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2-05-2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3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769,571,569股减少至762,071,569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3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曾繁华先生和张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曾繁华先生和张丹丹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两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曾繁华先生和张丹丹女士的通知,二人均已按规定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4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现就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闽0603民初2794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的相关进展情况

  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向公司支付现金分红款99,900,000.00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向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1月收到了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闽0603民初2794号,并对判决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一审判决后,公司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闽06民终1000号,裁定如下:1、撤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21)闽0603民初2794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重审。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41,300元予以退回。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诉讼涉及的应收款项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本诉讼案件尚未有生效判决,后续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闽06民终1000号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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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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