告期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70.00万元、减少84.38%,主要系期末票据结算货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513.51万元、增长66.40%,主要系期末投标保证金及员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4)无形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934.04万元、增长35.4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竟得杭政工出[2022]2号地块产权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563.20万元、减少32.03%,主要系公司于本报告期归还银行短期贷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767.96万元、减少81.52%,主要系本期发放已计提的2021年度年终奖金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647.34万元、增长143.66%,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交的税费较报告期初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99.11万元、增长69.71%,主要系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未付款项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3,278.20万元、减少84.42%,主要系本报告期已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75万元、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于本报告期公司收回投资理财利息所致。

  (11)库存股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960.68万元,增长70.76%,主要系本报告期回购公司股份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5,208.20万元,减少51.9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受到疫情多点散发,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业务收入大幅下滑。

  (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834.53万元,减少49.69%,主要系随着业务收入大幅下滑而减少。

  (3)税金及附加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32.06万元,减少71.2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702.08万元,减少60.21%,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79.75万元,增长213.7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坏账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本报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24万元,减少65.3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本项支出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本报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672.83万元,减少91.62%,主要系随着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数减少2,216.03万元,减少32.50%,主要系本期收到销售商品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增加72,704.23万元,增长177.15%,主要系本期收回已到期的理财产品,而上年同期为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减少87,264.41万元,减少106.04%,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以及本报告期公司回购股份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普通股股票6,895,248股,持股比例为1.15%。根据相关规定,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00.00万元,用于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日、7月2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21年3月2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259,038股于2021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2021年9月2日,上述非公开发行特定投资者持有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合计49,510,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23%。

  2、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并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19-058)。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0年1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于2020年2月21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9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实施 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披露《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364,5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最高成交价为25.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5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70,104,403.7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公司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022年1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启动了新一期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53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最高成交价为1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2元/股,成交总额49,606,817.18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6,895,248 股(含2019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5%,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1,971.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重要合作事项

  2021年9月,公司与北方夜视科技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整合组建合资公司,专注于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及机芯研发生产,生产全型谱系列的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全面满足市场需求。推动非制冷红外探测器产业独立自主发展,努力实现核心器件的自主可控。相关合作事项稳步推进,目前进展顺利。

  2021年10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共同发起成立能够独立核算的合资公司,积极开展光电装备项目研发合作。合资公司在2021年12月底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与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的合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合资公司将以长光机已中标的相关光电装备类项目为基础开展产业化合作,努力推动合资公司成为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的典范,同时带动公司的技术进步,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高效落地。

  4、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以总价人民币950.00万元成功竞得杭州市滨江区杭政工出〔202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2年2月24日收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发的《成交确认书》。本次竞拍地块主要用于建设光电瞄准吊舱等光电系统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实施,基地建设完成后,将具备完整的光电系统产品研发、生产、测试和试验能力,将大幅提升光电瞄准吊舱等光电系统产品的批产能力。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庞惠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之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英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庞惠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之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英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于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亚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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