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上接B121版)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进行,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时间

  按照上述规定,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 2021年1月 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2020年度相关科目列报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长江通信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武汉长江通信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向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95,423,489.09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9,084,697.82元。

  公司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452,420.87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9,9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900,000.00元,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83%,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7、2018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均超过30%。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需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近年盈利水平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本年度计划将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重点用于加大市场投入、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自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在上述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内批准按银行要求办理申请授信及贷款的相关手续。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待定。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3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积极履行对财务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相应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及了解。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交易及价格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听取了公司内控制度工作建设、完善、执行及检查情况汇报,并充分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监事会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9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始终坚持现金分红。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压力,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将重点用于公司加大市场投入、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的回馈股东。

  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并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罗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得到了充分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同时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

  (2)本次拟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亿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173万元,在批准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度内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等。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

  注1:“中国信科”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2:“烽火科技”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国务院国资委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通过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的28.6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是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8.63%的股份,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烽火集成、烽火技服、理工光科、武汉众智、信科移动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烽火科技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公司,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等;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交易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1.3亿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因此,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

  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提前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包括由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对2022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负责资金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对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日常支出。公司使用短期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资产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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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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