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补充公告

2022-05-2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

  追溯调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补充会计差错更正对净利润及其他报表项目的影响等相关内容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说明

  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被立案调查。公司对此进行自查以及必要的更正,2021年之前,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减值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通过公司自查后,对2020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需调整2017-2020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付账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按追溯重述法对2017-2020年度的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三、对2017-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1)合并财务报表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对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1)合并财务报表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3、对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1)合并财务报表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4、对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1)合并财务报表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相关科目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奇信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追溯调整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刘剑洪、林洪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赵保卿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经侦立案侦查均至今尚未有结论,而这两项结论直接影响到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进而影响到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准确性,因此对本事项投弃权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奇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07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相关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梳理,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将延期至2022年6月7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2-05-2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