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14: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97,295,0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70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196,863,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11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431,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84%。

  2、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51,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0%;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12,6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6%;反对343,2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根据表决结果,蔡敬侠女士、徐先达先生、陈治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蔡敬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6,941,29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902,049股。

  11.02选举徐先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6,941,29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902,049股。

  11.03选举陈治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6,941,29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902,049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人,根据表决结果,陈光珠女士、马琳女士、徐超洋先生、陆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陈光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6,941,28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902,048股。

  12.02选举马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6,941,28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902,048股。

  12.03选举徐超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6,941,28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902,048股。

  12.04选举陆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6,941,28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902,048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人,根据表决结果,杨冰女士、李正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选举杨冰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6,941,28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902,048股。

  13.02选举李正山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6,941,29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902,049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殷长龙、张 帅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2]A031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5月23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以前(不含会议当天)将会议通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董事徐超洋先生、陆智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光珠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陈光珠女士、徐超洋先生、马琳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且其薪酬计划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仅审议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公司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计划由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励三部分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月度绩效工资=月度基本工资*系数;系数区间0~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继续聘任方晓涛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

  邮 编:518052

  电子邮箱:stock@invengo.cn

  联系电话:0755-26711735

  传 真:0755-26711693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聘任吴佳霓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方晓涛,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广东同益电器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方晓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查询,方晓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附件2:审计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吴佳霓,女,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获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证书。曾任职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

  吴佳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吴佳霓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李自良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李自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5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自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自良,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84年8月至2004年在桂林长海机器厂(国防军工 722 厂)工作,先后任仪表处任计量室主任,经营计划处处长、医疗仪器分厂厂长,高级工程师,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和军用雷达室主任,2004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先后任中试部、射频智能部、品质部部门经理、实验室经理,现任质量检测中心主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李自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自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李自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选举李自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光珠女士、马琳女士、徐超洋先生、陆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徐先达先生、陈治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光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投资委员会,具体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陈治亚先生、蔡敬侠女士、陈光珠女士,陈治亚先生担任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徐先达先生、陈治亚先生、徐超洋先生,徐先达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

  委员:蔡敬侠女士、徐先达先生、马琳女士,蔡敬侠女士担任召集人。

  4、战略投资委员会

  委员:陈光珠女士、徐先达先生、蔡敬侠女士、陈治亚先生、徐超洋先生,陈光珠女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 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李自良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正山、杨冰

  职工代表监事:李自良

  以上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光珠女士担任总裁职务,成世毅先生、徐超洋先生、王云波先生、钟叶先生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文平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马琳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马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

  邮 编:518052

  电子邮箱:stock@invengo.cn

  联系电话:0755-26711735

  传 真:0755-26711693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离任。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光珠:女,1965年生,EMBA。曾任职于武汉市710厂研究所、89748部队技术室,1999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运营总监、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职务。

  陈光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866,728股,占公司总股本4.71%,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徐玉锁先生共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徐超洋为其子,存在关联关系。

  陈光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陈光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先达:男,196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华中科技大学学士、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先后任职于中国空分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华加达印刷厂,深圳中金印刷有限公司,深圳百丽投资有限公司;2005年至2020年12月任百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先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先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徐先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敬侠:女,1967年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孵化器主任。曾任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合伙人,佛山市顺德区德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省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评审专家,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导师等多项创业创新评审专家职务。现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家、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辰造纸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为广东省创业导师、佛山市创业创新导师,被评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优秀工作者、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优秀工作者一等奖和顺德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先进人物及顺德区二类高层次人才。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敬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蔡敬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蔡敬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治亚:男,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兼职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院长。2000年以前长沙铁道学院学习工作,历任教授、院长(二级学院),学校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00年至2008年任中南大学副校长;2008年至2017年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2017年至2022年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2019年至今任中南大学教授;2022年4月正式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治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治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4.3.3 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陈治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琳: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深圳市大盛投资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深圳办公室,2006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马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马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超洋:男,1990 年生,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深圳市善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起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远望谷(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图书文旅事业部总经理、上海子公司总经理。

  徐超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徐玉锁先生与董事长陈光珠女士之子,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长存在关联关系;

  徐超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徐超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 智: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2019年任职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西车辆段,2019年10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铁路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陆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陆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陆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自良,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84年8月至2004年在桂林长海机器厂(国防军工 722 厂)工作,先后任仪表处任计量室主任,经营计划处处长、医疗仪器分厂厂长,高级工程师,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和军用雷达室主任,2004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先后任中试部、射频智能部、品质部部门经理、实验室经理,现任质量检测中心主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李自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自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李自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正山:男,1969年生,毕业于中南大学,MBA。曾任职于株洲冶炼集团(原株洲冶炼厂)、海通证券深圳分公司,2002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信息部主管、信息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总裁助理兼信息总监。

  李正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正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李正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冰:女,1990年生,2016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硕士学位,2016年7月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监事。

  杨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杨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成世毅: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兰州铁路局兰西车辆段,1999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

  成世毅先生持有公司197,400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成世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成世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云波: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2004年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生产运营管理、营销管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RFID事业部总经理。

  王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云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王云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钟叶: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至2017年任职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担任系统架构师;2017年3月至今先后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锐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负责人。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技术总监职务。

  钟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钟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文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深圳市汇宝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傲冠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至2019年5月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会计、财务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1月任职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会计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

  文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文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文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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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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