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将获多项补贴

2022-05-14 来源: 作者:江聃

  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等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保补贴等支持措施。

  《通知》提出,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就业机会。

  《通知》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要求,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等。着力加强青年就业帮扶。强化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责任,允许到本地就业创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进行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通知》还要求,设置好“红灯”、“绿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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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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