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2-05-2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魏彬松先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魏彬松,1980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生物技术专业。曾就职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TCL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历任皖仪科技采购部部长、质量部部长、质量工艺部部长、质量部兼信息管理部部长、人事行政总监,现任公司行政总监及职工监事。

  截至2022年5月23日,魏彬松先生通过合肥德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皖仪科技20,755股,持股比例0.0156%;通过合肥鑫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皖仪科技9,434股,持股比例0.0071%。魏彬松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3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82-0.20= 5.62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5.82元/股调整为5.62元/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5.82元/股调整为5.62元/股。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皖仪科技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公司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8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5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国东先生、陈然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仍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王国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陈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5.82元/股调整为5.62元/股。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5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共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臧牧先生、王腾生先生、黄文平先生、卢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竺长安先生、罗彪先生、刘长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罗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竺长安先生、罗彪先生、刘长宽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创板独立董事学习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共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国东先生、陈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臧牧,1972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历任中科大科技实业总公司中佳分公司销售经理、合肥众成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合肥皖仪生物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2022年5月23日,臧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096,834股,持股比例39.07%,通过合肥成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962,264股,持股比例0.7217%。臧牧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臧辉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黄文平,1968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子工程专业,毕业于清华大学,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合肥市电子技术研究所任工程师、安徽海宁阿波罗机电有限公司开发部长、合肥众成生物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2022年5月23日,黄文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141,509股,持股比例6.11%,通过合肥巨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皖仪科技377,358股,0.2830%。黄文平先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腾生,1974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生物化学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合肥神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和办事处经理、合肥皖仪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市场部主助理和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原诺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2022年5月23日,王腾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9,434股,持股比例0.38%。王腾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卢涛,1984年3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安徽轻工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和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投资三部副总经理。

  截至2022年5月23日,卢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竺长安,1957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自动控制专业,教授。1991年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精密机械与精密仪器系教授;现任安徽文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2年5月23日,竺长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竺长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罗彪,1978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历任安徽省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助理、国际经济处副处长、市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历任MBA中心副主任、MPM中心主任、EMBA中心主任;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2年5月23日,罗彪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刘长宽,1947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先后为北京市昌平区粮食局工人、解放军3886部队战士、副班长,历任北京分析仪器厂、北京分析仪器研究所干部;现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常务副理事长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2年5月23日,刘长宽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长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国东,1980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3年至今,就职于皖仪科技,任产品线总监;现任公司产品线总监、监事会主席。

  截至2022年5月23日,王国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79,245股,持股比例0.51%。王国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陈然,1983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计算机应用专业。历任科大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中佳分公司调试员、质检员,皖仪科技质检主管、项目副主任、项目主任、氦检项目主任;现任公司项目经理、监事。

  截至2022年5月23日,陈然先生通过合肥巨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皖仪科技37,736股,持股比例0.0283%、通过安徽耀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皖仪科技5,660股,持股比例0.0042%。陈然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臧牧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8日

  至2022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6月6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6月6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6月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8107009

  传真:0551-65884083

  邮箱:zqb@wayeal.com.cn

  联系人:王胜芳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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