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2022-05-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7,100万元(含前期已获批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89,4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7,1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奇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天奇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龙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金泰阁”)与九江银行龙南支行自2022年5月24日至2027年5月24日期间内及在人民币2亿元整的最高债权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685996479E

  成立日期:2009年4月2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小区

  法定代表人:沈华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钴、镍氧化物(含电子级氧化钴、氧化镍)、碳酸钴、碳酸镍、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铜、阴极铜、氢氧化钴、硫酸锰、碳酸锂、硫酸钠、铜制品、铝制品、隔膜纸、含锂卤水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废旧锂电池的回收、拆解、梯次利用及元素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查询,天奇金泰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

  保证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宜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

  4、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37,1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6.03%,实际担保余额为78,378.15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7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37,100万元(含前期已获批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89,4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7,1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奇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天奇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南县瑞博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再生”)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从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金泰阁”)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人民币4,000万元至瑞博再生。天奇金泰阁与瑞博再生截至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单笔调剂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调剂后的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龙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瑞博再生与九江银行龙南支行自2022年5月25日至2027年5月25日期间内及在人民币4,000万元整的最高债权余额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龙南县瑞博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361KW529

  成立日期:2017年6月1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乡富康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沈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奇金泰阁持有龙南县瑞博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查询,瑞博再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

  保证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龙南县瑞博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宜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整

  4、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

  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37,1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6.03%,实际担保余额为78,378.15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7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2-05-27

信息披露